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对辐射安全行政许可采取“网上办” 新增抗疫医疗诊断涉辐设备可豁免办理

  • 2020年02月07日 10时08分
  • 来源: 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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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辐射安全有关行政事项办理的通知》,将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辐射安全行政许可事项采取网上申报和邮寄传递申请资料的方式办理,进一步保障办事群众不扎堆、不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其中,医疗机构新增CT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在2月2日,生态环境厅特别明确,疫情防控中,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急增加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在保障使用场所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可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可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其他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备案、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备案、出口放射性同位素备案;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延续、变更、补办、注销,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等事项,项目单位可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和邮寄办理。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辐射工作场所(特别是临时场所)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及科学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根据医疗机构提出的需求,第一时间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咨询和监测等技术服务工作。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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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对辐射安全行政许可采取“网上办” 新增抗疫医疗诊断涉辐设备可豁免办理

  • 2020年02月07日 10时08分
  • 来源: 人民网-四川频道
  • 2月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辐射安全有关行政事项办理的通知》,将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辐射安全行政许可事项采取网上申报和邮寄传递申请资料的方式办理,进一步保障办事群众不扎堆、不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其中,医疗机构新增CT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在2月2日,生态环境厅特别明确,疫情防控中,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急增加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在保障使用场所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可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可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其他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备案、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备案、出口放射性同位素备案;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延续、变更、补办、注销,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等事项,项目单位可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和邮寄办理。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辐射工作场所(特别是临时场所)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及科学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根据医疗机构提出的需求,第一时间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咨询和监测等技术服务工作。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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