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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282882/2016-0057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6-10-24
  • 发布日期:2016-10-26
  • 文  号:川府发〔2016〕49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通报表扬曾珍等同志的决定

川府发〔2016〕4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籍运动员、教练员在第31届里约奥运会上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取得了1枚金牌、1枚银牌、1枚铜牌的优异成绩,为祖国争得了荣誉,为四川增添了光彩。省政府决定,对取得第31届里约奥运会优胜名次的曾珍等5名运动员和程念等5名川籍主教练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对取得金牌运动员的川籍主教练,银牌、铜牌川籍运动员及其川籍主教练授予“突出贡献奖”称号,对取得第6—8名次的川籍运动员及其川籍主教练授予“贡献奖”称号。

  希望受到表扬的运动员、教练员再接再厉、不畏艰险、勇攀高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竞技水平,努力再创佳绩,为体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受到表扬的运动员、教练员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受到表扬的运动员、教练员名单


  一、授予“突出贡献奖”称号(4人)

  曾 珍 花样游泳运动员  花样游泳集体第二名

  任灿灿 女子拳击运动员  女子拳击51公斤级第三名

  程 念 女子跳水教练员  任茜同志的教练

  贺晓初 花样游泳教练员  曾珍同志的教练

  二、授予“贡献奖”称号(6人)

  邱 波 男子跳水运动员  男子十米跳台跳水第六名

  张薇薇 女子水球运动员  女子水球第七名

  沈平安 男子自行车运动员 男子自行车团体追逐赛第八名

  刘美川 男子跳水教练员  邱波同志的教练

  谭 颖 女子水球教练员  张薇薇同志的教练

  殷谢飞 男子自行车教练员 沈平安同志的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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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曾珍等同志的决定

  • 2016年10月26日 19时58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通报表扬曾珍等同志的决定

    川府发〔2016〕4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籍运动员、教练员在第31届里约奥运会上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取得了1枚金牌、1枚银牌、1枚铜牌的优异成绩,为祖国争得了荣誉,为四川增添了光彩。省政府决定,对取得第31届里约奥运会优胜名次的曾珍等5名运动员和程念等5名川籍主教练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对取得金牌运动员的川籍主教练,银牌、铜牌川籍运动员及其川籍主教练授予“突出贡献奖”称号,对取得第6—8名次的川籍运动员及其川籍主教练授予“贡献奖”称号。

      希望受到表扬的运动员、教练员再接再厉、不畏艰险、勇攀高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竞技水平,努力再创佳绩,为体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受到表扬的运动员、教练员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受到表扬的运动员、教练员名单


      一、授予“突出贡献奖”称号(4人)

      曾 珍 花样游泳运动员  花样游泳集体第二名

      任灿灿 女子拳击运动员  女子拳击51公斤级第三名

      程 念 女子跳水教练员  任茜同志的教练

      贺晓初 花样游泳教练员  曾珍同志的教练

      二、授予“贡献奖”称号(6人)

      邱 波 男子跳水运动员  男子十米跳台跳水第六名

      张薇薇 女子水球运动员  女子水球第七名

      沈平安 男子自行车运动员 男子自行车团体追逐赛第八名

      刘美川 男子跳水教练员  邱波同志的教练

      谭 颖 女子水球教练员  张薇薇同志的教练

      殷谢飞 男子自行车教练员 沈平安同志的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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