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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282882/2016-0042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6-08-03
  • 发布日期:2016-08-03
  • 文  号:川办发〔2016〕56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16〕5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8日                  
  


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和《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精神,结合四川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足球发展规律,把足球改革发展作为四川建设体育强省的重要举措,努力建立专业高效、系统完备、民主开放、运转灵活、法制健全、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

  坚持着眼长远与夯实基础相结合,创新重建与问题治理相结合,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发展足球运动和推动全民健身相结合,从增加足球运动场地、提高参与人口数量、抓好校园足球发展等多方面综合施策,调动全社会参与足球发展和全民健身的积极性,为足球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制定足球中长期发展实施方案,创新足球管理模式。到2020年,足球人口规模明显增加,全省经常参与足球运动人口达到400万人;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100所;足球竞技水平明显提升,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形成规模;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迈出新步伐,5年内打造2支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拥有100名以上职业足球运动员;开展丰富的社会足球活动,充分发挥社会业余足球在普及足球运动中的推动作用。

  ——远期目标: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全社会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基本建立专业高效、系统完备、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打造社会业余足球和业余联赛品牌赛事,拥有高水平职业俱乐部,且至少有1支职业球队参加中国足球协会顶级联赛;建立校园、青训、专业、职业四级足球人才培养体系,进入各级国家队参加国际大赛运动员达到一定数量。足球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改革健全足球协会

  (三)调整改革省足球协会。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晰、依法自治的原则,调整改革四川省足球协会,明确定位和职能,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对外专业交流等方面赋予自主权。2016年底,完成省足球协会与省体育局脱钩,不设行政级别,其领导机构的组成应体现广泛的代表性和专业性,按社团法人机制运行。

  (四)健全全省足球协会组织。鼓励支持各地、各行业、各类别组建足球协会,承担本地、本行业、本类别的会员组织建设、竞赛、培训、足球活动开展、宣传等职责。完善球队、球员注册体系,制定注册管理办法,努力形成覆盖全省、组织完备、管理高效高能、相互有机协作、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健全各级足协党的组织机构。省足协党组织由省体育局党组领导。

  三、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

  (五)制定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实施意见。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大举措,大力普及校园足球,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

  (六)建设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在全省范围内支持建设一批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确定一批普通高校为首批四川省校园足球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到2020年,建设20支左右高等学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培养建成1400名教师、1000名裁判员、500名教练员、200名足球管理经营人员队伍。

  (七)完善青少年足球教学体系。将各地校园足球发展情况纳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并定期发布,各高校足球竞赛成绩纳入高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到2020年,逐步形成内容丰富、多科参与、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青少年足球教学体系。完善足球特长生招生政策。制定我省足球后备人才认定标准和升学管理制度。

  四、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八)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社会足球快速发展,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社区、部队和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注重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教练指导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社会足球发展。

  五、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九)加强竞赛体系设计。完善竞赛结构,扩大竞赛规模,增加竞赛种类,逐步形成赛制稳定、层次丰富、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尤其要注重我省青少年足球运动等级赛事、校园足球赛事和业余足球联赛的有机衔接,实现竞赛结构科学化。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中老年等足球赛事,逐步建立健全各类竞赛体系。

  (十)维护竞赛秩序。严格加强各级各类足球赛事管理,规范足球竞赛秩序。赛事组织机构和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加强管理,各司其职,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公安机关负责加强对足球赛事安全秩序的监管,组织开展对比赛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管理维护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球迷文明观赛,遵纪守法。

  (十一)推动地方足球联赛品牌打造和国内外赛事交流。由省足协牵头,逐步引入社会资源参与,打造县级、市级、省级分区赛、省级总决赛组成的四川省地方足球四级联赛,充分发挥精品赛事的引领示范作用,扩大群众参与规模。力争2017年参赛人数达到10万人次,2020年参赛人数达到40万人次。积极参加国内外足球赛事及有关交流活动,增进交流,提高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承办国内、国际赛事。

