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 2020年10月26日 19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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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我省未来五年药品和医用耗材(以下简称"药械")集中采购制度作出制度性规划。为了让广大网友深入了解《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同志,对《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并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彭局长,您好!首先请您给我们的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彭波,今天很高兴能在省政府网站和大家进行交流,谢谢大家的参与!

    主持人:谢谢彭局长,在刚刚的开场中,我们也提到了《指导意见》和我省未来对药械采购制度的规划,能否请彭局为我们介绍一下我省《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和政策依据是什么?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这样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药械集中采购工作,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上亲自审定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方案,由国家医保局牵头自2019年3月起,相继开展了两轮三批次涉及57个药品的集中采购工作;目前正有序推进第三批55个药品及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冠脉支架的集中采购工作。这一系列探索,对于推动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好评。2020年元旦,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专门提到"老百姓常用的许多药品降价了"。

    在对试点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国家对药械采购工作作出了系列政策部署和安排。2019年11月,国务院深化医改领导小组适时出台了《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医改发〔2019〕3号),要求各地抓住改革契机,总结改革经验,以药品集中采购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完善药品质量和供应保障政策,提升药品货款支付效率,完善医保支付标准管理政策,构建全国药品采购市场多方联动格局,从而促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不断放大改革效应,更好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202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明确提出要"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医保支付标准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文件还综合提出了"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多项改革安排。

    我省《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动药械集中采购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顺应了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药械集中采购制度,更好地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动全省药械采购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协同高效地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主持人:

    和此前政策相比,本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具体有哪些政策调整和创新?可以给具体介绍一下吗?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这份《指导意见》是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我省药械集中采购的基础性、系统性的纲领性政策,同时也标志着我省药械集中采购制度进入新的改革阶段。新政策主要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按照国家要求推行以量换价、量价挂钩的采购模式,解决既往药械招采分离、量价脱钩的问题;二是进一步优化政策,将繁杂的五类药械挂网方式调整为三类,堵上相关药企利用政策边界不清、串换类别涨价的漏洞;三是全面推广招标、采购、配送、结算、使用一体化的省级采购新平台,打通各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施阳光、透明、共享的药械采购。

    具体来讲,《指导意见》主要创新点有以下两个方面、六项具体内容:

    在总体要求方面,《指导意见》适用范围更广泛、工作目标更明确。《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2020年,在全省推行新的药械分类采购政策。2021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实现全品种全类别采购。2023年,全省所有医药机构(含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本纳入我们药械的集中采购管理。今后,我们不仅要遵循以往的管理方式,对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实行统一集中采购管理,同时还将逐步把社会办医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都纳入集中采购的覆盖范围,从而对药品药械来说,形成一个更加阳光、透明、公平的药械集中采购环境。

    在主要任务方面,《指导意见》更加注重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六点:

    一是在全省推广带量采购、价格联动采购、备案采购三类采购机制,促进全省药械挂网管理实现常态化、便捷化、透明化。

    二是推动全省医药机构逐步在同一平台采购药械,对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实行"三流合一"的综合管理。

    三是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设立药械货款集中支付监管账户,通过监管账户来督促医药机构在收到药械验收合格30天内支付货款,提高企业的回款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四是完善药械集中采购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的协同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标准杠杆作用,从需求端发力推动药械价格逐步下降。

    五是建立药械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对医药机构和医药企业的采购行为开展诚信评价,根据结果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措施。

    六是将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药械集中采购所节约的部分医保资金,以合理的方式研究相应激励办法,支持医疗机构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主持人:

    我们两个方面六项内容也体现出我们对稳住药价的决心,本次我省在药械集中采购制度上进行了如此大范围的政策调整,是否能够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成为最大受益方的改革预期呢?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指导意见》总体来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坚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推动药价回归合理水平,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具体来说,《指导意见》以下两方面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以增强患者幸福感、获得感。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来推动药价的合理回归。应该说有力的增强了我们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指导意见》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部署和安排。

