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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17-0042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7-07-21
  • 发布日期:2017-07-27
  • 文  号:川办发〔2017〕71号
  • 有 效 性 :失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川办发〔2017〕7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四川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1日


四川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促进老年教育科学发展,结合四川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老年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老年大学(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效益日益凸显。目前,全省有各级老年大学(学校)2468所(较2010年增加568所),在校学员62万人(较2010年增加17万人),老年人入学率3.71%(较2010年提高0.3个百分点)。上百万老年人通过社区教育、远程教育等形式参与学习,初步形成了多部门推动、多形式办学的老年教育发展格局。

  “十二五”末,我省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6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0.38%,高于全国人口老龄化平均水平。“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将更加严峻,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1866万人。现有老年教育资源不能较好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无法满足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老年教育保障亟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学校教育对老年教育支持力度、老年教育信息化程度均有待提升,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偏远地区、民族地区老年教育发展缓慢。“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老年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不断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生命和生活质量,进一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努力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机会均等。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努力让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均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坚持灵活多样、开放便利,优化老年教育供给,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提高老年教育的可及性,最大限度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学习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营造环境、加大投入等方面的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老年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有效机制,激发社会活力,继续探索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老年教育。

  坚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历史文化特点,丰富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手段,推动老年教育特色发展。加强老年教育的理论研究和规律探索,根据老年人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增强老年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提高老年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主体明确、体系完备、覆盖广泛、开放便捷、多方参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基础能力和服务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力争实现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老年人在校学习人数翻番。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老年教育体系结构,扩大资源供给。

  优先发展基层老年教育。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整合利用现有社区教育机构、县级职教中心等教育资源,以及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体育场等公共服务场所,开展老年艺术普及和科技普及活动。将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改善基层社区老年人学习环境,建设一批在当地发挥示范作用的基层老年人学习场所。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服务区域老年群体。推动老年教育重心下移,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稳定、便捷、丰富的教育服务,努力提高老年教育参与率和满意度。发展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有效整合乡村教育文化等资源,按照农村老年人的需求,以其喜爱、适应的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常态机制,鼓励以结对方式推进城乡老年教育对口支援。通过送教下乡,配送优质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提供支援。

  提升老年大学(学校)供给能力。加强老年大学(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学校教育、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老年大学(学校)供给能力和办学水平。将老年大学建设纳入我省“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内容。省、市两级老年大学要发挥在办学模式示范、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带动和引领作用。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和村(居委会)学习点要夯实基层资源汇聚与服务能力。部门、行业企业、高校等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要积极提高办学开放度,逐步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加强老年大学(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的合作,创新合作形式,组建老年教育联盟(集团)。扩大联盟资源共享与经验推广,探索老年教育集团化合作模式。

  (二)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鼓励多方参与。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发挥政府在老年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多元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支持老年教育领域社会组织和老年志愿服务团队发展。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师资、开发课程等方式支持老年教育。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对外开放,为老年人学习提供便利。结合老年人需求,推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提供适合老年人的课程资源,结合学校特色开发、共享老年教育课程。鼓励学校教师和学生参与老年教育志愿服务。推动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并延伸至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建立老年学习网点。

  鼓励公共资源为老年教育服务。推动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公共体育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场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建设富有区域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开设专题专栏,服务老年教育。

  (三)拓宽老年教育发展路径,满足老年人多元需求。

  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基本安全和逃生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开发老年教育课程体系,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培育网上学习圈、移动学习群等各类新型学习组织。创新老年教育形式,将课堂学习和各类文化活动相结合,积极探索体验式学习、远程学习、在线学习等模式,引导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增强老年人学习的自主性和选择性。探索灵活有效的农村老年教育形式。

  探索养教一体化新模式。推动老年教育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沟通合作,探索在各类社区居家养老场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探索在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视频课程、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老年教育,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促进与老年教育相关的养老服务、旅游、服装服饰、文化等产业提档升级,扩大老年教育消费,拉动内需。

  (四)强化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促进可持续发展。

  提升老年教育信息化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学习途径和学习体验。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提升老年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鼓励多元主体共建共享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建立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推进老年教育教学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提升老年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强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培训。鼓励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强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社会工作、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与老年教育相关的专业建设,加快培养老年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鼓励老年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在职进修老年教育专业课程,攻读相关专业学位。

  加强理论与政策研究。依托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老年教育机构、老年教育协会等开展老年教育调研、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有效指导老年教育科学实践。搭建优秀成果共享和推广平台,鼓励开展老年教育优秀研究成果交流活动。