  六、建立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与运营模式

  (十二)建立四川职业足球发展扶持引导机制。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研究建立四川职业足球发展扶持引导机制。

  (十三)促进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规范职业足球俱乐部管理,突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在职业联赛中的重要作用。俱乐部应当注重自身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自律管理,遵守行业规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培育稳定的球迷群体和城市足球文化。

  七、改进足球专业人才培养发展方式

  (十四)拓展足球运动员成长渠道和空间。加大培养力度,完善选用机制,多渠道造就优秀足球运动员。畅通优秀苗子从校园足球、青少年高水平足球、社会足球到专业足球、职业足球的成长通道。搞好体教结合,加强文化教育、意志锤炼和人格熏陶,促进足球运动员全面发展。鼓励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职业球员、青少年球员、优秀足球教练员到足球发达城市、国家接受培训,并力争跻身国内高水平职业联赛。

  (十五)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训。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构建省、市、县和行业、专业机构、社会力量等多级、多元的培训组织结构,加强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充分发挥体育院校、体育科研院所在足球理论研究和足球专业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对外交流,引入一批高水平外省、外籍讲师对我省教练员、裁判员、讲师实施规模化培训。

  (十六)设立足球专业学院和学校。大力支持现有足球学校发展。适应足球人才培养需要,依托具备条件的本科院校设立足球学院,积极探索建立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融合的新型足球学校。

  (十七)做好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统筹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为足球运动员再就业再发展搭建平台,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必要培训和考核,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或到企事业单位和部队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或进入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从事足球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加强足球场地建设管理

  (十八)扩大足球场地数量。研究制定全省足球场地建设规划,明确刚性需求,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足球场地应尽量规划在学校内或学校附近,提升使用效益。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等,建设一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加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学区建立青少年足球活动基地。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建立1个青少年足球训练网点,对社会力量建设足球场地给予政策扶持。

  (十九)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有序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

  九、推进省级足球队伍改革发展

  (二十)加强省足球队和教练团队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稳步提升省足球队水平,打造技艺精湛、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四川足球队。建立严格规范的省队教练及管理团队遴选、考核评价机制,实行主教练负责制,对教练员团队和管理服务团队实行任期目标考核,做到责任与权益明确、激励与约束到位。

  (二十一)构建青少年足球人才选拔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发现、培养和选拔青少年优秀足球后备人才机制。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主导,依托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建立校园足球与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相结合的衔接体系,建设覆盖省市县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集训营、训练营、青训营等,选拔各级校园足球联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少年苗子。

  十、完善投入机制

  (二十二)加大投入力度。根据事权划分,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场地建设、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基地、球队建设、各级各类竞赛、教学科研、职业足球等方面。体育、教育等行政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应当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支持。

  (二十三)成立四川省足球发展基金会。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法人,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基金会章程管理运行,依法开展相关活动并依照有关法规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四)加强足球产业开发。加大足球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力度,以打造赛事品牌、开发足球附属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推动足球消费需求、探索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等为导向,构建全方位、全过程足球产业链,同时引入新的竞争主体,建立面向市场、平等竞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足球产业的格局。

  (二十五)鼓励社会力量发展足球。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投资职业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项目,发挥支持足球事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拓宽俱乐部和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

  十一、加强足球工作组织领导

  (二十六)建立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各方面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四川足球改革发展。

  (二十七)把推动足球改革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各地政府要把足球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加强足球改革发展政策保障方面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切实推动足球改革发展。

  (二十八)加强足球行业作风和法治建设。加强足球领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运动队伍精神作风和意志品质的锤炼,培养爱国奉献、坚韧不拔、团结拼搏的作风,努力形成激励四川足球发展振兴、有益于社会和谐进步的精神力量。适应足球发展需要和行业特点,完善相关法规和足球行业规范规则。

  (二十九)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创新足球宣传方式,引导群众客观认识足球现状,建立合理预期,强化涉及足球新闻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最大限度凝聚足球改革发展共识。

  (三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加强扶持和指导,总结推广足球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选择一批足球基础好、发展足球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市(州),给予重点支持,实现率先发展、以点带面,推动全省足球运动整体水平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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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2016年08月03日 19时59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16〕5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8日                  
      