    在降低药械价格方面,主要明确了三方面的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药械带量采购。带量采购就是我们通常称的团购,以量换价。截至目前,我们四川已经落地实施了两轮三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通过国家组织的药品团购模式,57种老百姓常用的药品价格出现了明显下降,这三批次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超过50%,最高降幅达到96%。同时,国家第三批55个集采药品和四川即将牵头开展的17种药品省际采购药品,也分别将于今年年底前实施,届时,我省的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数量将达到129个,这些大幅降价的药品,涉及20余种临床常见疾病用药,患者在这些疾病上药费花销巨大,相信随着带量采购不断深入,老百姓就医购药负担将明显减轻。其次,国家和我省正在积极探索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国家组织冠脉支架带量采购文件已经下发了,正式拉开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这项工作也是众望所归。我省也正牵头七个省分别开展冠脉球囊和人工晶体的的省际联盟带量采购,这些惠民政策都将于年内落地,到时候,我们的老百姓不仅将在药费上少花钱,在手术耗材上也可以享受到集采政策改革的福利了。

    二是对非带量采购的药械我们实行价格联动采购。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药械在我省实施常态化增补挂网,供全省医药机构实行全国价格联动挂网采购。价格联动采购的基本原则是:药械有5个及以上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价或中标价的,该产品可在我省挂网,但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全国最低价。同时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来讲,就是已挂网产品如果产生了新的全国最低价,企业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到我省更新调整联动参考价格。这项政策出台以后,对我省患者的最大利好就是,凡是在我省公立医疗机构甚至医保定点民营医院就医购药,药械在全国范围内肯定处在一个较低的价格水平,花费也相对较少。

    三是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药械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我们将根据平台交易信息,逐年制定并发布药械医保支付标准,通过发挥医保支付标准的杠杆调节作用,来促进医疗机构在采购药械的过程中积极与企业议价,推动老百姓临床使用的常用药械价格进一步回归合理水平。

    在提升医药服务水平方面,以新省级药械采购平台为载体,强化健康服务、医疗保障、医学研究等领域的医保大数据挖掘和运用,鼓励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结合大数据运用和分析结果,摸清我省患者就医购药的总体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互联网+"送药等创新延伸业务,为全省患者提供更高效的医药服务。我们也相信通过各方面努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以足不出户就享受到我们的"网络送药+医保报销"一条龙服务,"看病难"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主持人:

    正如彭局长刚刚说的那样,我们多方面的改革就是为了继续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能负担的医药服务。我们也要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当前疫情形势下,经济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我们也注意到,《指导意见》专门在促进三医联动章节做了具体阐述,请您具体讲一讲,该文件对于医药产业发展到底有哪些利好呢?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这项改革的启动之初,尹力省长给我们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改革红利惠及百姓,二要调动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积极性,三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四要兼顾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为此,《指导意见》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发展。在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方面,有以下三个方面利好举措。

    一是简化流程、提升效率。过去由于机制体制分离等历史因素,药品的招采、配送、结算、支付等环节难以高效整合,四川挂网政策相对稳慎,对企业最为关注的限价挂网类别药品,实施定期申请、集中增补,开展周期一般为一年1到2次,未能成功挂网的产品,将耽误一年左右的时间周期,企业对此反映强烈。文件出台后,这种情况将会得到明显改善,今后我省药械挂网将由按年度增补更改为常态化实施、按月开展,这大大提提升了质优价廉的好产品尽快进入市场,尽快的进入临床使用,也符合医药企业长久以来的改革预期。

    二是鼓励创新、保障亟需。在鼓励创新方面,我们从政策上为医药企业特别是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明确对符合要求的创新药械及通过(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开通绿色挂网通道,实行随时申报、及时挂网。为缩短临床急需的药械、新上市的创新药械、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等特殊产品入院周期,我们对上述特殊类别的产品实施直接备案采购。尤其是像今年新冠疫情这种情况下,在突发疫情的紧急情况下,我们还将根据卫生防疫和医疗卫生临床需要,在第一时间对相关药械开通绿色通道,可以实行先采购后备案,确保临床急需药械及时入院。

    三是优化手段、保障回款。指导意见规定,我们会运用"三流合一"的新省级药械采购平台,改进了药械货款结算方式,对医疗机构药械采购和货款结算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省医保局在省药械采购平台开设资金监管账户,规定医药机构在药械交货验收合格30天内,必须将药械货款支付至监管账户,监管账户收到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医药企业,确保企业药械货款及时回笼,杜绝原来药械采购过程中的各类"暗箱"操作,有效解决医药企业回款难及"三角债"等问题。

    主持人:

