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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282882/2018-0007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8-02-05
  • 发布日期:2018-02-06
  • 文  号:川府函〔2018〕31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广汉等5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8〕31号



德阳市、宜宾市、巴中市、雅安市、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审〈广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德府〔2017〕53号)、《关于审批江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30年)的请示》(宜府〔2017〕212号)、《关于审批〈巴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的请示》(巴府〔2017〕134号)、《关于报请审批〈雅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请示》(雅府〔2017〕62号)和《关于审批西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凉府〔2017〕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广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江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30)》《巴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雅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20)》和《西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

  一、明确保护总体目标。强化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地位,按照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有效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和资源,延续历史文脉,传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广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构建结构完整、层次丰富的保护体系,保护数量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延续格局清晰的城市脉络,挖掘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传承与弘扬三星堆文化和广汉传统文化,协调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

  江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各层次的保护强化江安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充分保护与挖掘其历史、文化资源和底蕴,打造好“千年古城、万里长江第一县”的城市名片,凸显江安作为长江上游文化型山水生态园林城市特征。

  巴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深入挖掘巴中历史文化名城价值、特色与内涵,以人为本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以“秦巴古邑,四龛名城”为名片,继承和弘扬巴中优秀传统文化,统筹保护与发展,完善名城保护机制,促进名城可持续发展,使巴中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历史文化名城。

  雅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以雅安历史城区文化遗产为保护核心,构建全面整体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框架,保护雅安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统筹保护与发展,完善名城保护机制,促进名城可持续发展,使雅安成为历史遗产与自然遗产相辉映、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历史文化名城。

  西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构建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推进传统文化复兴,统筹保护与发展,完善名城保护机制,使西昌成为具有多元文化交融的地域特色、保留传统城市格局和山水风貌特征、拥有历史记忆和现代文明、历史遗产与自然风景交相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

  二、构建合理的保护体系。重视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近现代优秀建筑等的保护,做好周边整体风貌环境协调和治理工作,维护好历史城区的环境和周边自然景观特色。

  广汉历史文化名城按市域、中心城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镇和展示利用等方面进行系统性保护。在重点保护历史城区(155公顷)的城市格局、风貌、高度、视线通廊等基础上,特别加强对房湖—文庙历史文化街区(19.72公顷)、君平街历史文化街区(3.6公顷)和狮子堰历史文化街区(5.37公顷)的保护。

  江安历史文化名城按县域历史文化保护、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和非物质文化保护等方面进行系统性保护,建立历史文化展示体系。在重点保护历史城区(46公顷)的城市格局、风貌、高度、视线通廊等基础上,特别加强对西街历史文化街区(8.64公顷)和东街历史文化街区(9.47公顷)的保护。

  巴中历史文化名城按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五个方面进行系统性保护。在重点保护历史城区(巴州历史城区116.8公顷、恩阳历史文化名镇106.27公顷)的城市格局、风貌、高度、视线通廊等基础上,特别加强对文星街—小街子历史文化街区(48.98公顷)和正街—老场街历史文化街区(106.27公顷)的保护。

  雅安历史文化名城按市域、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遗存四个方面进行系统性保护,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重点保护历史城区(99公顷)的城市格局、风貌、高度、视线通廊等基础上,特别加强对观音阁历史文化街区(6.55公顷)和气象台历史文化街区(9.72公顷)的保护。

  西昌历史文化名城按市域、中心城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与传统巷院、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七个方面建立保护框架。在重点保护历史城区(132.84公顷)的城市格局、风貌、高度、视线通廊等基础上,特别加强对北街历史文化街区(27.44公顷)、南街历史文化街区(11.58公顷)和涌泉街历史文化街区(9.72公顷)的保护。

  三、统筹协调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合理疏解古城区功能,促进新城发展,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历史文化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传承发展。以历史文化资源、风景名胜和自然风光等为依托,做好文化遗产展示和旅游线路组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配套设施,促进旅游业发展。优化道路交通系统,建立健全消防、防洪、防震等城市安全体系。

  四、严格实施《名城保护规划》。德阳市、宜宾市、巴中市、雅安市和凉山州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将名城保护规划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历史文化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规划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保护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文物主管部门,依法对保护范围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修缮改造等活动实行严格统一管理,完善保护管理措施,构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增强公众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意识。