    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和《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精神,结合四川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足球发展规律,把足球改革发展作为四川建设体育强省的重要举措,努力建立专业高效、系统完备、民主开放、运转灵活、法制健全、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

      坚持着眼长远与夯实基础相结合,创新重建与问题治理相结合,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发展足球运动和推动全民健身相结合,从增加足球运动场地、提高参与人口数量、抓好校园足球发展等多方面综合施策,调动全社会参与足球发展和全民健身的积极性,为足球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制定足球中长期发展实施方案,创新足球管理模式。到2020年,足球人口规模明显增加,全省经常参与足球运动人口达到400万人;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100所;足球竞技水平明显提升,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形成规模;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迈出新步伐,5年内打造2支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拥有100名以上职业足球运动员;开展丰富的社会足球活动,充分发挥社会业余足球在普及足球运动中的推动作用。

      ——远期目标: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全社会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基本建立专业高效、系统完备、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打造社会业余足球和业余联赛品牌赛事,拥有高水平职业俱乐部,且至少有1支职业球队参加中国足球协会顶级联赛;建立校园、青训、专业、职业四级足球人才培养体系,进入各级国家队参加国际大赛运动员达到一定数量。足球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改革健全足球协会

      (三)调整改革省足球协会。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晰、依法自治的原则,调整改革四川省足球协会,明确定位和职能,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对外专业交流等方面赋予自主权。2016年底,完成省足球协会与省体育局脱钩,不设行政级别,其领导机构的组成应体现广泛的代表性和专业性,按社团法人机制运行。

      (四)健全全省足球协会组织。鼓励支持各地、各行业、各类别组建足球协会,承担本地、本行业、本类别的会员组织建设、竞赛、培训、足球活动开展、宣传等职责。完善球队、球员注册体系,制定注册管理办法,努力形成覆盖全省、组织完备、管理高效高能、相互有机协作、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健全各级足协党的组织机构。省足协党组织由省体育局党组领导。

      三、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

      (五)制定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实施意见。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大举措,大力普及校园足球,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

      (六)建设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在全省范围内支持建设一批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确定一批普通高校为首批四川省校园足球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到2020年,建设20支左右高等学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培养建成1400名教师、1000名裁判员、500名教练员、200名足球管理经营人员队伍。

      (七)完善青少年足球教学体系。将各地校园足球发展情况纳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并定期发布,各高校足球竞赛成绩纳入高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到2020年,逐步形成内容丰富、多科参与、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青少年足球教学体系。完善足球特长生招生政策。制定我省足球后备人才认定标准和升学管理制度。

      四、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八)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社会足球快速发展,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社区、部队和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注重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教练指导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社会足球发展。

      五、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九)加强竞赛体系设计。完善竞赛结构,扩大竞赛规模,增加竞赛种类,逐步形成赛制稳定、层次丰富、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尤其要注重我省青少年足球运动等级赛事、校园足球赛事和业余足球联赛的有机衔接,实现竞赛结构科学化。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中老年等足球赛事,逐步建立健全各类竞赛体系。

      (十)维护竞赛秩序。严格加强各级各类足球赛事管理,规范足球竞赛秩序。赛事组织机构和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加强管理,各司其职,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公安机关负责加强对足球赛事安全秩序的监管,组织开展对比赛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管理维护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球迷文明观赛,遵纪守法。

      (十一)推动地方足球联赛品牌打造和国内外赛事交流。由省足协牵头,逐步引入社会资源参与,打造县级、市级、省级分区赛、省级总决赛组成的四川省地方足球四级联赛,充分发挥精品赛事的引领示范作用,扩大群众参与规模。力争2017年参赛人数达到10万人次,2020年参赛人数达到40万人次。积极参加国内外足球赛事及有关交流活动,增进交流,提高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承办国内、国际赛事。

      六、建立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与运营模式

      (十二)建立四川职业足球发展扶持引导机制。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研究建立四川职业足球发展扶持引导机制。

