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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17-0030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7-05-19
  • 发布日期:2017-05-23
  • 文  号:川府发〔2017〕32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和部门的通报

川府发〔2017〕3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4月24日印发《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7〕34号),对26个省(区、市)、90个市(地、州、盟)、127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并逐项细化了国家层面政策激励措施。其中:四川省(以省为单位)4个方面受到通报表扬;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南充市、宜宾市5个市,金堂县、新津县、广汉市、遂宁市船山区、犍为县、华蓥市、岳池县、青神县8个县(市、区)受到通报表扬。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强化正向激励,省政府决定,对上述受到国家通报表扬的5个市、8个县(市、区)和我省受表扬的4个方面涉及的3个省直对应牵头部门,以及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其他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见附件)一并予以通报表扬。

  省直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办发〔2017〕34号文件有关要求,做好与国家相关部委的工作对接,进一步细化我省的具体配套激励措施,确保国家激励措施落地到位。相关市政府要细化配套出台本地激励措施,并对上述受表扬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等按有关规定做好通报表扬的成果运用。

  希望受表扬的地区和部门(单位)珍惜荣誉、真抓实干、再接再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狠抓落实的责任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对标先进、勇于创新,严格责任、强化督查,进一步健全工作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营造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附件: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9日



附件



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名单


  一、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工作成效较好:省金融工作局(对应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完成率及地方投资到位率高:省发展改革委(对应牵头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省统计局、省金融工作局、省投资促进局、省能源局、省政府督查室、国开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

  三、在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省扶贫移民局(对应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通信管理局、人行成都分行。

  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省发展改革委(省以工代赈办,对应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省扶贫移民局、人行成都分行、国开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省国农投资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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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和部门的通报

  • 2017年05月23日 19时57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和部门的通报

    川府发〔2017〕3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4月24日印发《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7〕34号),对26个省(区、市)、90个市(地、州、盟)、127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并逐项细化了国家层面政策激励措施。其中:四川省(以省为单位)4个方面受到通报表扬;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南充市、宜宾市5个市,金堂县、新津县、广汉市、遂宁市船山区、犍为县、华蓥市、岳池县、青神县8个县(市、区)受到通报表扬。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强化正向激励,省政府决定,对上述受到国家通报表扬的5个市、8个县(市、区)和我省受表扬的4个方面涉及的3个省直对应牵头部门,以及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其他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见附件)一并予以通报表扬。

      省直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办发〔2017〕34号文件有关要求,做好与国家相关部委的工作对接,进一步细化我省的具体配套激励措施,确保国家激励措施落地到位。相关市政府要细化配套出台本地激励措施,并对上述受表扬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等按有关规定做好通报表扬的成果运用。

      希望受表扬的地区和部门(单位)珍惜荣誉、真抓实干、再接再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狠抓落实的责任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对标先进、勇于创新,严格责任、强化督查,进一步健全工作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营造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附件: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9日



    附件



    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名单


      一、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工作成效较好:省金融工作局(对应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完成率及地方投资到位率高:省发展改革委(对应牵头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省统计局、省金融工作局、省投资促进局、省能源局、省政府督查室、国开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

      三、在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省扶贫移民局(对应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通信管理局、人行成都分行。

      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省发展改革委(省以工代赈办,对应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省扶贫移民局、人行成都分行、国开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省国农投资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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