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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282882/2020-0036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0-05-15
  • 发布日期:2020-05-20
  • 文  号:省政府令〔〕340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40号



  《关于废止〈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5月14日第48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8日起施行。

省长 尹 力

2020年5月15日

关于废止《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由于《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所规定的内容与国家现行规定不符,且相关内容已被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全部涵盖,已无继续实施的必要。为维护法制统一,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省政府决定废止2001年3月20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本决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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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废止《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 2020年05月20日 19时56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40号



      《关于废止〈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5月14日第48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8日起施行。

    省长 尹 力

    2020年5月15日

    关于废止《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由于《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所规定的内容与国家现行规定不符,且相关内容已被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全部涵盖,已无继续实施的必要。为维护法制统一,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省政府决定废止2001年3月20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本决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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