      (十三)促进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规范职业足球俱乐部管理,突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在职业联赛中的重要作用。俱乐部应当注重自身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自律管理,遵守行业规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培育稳定的球迷群体和城市足球文化。

      七、改进足球专业人才培养发展方式

      (十四)拓展足球运动员成长渠道和空间。加大培养力度,完善选用机制,多渠道造就优秀足球运动员。畅通优秀苗子从校园足球、青少年高水平足球、社会足球到专业足球、职业足球的成长通道。搞好体教结合,加强文化教育、意志锤炼和人格熏陶,促进足球运动员全面发展。鼓励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职业球员、青少年球员、优秀足球教练员到足球发达城市、国家接受培训,并力争跻身国内高水平职业联赛。

      (十五)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训。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构建省、市、县和行业、专业机构、社会力量等多级、多元的培训组织结构,加强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充分发挥体育院校、体育科研院所在足球理论研究和足球专业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对外交流,引入一批高水平外省、外籍讲师对我省教练员、裁判员、讲师实施规模化培训。

      (十六)设立足球专业学院和学校。大力支持现有足球学校发展。适应足球人才培养需要,依托具备条件的本科院校设立足球学院,积极探索建立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融合的新型足球学校。

      (十七)做好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统筹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为足球运动员再就业再发展搭建平台,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必要培训和考核,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或到企事业单位和部队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或进入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从事足球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加强足球场地建设管理

      (十八)扩大足球场地数量。研究制定全省足球场地建设规划,明确刚性需求,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足球场地应尽量规划在学校内或学校附近,提升使用效益。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等,建设一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加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学区建立青少年足球活动基地。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建立1个青少年足球训练网点,对社会力量建设足球场地给予政策扶持。

      (十九)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有序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

      九、推进省级足球队伍改革发展

      (二十)加强省足球队和教练团队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稳步提升省足球队水平,打造技艺精湛、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四川足球队。建立严格规范的省队教练及管理团队遴选、考核评价机制,实行主教练负责制,对教练员团队和管理服务团队实行任期目标考核,做到责任与权益明确、激励与约束到位。

      (二十一)构建青少年足球人才选拔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发现、培养和选拔青少年优秀足球后备人才机制。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主导,依托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建立校园足球与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相结合的衔接体系,建设覆盖省市县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集训营、训练营、青训营等,选拔各级校园足球联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少年苗子。

      十、完善投入机制

      (二十二)加大投入力度。根据事权划分,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场地建设、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基地、球队建设、各级各类竞赛、教学科研、职业足球等方面。体育、教育等行政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应当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支持。

      (二十三)成立四川省足球发展基金会。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法人,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基金会章程管理运行,依法开展相关活动并依照有关法规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四)加强足球产业开发。加大足球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力度,以打造赛事品牌、开发足球附属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推动足球消费需求、探索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等为导向,构建全方位、全过程足球产业链,同时引入新的竞争主体,建立面向市场、平等竞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足球产业的格局。

      (二十五)鼓励社会力量发展足球。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投资职业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项目,发挥支持足球事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拓宽俱乐部和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

      十一、加强足球工作组织领导

      (二十六)建立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各方面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四川足球改革发展。

      (二十七)把推动足球改革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各地政府要把足球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加强足球改革发展政策保障方面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切实推动足球改革发展。

      (二十八)加强足球行业作风和法治建设。加强足球领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运动队伍精神作风和意志品质的锤炼,培养爱国奉献、坚韧不拔、团结拼搏的作风,努力形成激励四川足球发展振兴、有益于社会和谐进步的精神力量。适应足球发展需要和行业特点,完善相关法规和足球行业规范规则。

      (二十九)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创新足球宣传方式,引导群众客观认识足球现状,建立合理预期,强化涉及足球新闻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最大限度凝聚足球改革发展共识。

      (三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加强扶持和指导,总结推广足球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选择一批足球基础好、发展足球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市(州),给予重点支持,实现率先发展、以点带面,推动全省足球运动整体水平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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