    谢谢彭局长,我也为彭局总结一下,我们是通过简化固有流程,鼓励企业创新,优化结算方式这三管齐下的方式,来促进我们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那我们对于各地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文件精神,有没有一个比较系统的规划呢?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我们深入学习省政府指导意见之后,我们对这方面也做了安排,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坚持三方面思路来做这方面的事情,也就是坚持"搭平台、建机制、强监管"的主要思路,来确保文件精神迅速落地。

    一是搭平台,我们将制定详细周密的推广计划,有序开展平台推广培训工作,尽快上线并使用我们新建的省级药械采购平台,在全国率先推行带量采购、价格联动采购、备案采购三种新的挂网采购模式,通过在新平台上晒品规、晒价格、晒交易,有效推动药械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二是建机制,我们将在《指导意见》基础上,于近期会同相关部门陆续出台药械集采实施方案和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货款在线结算管理办法、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医保支付标准、医药价格信息监测与发布制度等配套管理政策,也就是我们说的1+10的文件配套,1是指导意见,10是我们10个配套文件,在此基础上形成以指导意见为主体,10个配套文件为补充,较为完善、严谨的四川省药械政策制度体系。

    三是强监管,我们将加大对药械集中采购工作综合监管。实时监控药械采购信息,综合运用成本调查、函询约谈、提醒告诫、信息披露等手段,促进医药机构和医药企业加强价格自律。通过信息互通、部门联动等方式,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整治、打击医药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工作。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药械集中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医保定点资格、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挂钩,对违规医药企业给予暂停挂网、取消集中采购资格等信用惩戒,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运行。

    主持人:

    谢谢彭局长。今天的访谈也受到了非常多网友的关注,下面我们就回答网友的提问,网友“风雪夜归人”问道:四川省新的药械采购平台哪些具体的优势呢?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具体来讲新的药械采购平台有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一是过程更加阳光透明。新平台通过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全流程掌握药械采购交易过程中的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货款资金流,使药械集中采购过程全面阳光化,杜绝了"暗箱"操作风险。二是机制更加规范有效。新平台为医药企业提供了统一的公平的交易机会,通过晒品规、晒价格、晒交易,有利于建立市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药械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三是监管更加全面到位。平台构建了智慧监管体系,能及时督促医疗机构履行30天回款规定,有效解决医药企业回款难问题,提升医药行业创新发展动力。同时,新平台与相关部门实施信息共享,对于采购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各部门可根据情况开展联合监管,整肃净化现在的流通管理环境和医药管理环境。

    主持人:

    网友“生活不是电影”问道: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非常好,但我们老百姓对相关内容确了解不多,请问有哪些渠道能查到最新最全的内容?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这个是我们就要下大力气做的地方,就是要做好我们政策的宣传,让我们的医药企业,我们的医疗机构,我们的广大参保群众,都熟悉了解我们的政策,支持理解我们的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在《指导意见》出台后,及时将文件在政府官网上挂网,同步出台了政策解读。第二方面,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也及时按照要求将相关文件进行了公布及解读。希望我们广大的网友持续关注我省药械集中采购制度,可以登录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获取相关信息。下一步我们也将及时印制政策宣传手册,包括指导意见,包括配套政策,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发放,有力进行宣传。

    主持人:

    前后两个问题的解答我们也能看到,现在政策出台之后,我们药品价格无论是变动还是调整,都是更加的透明了,我们群众也能知情了,无论是以后价格是下降了还是提升了,我们都能在网络上第一时间看到药品价格的调整。网友“放牧人”问道:请问这个制度的实施,对老百姓有啥好处,能降低看病的费用吗?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这个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第一是让药械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效降低患者负担。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具体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常态化开展带量采购来实施药械团购,把药械价格降下来;二是通过实施全国价格联动,来确保我省的药械价格采购处于全国低位;三是通过发挥医保支付标准的杠杆作用,从需求端发力来增强医院议价能力和动力。这些举措,都将切实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在这次带量采购过程中有几个药品降价幅度,应该说回归到合理水平,也符合参保患者的预期。比如,通过开展成都“4+7”集采试点,治疗小细胞肺癌的药品吉非替尼,价格从原来的2280元/盒,下降到了每盒549元,降幅达到了76%。治疗肝炎的恩替卡韦,价格从每片12.57元,下降到了0.62元/片,降幅达到95%。还有比如治疗高血压的常用药品马来酸依那普利片(10mg),挂网价从32元/盒下降到了8.93元/盒,患者每月费用从128元,降到30元左右,降幅也达到72%,患者费用价格降了,质量也得到有效的保障,应该说临床质量和疗效得到普遍认可。