  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要加强对名城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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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汉等5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 2018年02月06日 19时58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广汉等5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8〕31号



    德阳市、宜宾市、巴中市、雅安市、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审〈广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德府〔2017〕53号)、《关于审批江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30年)的请示》(宜府〔2017〕212号)、《关于审批〈巴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的请示》(巴府〔2017〕134号)、《关于报请审批〈雅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请示》(雅府〔2017〕62号)和《关于审批西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凉府〔2017〕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广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江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30)》《巴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雅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20)》和《西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

      一、明确保护总体目标。强化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地位,按照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有效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和资源,延续历史文脉,传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广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构建结构完整、层次丰富的保护体系,保护数量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延续格局清晰的城市脉络,挖掘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传承与弘扬三星堆文化和广汉传统文化,协调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

      江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各层次的保护强化江安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充分保护与挖掘其历史、文化资源和底蕴,打造好“千年古城、万里长江第一县”的城市名片,凸显江安作为长江上游文化型山水生态园林城市特征。

      巴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深入挖掘巴中历史文化名城价值、特色与内涵,以人为本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以“秦巴古邑,四龛名城”为名片,继承和弘扬巴中优秀传统文化,统筹保护与发展,完善名城保护机制,促进名城可持续发展,使巴中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历史文化名城。

      雅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以雅安历史城区文化遗产为保护核心,构建全面整体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框架,保护雅安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统筹保护与发展,完善名城保护机制,促进名城可持续发展,使雅安成为历史遗产与自然遗产相辉映、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历史文化名城。

      西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构建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推进传统文化复兴,统筹保护与发展,完善名城保护机制,使西昌成为具有多元文化交融的地域特色、保留传统城市格局和山水风貌特征、拥有历史记忆和现代文明、历史遗产与自然风景交相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

      二、构建合理的保护体系。重视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近现代优秀建筑等的保护,做好周边整体风貌环境协调和治理工作,维护好历史城区的环境和周边自然景观特色。

      广汉历史文化名城按市域、中心城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镇和展示利用等方面进行系统性保护。在重点保护历史城区(155公顷)的城市格局、风貌、高度、视线通廊等基础上,特别加强对房湖—文庙历史文化街区(19.72公顷)、君平街历史文化街区(3.6公顷)和狮子堰历史文化街区(5.37公顷)的保护。

      江安历史文化名城按县域历史文化保护、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和非物质文化保护等方面进行系统性保护,建立历史文化展示体系。在重点保护历史城区(46公顷)的城市格局、风貌、高度、视线通廊等基础上,特别加强对西街历史文化街区(8.64公顷)和东街历史文化街区(9.47公顷)的保护。

      巴中历史文化名城按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五个方面进行系统性保护。在重点保护历史城区(巴州历史城区116.8公顷、恩阳历史文化名镇106.27公顷)的城市格局、风貌、高度、视线通廊等基础上,特别加强对文星街—小街子历史文化街区(48.98公顷)和正街—老场街历史文化街区(106.27公顷)的保护。

      雅安历史文化名城按市域、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遗存四个方面进行系统性保护,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重点保护历史城区(99公顷)的城市格局、风貌、高度、视线通廊等基础上,特别加强对观音阁历史文化街区(6.55公顷)和气象台历史文化街区(9.72公顷)的保护。

      西昌历史文化名城按市域、中心城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与传统巷院、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七个方面建立保护框架。在重点保护历史城区(132.84公顷)的城市格局、风貌、高度、视线通廊等基础上,特别加强对北街历史文化街区(27.44公顷)、南街历史文化街区(11.58公顷)和涌泉街历史文化街区(9.72公顷)的保护。

      三、统筹协调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合理疏解古城区功能,促进新城发展,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历史文化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传承发展。以历史文化资源、风景名胜和自然风光等为依托,做好文化遗产展示和旅游线路组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配套设施,促进旅游业发展。优化道路交通系统,建立健全消防、防洪、防震等城市安全体系。

      四、严格实施《名城保护规划》。德阳市、宜宾市、巴中市、雅安市和凉山州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将名城保护规划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历史文化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规划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保护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文物主管部门,依法对保护范围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修缮改造等活动实行严格统一管理,完善保护管理措施,构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增强公众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意识。

      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要加强对名城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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