  四、重点推进工作

  (一)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计划。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老年教育全过程。强化网络阵地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引导老年学员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广泛邀请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到学校作专题报告,强化示范引领效应,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打造一批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老年学校、老年学习团队。

  (二)实施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整合资源,改善老年教育机构教学条件,增加教学设施设备,提升老年教育机构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水平。建设一批在当地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等建设好村(居委会)老年社区学习点。探索“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相结合,推出一批创新老年教育办学模式典型。各市(州)结合实际选取若干个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教结合试点。到2020年力争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有1所老年大学,5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以上的行政村(居委会)建有老年社区学习点。

  (三)实施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建设计划。落实国家老年人学习发展指南,为不同年龄层次的老年人提供包括学习规划在内的咨询服务。建设完善我省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促进资源建设规范化、多样化。遴选、开发、整合一批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特色老年教育资源,推介一批科普知识和健康知识学习资源,引进一批国内外优质学习资源,形成系列优质课程推荐目录。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专业机构参与老年教育资源建设。到2020年,建成支撑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的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以及若干具有地方特色的市(州)老年学习资源库。

  (四)实施远程老年教育推进工程。开发整合远程老年教育多媒体课程资源。打造四川老年教育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有条件的市(州)老年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性老年教育体验基地。推动广播电视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到2020年,力争建成1所省级“老年开放大学”,10所市级“老年开放大学”,50%的县(市、区)可通过远程教育开展老年教育工作。

  (五)实施老有所为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助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所长,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关心下一代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组织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所专长的老同志成立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引导老年人自发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团队,引导老年学习团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到2020年,力争每所老年大学培育1—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老年学校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新增老年人参与学习团队(含网上学习圈)1万个以上。

  (六)推进示范性老年大学创建工作。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老年教育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创建一批现代化、规范化省级示范老年大学,引领带动全省老年大学发展,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建成35所省级示范老年大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民政、组织、财政、文化、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各地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切实将老年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要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本规划、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等措施支持老年教育发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机制,探索老年教育人才职业发展平台,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老年教育工作,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专兼结合、适应老年人学习需求的教师队伍。建立老年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支持相关人员在职进修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推动老年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教师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支持教师到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使学有专长离退休人员成为老年教育的兼职教师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重要力量。支持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等途径充实老年大学(学校)工作人员,鼓励专业社工等参与老年教育工作。

  (三)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老年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老年教育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年教育工作取得的新突破、新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切实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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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 2017年07月27日 19时58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川办发〔2017〕7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四川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1日


    四川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促进老年教育科学发展,结合四川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老年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老年大学(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效益日益凸显。目前,全省有各级老年大学(学校)2468所(较2010年增加568所),在校学员62万人(较2010年增加17万人),老年人入学率3.71%(较2010年提高0.3个百分点)。上百万老年人通过社区教育、远程教育等形式参与学习,初步形成了多部门推动、多形式办学的老年教育发展格局。

      “十二五”末,我省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6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0.38%,高于全国人口老龄化平均水平。“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将更加严峻,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1866万人。现有老年教育资源不能较好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无法满足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老年教育保障亟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学校教育对老年教育支持力度、老年教育信息化程度均有待提升,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偏远地区、民族地区老年教育发展缓慢。“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老年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不断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生命和生活质量,进一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努力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机会均等。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努力让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均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坚持灵活多样、开放便利,优化老年教育供给,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提高老年教育的可及性,最大限度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学习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营造环境、加大投入等方面的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老年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有效机制,激发社会活力,继续探索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老年教育。

      坚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历史文化特点,丰富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手段,推动老年教育特色发展。加强老年教育的理论研究和规律探索,根据老年人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增强老年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提高老年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主体明确、体系完备、覆盖广泛、开放便捷、多方参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基础能力和服务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力争实现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老年人在校学习人数翻番。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老年教育体系结构,扩大资源供给。

      优先发展基层老年教育。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整合利用现有社区教育机构、县级职教中心等教育资源,以及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体育场等公共服务场所,开展老年艺术普及和科技普及活动。将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改善基层社区老年人学习环境,建设一批在当地发挥示范作用的基层老年人学习场所。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服务区域老年群体。推动老年教育重心下移,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稳定、便捷、丰富的教育服务,努力提高老年教育参与率和满意度。发展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有效整合乡村教育文化等资源,按照农村老年人的需求,以其喜爱、适应的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常态机制,鼓励以结对方式推进城乡老年教育对口支援。通过送教下乡,配送优质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提供支援。