    主持人:

    谢谢彭局长,刚刚彭局提到了治疗肺癌和肝炎等药品,许多药品都是患者们的救命药。我相信在政策出台之后,能够更好的降低我们患者的经济负担。我们来看下一个网友的问题。网友“汤圆”问道:集中带量采购是每年都有吗,还是不定期进行?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工作将会常态化开展。从2019年3月以来,国家已相继组织了多轮带量采购工作,这些试点工作应该说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得到了广大参保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也得到了医药企业的支持和首肯。目前三批次试点结束以后,相关的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基本成熟。今后,药械集中采购将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带量采购会从两个方面来开展,一个是国家层面,一个是省级层面。国家层面来说,主要是对通过对质量疗效一致性的产品进行带量采购,如果是达到三家以上,国家医保局将对这一品种进行带量采购。同时国家也在探索将中成药、生物制品药纳入带量采购范围,目前正在进行方案研制和即将开展有关方面的试点。从省级层面来说,我们将遴选出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市场竞争充分、群众反响强烈的药械,每年组织开展1-2次省级带量采购。通过国家和省级同向发力的方式,我们可以预期,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会进一步降低,进一步回归合理水平。

    主持人:

    网友“南山南”问道:我省药械价格在全国保持什么样的水平?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我们新的招采政策将实施价格联动采购,首先一点,集中带量采购价格是全国统一价,其他非带量采购就是实行价格联动采购,实际做法就是公开透明比价格。我们督促药企将其生产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以全国最低价在我省挂网,医疗机构以我省挂网价为天花板价来实行议价采购。这种做法的一个直接影响结果就是,今后我省的老百姓在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上面,将持续维持在一个全国较低水平。

    主持人:

    谢谢您,彭局长。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再一次感谢彭局长做客我们的直播间,给我们带来耐心的解答,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最后,感谢您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下次节目再见!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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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 2020年10月26日 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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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我省未来五年药品和医用耗材(以下简称"药械")集中采购制度作出制度性规划。为了让广大网友深入了解《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同志,对《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并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彭局长,您好!首先请您给我们的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彭波,今天很高兴能在省政府网站和大家进行交流,谢谢大家的参与!

    主持人:谢谢彭局长,在刚刚的开场中,我们也提到了《指导意见》和我省未来对药械采购制度的规划,能否请彭局为我们介绍一下我省《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和政策依据是什么?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这样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药械集中采购工作,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上亲自审定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方案,由国家医保局牵头自2019年3月起,相继开展了两轮三批次涉及57个药品的集中采购工作;目前正有序推进第三批55个药品及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冠脉支架的集中采购工作。这一系列探索,对于推动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好评。2020年元旦,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专门提到"老百姓常用的许多药品降价了"。

    在对试点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国家对药械采购工作作出了系列政策部署和安排。2019年11月,国务院深化医改领导小组适时出台了《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医改发〔2019〕3号),要求各地抓住改革契机,总结改革经验,以药品集中采购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完善药品质量和供应保障政策,提升药品货款支付效率,完善医保支付标准管理政策,构建全国药品采购市场多方联动格局,从而促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不断放大改革效应,更好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202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明确提出要"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医保支付标准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文件还综合提出了"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多项改革安排。

    我省《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动药械集中采购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顺应了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药械集中采购制度,更好地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动全省药械采购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协同高效地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主持人:

    和此前政策相比,本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具体有哪些政策调整和创新?可以给具体介绍一下吗?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这份《指导意见》是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我省药械集中采购的基础性、系统性的纲领性政策,同时也标志着我省药械集中采购制度进入新的改革阶段。新政策主要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按照国家要求推行以量换价、量价挂钩的采购模式,解决既往药械招采分离、量价脱钩的问题;二是进一步优化政策,将繁杂的五类药械挂网方式调整为三类,堵上相关药企利用政策边界不清、串换类别涨价的漏洞;三是全面推广招标、采购、配送、结算、使用一体化的省级采购新平台,打通各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施阳光、透明、共享的药械采购。

