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 :008282882/2018-0053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8-12-08
  • 发布日期:2018-12-13
  • 文  号:川府函〔2018〕19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九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8〕193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九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的请示》(泸市府〔2018〕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九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严格落实《总体规划》)。九狮风景名胜区是以较好的植被环境为基调,九狮文化为核心,田园风光、农耕文化为补充,集风景游赏和游览活动于一体的城郊休闲型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1.01平方公里。你市要按照批复的《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编制景区详细规划,明确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加强景区管理。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和遗址遗迹,提升景区品质,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合理开发景区资源,实现景区永续利用。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你市要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好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8日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 视频解读:
  • 动漫解读:
  • 访谈解读:
  • 省政府常务会:
  • 新闻发布会:
  • 部门发文:
  • 市州发文:
  • 相关文件:
  • 地方发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九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 2018年12月13日 19时58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九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8〕193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九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的请示》(泸市府〔2018〕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九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严格落实《总体规划》)。九狮风景名胜区是以较好的植被环境为基调,九狮文化为核心,田园风光、农耕文化为补充,集风景游赏和游览活动于一体的城郊休闲型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1.01平方公里。你市要按照批复的《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编制景区详细规划,明确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加强景区管理。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和遗址遗迹,提升景区品质,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合理开发景区资源,实现景区永续利用。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你市要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好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8日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 视频解读
  • 访谈解读
  • 省政府常务会
  • 部门发文
  • 相关文件
  • 地方发文
  •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