      提升老年大学(学校)供给能力。加强老年大学(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学校教育、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老年大学(学校)供给能力和办学水平。将老年大学建设纳入我省“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内容。省、市两级老年大学要发挥在办学模式示范、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带动和引领作用。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和村(居委会)学习点要夯实基层资源汇聚与服务能力。部门、行业企业、高校等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要积极提高办学开放度,逐步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加强老年大学(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的合作,创新合作形式,组建老年教育联盟(集团)。扩大联盟资源共享与经验推广,探索老年教育集团化合作模式。

      (二)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鼓励多方参与。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发挥政府在老年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多元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支持老年教育领域社会组织和老年志愿服务团队发展。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师资、开发课程等方式支持老年教育。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对外开放,为老年人学习提供便利。结合老年人需求,推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提供适合老年人的课程资源,结合学校特色开发、共享老年教育课程。鼓励学校教师和学生参与老年教育志愿服务。推动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并延伸至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建立老年学习网点。

      鼓励公共资源为老年教育服务。推动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公共体育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场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建设富有区域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开设专题专栏,服务老年教育。

      (三)拓宽老年教育发展路径,满足老年人多元需求。

      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基本安全和逃生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开发老年教育课程体系,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培育网上学习圈、移动学习群等各类新型学习组织。创新老年教育形式,将课堂学习和各类文化活动相结合,积极探索体验式学习、远程学习、在线学习等模式,引导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增强老年人学习的自主性和选择性。探索灵活有效的农村老年教育形式。

      探索养教一体化新模式。推动老年教育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沟通合作,探索在各类社区居家养老场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探索在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视频课程、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老年教育,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促进与老年教育相关的养老服务、旅游、服装服饰、文化等产业提档升级,扩大老年教育消费,拉动内需。

      (四)强化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促进可持续发展。

      提升老年教育信息化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学习途径和学习体验。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提升老年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鼓励多元主体共建共享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建立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推进老年教育教学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提升老年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强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培训。鼓励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强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社会工作、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与老年教育相关的专业建设,加快培养老年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鼓励老年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在职进修老年教育专业课程,攻读相关专业学位。

      加强理论与政策研究。依托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老年教育机构、老年教育协会等开展老年教育调研、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有效指导老年教育科学实践。搭建优秀成果共享和推广平台,鼓励开展老年教育优秀研究成果交流活动。

      四、重点推进工作

      (一)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计划。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老年教育全过程。强化网络阵地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引导老年学员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广泛邀请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到学校作专题报告,强化示范引领效应,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打造一批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老年学校、老年学习团队。

      (二)实施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整合资源,改善老年教育机构教学条件,增加教学设施设备,提升老年教育机构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水平。建设一批在当地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等建设好村(居委会)老年社区学习点。探索“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相结合,推出一批创新老年教育办学模式典型。各市(州)结合实际选取若干个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教结合试点。到2020年力争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有1所老年大学,5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以上的行政村(居委会)建有老年社区学习点。

      (三)实施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建设计划。落实国家老年人学习发展指南,为不同年龄层次的老年人提供包括学习规划在内的咨询服务。建设完善我省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促进资源建设规范化、多样化。遴选、开发、整合一批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特色老年教育资源,推介一批科普知识和健康知识学习资源,引进一批国内外优质学习资源,形成系列优质课程推荐目录。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专业机构参与老年教育资源建设。到2020年,建成支撑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的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以及若干具有地方特色的市(州)老年学习资源库。

      (四)实施远程老年教育推进工程。开发整合远程老年教育多媒体课程资源。打造四川老年教育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有条件的市(州)老年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性老年教育体验基地。推动广播电视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到2020年,力争建成1所省级“老年开放大学”,10所市级“老年开放大学”,50%的县(市、区)可通过远程教育开展老年教育工作。

      (五)实施老有所为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助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所长,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关心下一代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组织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所专长的老同志成立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引导老年人自发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团队,引导老年学习团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到2020年,力争每所老年大学培育1—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老年学校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新增老年人参与学习团队(含网上学习圈)1万个以上。

      (六)推进示范性老年大学创建工作。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老年教育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创建一批现代化、规范化省级示范老年大学,引领带动全省老年大学发展,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建成35所省级示范老年大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民政、组织、财政、文化、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各地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切实将老年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要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本规划、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等措施支持老年教育发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机制,探索老年教育人才职业发展平台,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老年教育工作,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专兼结合、适应老年人学习需求的教师队伍。建立老年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支持相关人员在职进修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推动老年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教师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支持教师到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使学有专长离退休人员成为老年教育的兼职教师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重要力量。支持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等途径充实老年大学(学校)工作人员,鼓励专业社工等参与老年教育工作。

      (三)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老年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老年教育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年教育工作取得的新突破、新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切实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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