    具体来讲,《指导意见》主要创新点有以下两个方面、六项具体内容:

    在总体要求方面,《指导意见》适用范围更广泛、工作目标更明确。《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2020年,在全省推行新的药械分类采购政策。2021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实现全品种全类别采购。2023年,全省所有医药机构(含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本纳入我们药械的集中采购管理。今后,我们不仅要遵循以往的管理方式,对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实行统一集中采购管理,同时还将逐步把社会办医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都纳入集中采购的覆盖范围,从而对药品药械来说,形成一个更加阳光、透明、公平的药械集中采购环境。

    在主要任务方面,《指导意见》更加注重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六点:

    一是在全省推广带量采购、价格联动采购、备案采购三类采购机制,促进全省药械挂网管理实现常态化、便捷化、透明化。

    二是推动全省医药机构逐步在同一平台采购药械,对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实行"三流合一"的综合管理。

    三是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设立药械货款集中支付监管账户,通过监管账户来督促医药机构在收到药械验收合格30天内支付货款,提高企业的回款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四是完善药械集中采购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的协同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标准杠杆作用,从需求端发力推动药械价格逐步下降。

    五是建立药械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对医药机构和医药企业的采购行为开展诚信评价,根据结果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措施。

    六是将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药械集中采购所节约的部分医保资金,以合理的方式研究相应激励办法,支持医疗机构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主持人:

    我们两个方面六项内容也体现出我们对稳住药价的决心,本次我省在药械集中采购制度上进行了如此大范围的政策调整,是否能够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成为最大受益方的改革预期呢?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指导意见》总体来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坚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推动药价回归合理水平,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具体来说,《指导意见》以下两方面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以增强患者幸福感、获得感。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来推动药价的合理回归。应该说有力的增强了我们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指导意见》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部署和安排。

    在降低药械价格方面,主要明确了三方面的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药械带量采购。带量采购就是我们通常称的团购,以量换价。截至目前,我们四川已经落地实施了两轮三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通过国家组织的药品团购模式,57种老百姓常用的药品价格出现了明显下降,这三批次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超过50%,最高降幅达到96%。同时,国家第三批55个集采药品和四川即将牵头开展的17种药品省际采购药品,也分别将于今年年底前实施,届时,我省的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数量将达到129个,这些大幅降价的药品,涉及20余种临床常见疾病用药,患者在这些疾病上药费花销巨大,相信随着带量采购不断深入,老百姓就医购药负担将明显减轻。其次,国家和我省正在积极探索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国家组织冠脉支架带量采购文件已经下发了,正式拉开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这项工作也是众望所归。我省也正牵头七个省分别开展冠脉球囊和人工晶体的的省际联盟带量采购,这些惠民政策都将于年内落地,到时候,我们的老百姓不仅将在药费上少花钱,在手术耗材上也可以享受到集采政策改革的福利了。

    二是对非带量采购的药械我们实行价格联动采购。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药械在我省实施常态化增补挂网,供全省医药机构实行全国价格联动挂网采购。价格联动采购的基本原则是:药械有5个及以上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价或中标价的,该产品可在我省挂网,但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全国最低价。同时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来讲,就是已挂网产品如果产生了新的全国最低价,企业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到我省更新调整联动参考价格。这项政策出台以后,对我省患者的最大利好就是,凡是在我省公立医疗机构甚至医保定点民营医院就医购药,药械在全国范围内肯定处在一个较低的价格水平,花费也相对较少。

    三是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药械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我们将根据平台交易信息,逐年制定并发布药械医保支付标准,通过发挥医保支付标准的杠杆调节作用,来促进医疗机构在采购药械的过程中积极与企业议价,推动老百姓临床使用的常用药械价格进一步回归合理水平。

    在提升医药服务水平方面,以新省级药械采购平台为载体,强化健康服务、医疗保障、医学研究等领域的医保大数据挖掘和运用,鼓励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结合大数据运用和分析结果,摸清我省患者就医购药的总体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互联网+"送药等创新延伸业务,为全省患者提供更高效的医药服务。我们也相信通过各方面努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以足不出户就享受到我们的"网络送药+医保报销"一条龙服务,"看病难"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主持人:

