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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17-0062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7-11-13
  • 发布日期:2017-11-14
  • 文  号:川办函〔2017〕208号
  • 有 效 性 :失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川办函〔2017〕20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省政府制定了《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川办函208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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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 2017年11月14日 19时57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川办函〔2017〕20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省政府制定了《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川办函208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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