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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0-0010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0-02-13
  • 发布日期:2020-02-14
  • 文  号:川办发〔2020〕1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川办发〔2020〕13号

(已废止)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部署,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川委厅〔2020〕5号)要求,现制定《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变化,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3日

附件: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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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 2020年02月14日 19时57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川办发〔2020〕13号

    (已废止)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部署,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川委厅〔2020〕5号)要求,现制定《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变化,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3日

    附件: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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