    正如彭局长刚刚说的那样,我们多方面的改革就是为了继续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能负担的医药服务。我们也要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当前疫情形势下,经济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我们也注意到,《指导意见》专门在促进三医联动章节做了具体阐述,请您具体讲一讲,该文件对于医药产业发展到底有哪些利好呢?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这项改革的启动之初,尹力省长给我们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改革红利惠及百姓,二要调动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积极性,三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四要兼顾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为此,《指导意见》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发展。在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方面,有以下三个方面利好举措。

    一是简化流程、提升效率。过去由于机制体制分离等历史因素,药品的招采、配送、结算、支付等环节难以高效整合,四川挂网政策相对稳慎,对企业最为关注的限价挂网类别药品,实施定期申请、集中增补,开展周期一般为一年1到2次,未能成功挂网的产品,将耽误一年左右的时间周期,企业对此反映强烈。文件出台后,这种情况将会得到明显改善,今后我省药械挂网将由按年度增补更改为常态化实施、按月开展,这大大提提升了质优价廉的好产品尽快进入市场,尽快的进入临床使用,也符合医药企业长久以来的改革预期。

    二是鼓励创新、保障亟需。在鼓励创新方面,我们从政策上为医药企业特别是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明确对符合要求的创新药械及通过(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开通绿色挂网通道,实行随时申报、及时挂网。为缩短临床急需的药械、新上市的创新药械、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等特殊产品入院周期,我们对上述特殊类别的产品实施直接备案采购。尤其是像今年新冠疫情这种情况下,在突发疫情的紧急情况下,我们还将根据卫生防疫和医疗卫生临床需要,在第一时间对相关药械开通绿色通道,可以实行先采购后备案,确保临床急需药械及时入院。

    三是优化手段、保障回款。指导意见规定,我们会运用"三流合一"的新省级药械采购平台,改进了药械货款结算方式,对医疗机构药械采购和货款结算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省医保局在省药械采购平台开设资金监管账户,规定医药机构在药械交货验收合格30天内,必须将药械货款支付至监管账户,监管账户收到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医药企业,确保企业药械货款及时回笼,杜绝原来药械采购过程中的各类"暗箱"操作,有效解决医药企业回款难及"三角债"等问题。

    主持人:

    谢谢彭局长,我也为彭局总结一下,我们是通过简化固有流程,鼓励企业创新,优化结算方式这三管齐下的方式,来促进我们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那我们对于各地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文件精神,有没有一个比较系统的规划呢?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我们深入学习省政府指导意见之后,我们对这方面也做了安排,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坚持三方面思路来做这方面的事情,也就是坚持"搭平台、建机制、强监管"的主要思路,来确保文件精神迅速落地。

    一是搭平台,我们将制定详细周密的推广计划,有序开展平台推广培训工作,尽快上线并使用我们新建的省级药械采购平台,在全国率先推行带量采购、价格联动采购、备案采购三种新的挂网采购模式,通过在新平台上晒品规、晒价格、晒交易,有效推动药械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二是建机制,我们将在《指导意见》基础上,于近期会同相关部门陆续出台药械集采实施方案和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货款在线结算管理办法、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医保支付标准、医药价格信息监测与发布制度等配套管理政策,也就是我们说的1+10的文件配套,1是指导意见,10是我们10个配套文件,在此基础上形成以指导意见为主体,10个配套文件为补充,较为完善、严谨的四川省药械政策制度体系。

    三是强监管,我们将加大对药械集中采购工作综合监管。实时监控药械采购信息,综合运用成本调查、函询约谈、提醒告诫、信息披露等手段,促进医药机构和医药企业加强价格自律。通过信息互通、部门联动等方式,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整治、打击医药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工作。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药械集中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医保定点资格、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挂钩,对违规医药企业给予暂停挂网、取消集中采购资格等信用惩戒,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运行。

    主持人:

    谢谢彭局长。今天的访谈也受到了非常多网友的关注,下面我们就回答网友的提问,网友“风雪夜归人”问道:四川省新的药械采购平台哪些具体的优势呢?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具体来讲新的药械采购平台有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一是过程更加阳光透明。新平台通过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全流程掌握药械采购交易过程中的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货款资金流,使药械集中采购过程全面阳光化,杜绝了"暗箱"操作风险。二是机制更加规范有效。新平台为医药企业提供了统一的公平的交易机会,通过晒品规、晒价格、晒交易,有利于建立市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药械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三是监管更加全面到位。平台构建了智慧监管体系,能及时督促医疗机构履行30天回款规定,有效解决医药企业回款难问题,提升医药行业创新发展动力。同时,新平台与相关部门实施信息共享,对于采购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各部门可根据情况开展联合监管,整肃净化现在的流通管理环境和医药管理环境。

    主持人:

    网友“生活不是电影”问道: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非常好,但我们老百姓对相关内容确了解不多,请问有哪些渠道能查到最新最全的内容?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这个是我们就要下大力气做的地方,就是要做好我们政策的宣传,让我们的医药企业,我们的医疗机构,我们的广大参保群众,都熟悉了解我们的政策,支持理解我们的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在《指导意见》出台后,及时将文件在政府官网上挂网,同步出台了政策解读。第二方面,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也及时按照要求将相关文件进行了公布及解读。希望我们广大的网友持续关注我省药械集中采购制度,可以登录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获取相关信息。下一步我们也将及时印制政策宣传手册,包括指导意见,包括配套政策,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发放,有力进行宣传。

    主持人:

    前后两个问题的解答我们也能看到,现在政策出台之后,我们药品价格无论是变动还是调整,都是更加的透明了,我们群众也能知情了,无论是以后价格是下降了还是提升了,我们都能在网络上第一时间看到药品价格的调整。网友“放牧人”问道:请问这个制度的实施,对老百姓有啥好处,能降低看病的费用吗?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这个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第一是让药械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效降低患者负担。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具体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常态化开展带量采购来实施药械团购,把药械价格降下来;二是通过实施全国价格联动,来确保我省的药械价格采购处于全国低位;三是通过发挥医保支付标准的杠杆作用,从需求端发力来增强医院议价能力和动力。这些举措,都将切实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在这次带量采购过程中有几个药品降价幅度,应该说回归到合理水平,也符合参保患者的预期。比如,通过开展成都“4+7”集采试点,治疗小细胞肺癌的药品吉非替尼,价格从原来的2280元/盒,下降到了每盒549元,降幅达到了76%。治疗肝炎的恩替卡韦,价格从每片12.57元,下降到了0.62元/片,降幅达到95%。还有比如治疗高血压的常用药品马来酸依那普利片(10mg),挂网价从32元/盒下降到了8.93元/盒,患者每月费用从128元,降到30元左右,降幅也达到72%,患者费用价格降了,质量也得到有效的保障,应该说临床质量和疗效得到普遍认可。

    主持人:

    谢谢彭局长,刚刚彭局提到了治疗肺癌和肝炎等药品,许多药品都是患者们的救命药。我相信在政策出台之后,能够更好的降低我们患者的经济负担。我们来看下一个网友的问题。网友“汤圆”问道:集中带量采购是每年都有吗,还是不定期进行?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工作将会常态化开展。从2019年3月以来,国家已相继组织了多轮带量采购工作,这些试点工作应该说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得到了广大参保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也得到了医药企业的支持和首肯。目前三批次试点结束以后,相关的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基本成熟。今后,药械集中采购将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带量采购会从两个方面来开展,一个是国家层面,一个是省级层面。国家层面来说,主要是对通过对质量疗效一致性的产品进行带量采购,如果是达到三家以上,国家医保局将对这一品种进行带量采购。同时国家也在探索将中成药、生物制品药纳入带量采购范围,目前正在进行方案研制和即将开展有关方面的试点。从省级层面来说,我们将遴选出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市场竞争充分、群众反响强烈的药械,每年组织开展1-2次省级带量采购。通过国家和省级同向发力的方式,我们可以预期,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会进一步降低,进一步回归合理水平。

    主持人:

    网友“南山南”问道:我省药械价格在全国保持什么样的水平?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

    我们新的招采政策将实施价格联动采购,首先一点,集中带量采购价格是全国统一价,其他非带量采购就是实行价格联动采购,实际做法就是公开透明比价格。我们督促药企将其生产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以全国最低价在我省挂网,医疗机构以我省挂网价为天花板价来实行议价采购。这种做法的一个直接影响结果就是,今后我省的老百姓在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上面,将持续维持在一个全国较低水平。

    主持人:

    谢谢您,彭局长。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再一次感谢彭局长做客我们的直播间,给我们带来耐心的解答,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最后,感谢您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下次节目再见!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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