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1年03月19日 13时57分
  •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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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农发〔2021〕63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加快水产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2021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17日

    2021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机遇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的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长江“十年禁渔”和“鱼米之乡”等重点任务,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全力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全年水产品产量达到163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60亿元,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长江“十年禁渔”是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5项重点工作之一,要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这项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强化《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按照《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和《四川省2021年长江禁捕工作意见》要求,紧盯长江“十年禁渔”政治任务,紧扣长江水生生物保护主责,建立健全长江禁捕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紧紧围绕“禁得住、退得出、不反弹”,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发挥联合指挥部作用,构建干支流、左右岸、上下游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斩断“非法利益链”。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隐患排查工作,坚持舆论引导方向,确保长江“十年禁渔”起好步、管得住。

    二、推进“鱼米之乡”建设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聚焦稳粮增收、以促稻目标,实施“鱼米之乡”建设项目,在全省稻田资源丰富的地区全面推进“鱼米之乡”建设。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向“鱼米之乡”建设集中靠拢,大力推进稻渔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粮大县、现代农业园区培育、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工程、产业强镇、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提灌设施建设、宜居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区种植水稻的,都要因地制宜推动稻渔综合种养。要统筹用好发改、文化旅游、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多元长效投入机制,全力推进“鱼米之乡”建设。

    三、持续推进现代农业(水产)园区建设

    深入贯彻“立足园区育水产,发展水产壮园区”理念,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梯次开展省、市、县现代农业(水产)园区建设。已评为省级五星级园区的,按照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夯实基础,持续巩固提升,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已评为省级三、四星级园区的,对标五星、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补齐短板,进一步提档升级;尚未评为省级星级园区的,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组织力量、强力攻坚,力争跨入省级星级园区行列。发挥省级星级园区在种养技术、联农带农等方面的优势,示范带动市、县级园区建设。

    四、推进长江上游生态渔业产业带建设

    紧密结合建设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的新机遇新要求,挖掘长江上游的渔业资源和生态优势,鼓励和引导川渝毗邻县(市、区)加强合作、统筹规划,积极发展休闲渔业、体验渔业,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效双增的现代渔业。鼓励和引导两地水产养殖业主发展鲶鱼、鳜鱼、长吻鮠、中华鳖、大鲵、岩原鲤、鲟鱼等名特优水产养殖,建设一批特色生态渔业养殖基地。依托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渠道优势和技术优势,建立“龙头企业+现代园区”“龙头企业+基地”模式,培育一批长江上游特有生态渔业产品和品牌。

    五、推进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依规开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深入实施省级十部门制定的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大力推广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养殖、流水养殖、设施渔业及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建设大水面生态渔业示范基地,建立多层次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示范体系。持续开展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创建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2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0个,新增稻渔综合种养30万亩。

    六、推进现代水产种业建设

    完善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及复查换证标准,加强对省级原(良)种场的监督管理,做好复查换证工作。积极推进省级现代水产种业园区建设,督导国家种质资源场项目建设。做好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工作,稳步推进水产种质资源登记工作。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和水产原(良)种场为依托,强化原种保种,开展良种选育,为社会提供优质苗种。积极引导开展大宗淡水鱼类和我省特有经济鱼类保种、育种、养殖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选育一批有市场前景的新品种,积极推进新品种认定,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七、推进水产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壮大水产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专业服务组织发展水产品冷链物流和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及社会化服务,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订单购销等方式,与水产养殖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互惠合作,建立标准化和规模化的水产示范基地,带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大鲵、泥鳅、小龙虾全产业链发展,力争鱼子酱和鳗鱼精深加工再上新台阶。与种植业紧密融合,探索稻渔、鱼果、“鱼稻共生”“鱼菜共生”等健康养殖、种养循环发展模式,延伸产业价值链。紧密结合“鱼米之乡”、现代农业(水产)园区建设,积极发展餐饮住宿、观赏垂钓、旅游观光+渔业的多形式休闲渔业业态,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渔业示范乡村。做好重点水产批发市场和全省19个市水产品零售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加强市场信息分析和研判,为养殖户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支撑。

    八、提升水产科技推广服务水平

    搭建渔业科技平台,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技资源优势,发挥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的协作带动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集成,在养殖尾水处理、智能设施渔业、水产良种选育、病害防控、精深加工等方面取得成果。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推进产、学、研、推深度融合,加快水产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托技术推广体系、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相关企业,建立示范推广机制和专家团队,广泛开展科技咨询、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辐射带动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升级,实现提质增效和节水减排。积极组织申报部、省各级科技奖励,举荐、宣传优秀水产科技人才,打造四川水产科技亮点。着力抓好稻渔综合种养、循环水养殖等养殖模式的试点示范。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稳步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有效提升水产企业和养殖户技术水平。

    九、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落实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强化水生动物疫病净化和突发疫情处置。围绕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着力做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渔业官方兽医培训工作,加强渔业官方兽医备案和指导,壮大渔业官方兽医队伍。积极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有效阻断水产养殖重大疫病的发生,落实病死养殖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

    十、完成2020年长江经济带面源污染水产类问题整改

    按照《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指导涉改市(县、区)在2021年底前完成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面源污染水产类问题整改工作。聚焦养殖用药不规范、场区环境卫生差、养殖尾水随意排放三类问题,根据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做到全程监管,注重整改效果,确保年内销号。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强化关联性、衍生性问题自查整改,加快推进我省水产养殖绿色健康高质高效发展。

    十一、继续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品牌培育

    稳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推进质量兴渔、绿色兴渔、品牌强渔。持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1〕36号)要求,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白名单制度》,引导水产养殖者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持续狠抓质量安全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和数量,落实检打联动。持续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加大示范基地建设力度,推动质量安全“产出来”。持续创新品牌培育措施,加大品牌推介宣传力度,让“川鱼”品牌“响起来”“走出去”。抓好宣传培训工作,提升渔业主管部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质量安全内部管理水平。

    十二、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修复

    认真落实禁捕效果评估制度,在我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展禁捕资源监测工作,全面评估禁渔效果。积极实施水生生物资源修复,大力开展增殖放流,做好6月6日“全国放鱼日”活动,力争全年利用中央补助资金放流鱼类苗种5200万尾以上。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维护更新界碑、标志物及有关保护设施,开展水生生物及其生存环境的调查监测、资源养护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做好重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实施长江鲟、川陕哲罗鲑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拯救行动,依法做好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许可管理。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开展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严格开展水下工程涉渔影响评价。依法对水下工程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影响专题评价,指导工程单位严格落实资源补救措施。严格渔业行政许可办证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省本级渔业行政许可的审核、审查,积极配合做好“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便企业、群众办证,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三、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

    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培训,引导养殖渔业船舶船员、水产养殖业主和其他涉渔经营主体自觉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做好灾害天气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防灾减灾技术指南,指导涉渔单位及人员做好应急预案和抗灾减灾物资储备。扎实推进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做好“疾病疫病、自然灾害、水域污染、意外事故、浮头”等五大风险管控工作,为渔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十四、巩固渔业产业扶贫成果

    今年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要继续抓好凉山州喜德县渔业定点扶贫工作,加强技术跟踪服务,巩固提升渔业产业扶贫效果。充分发挥淡水鱼专家团队的“科技扶贫”作用,强化水产技术指导和水产人才的培育。

    责任编辑: 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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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1年03月19日 13时57分
  •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 川农发〔2021〕63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加快水产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2021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17日

    2021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机遇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的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长江“十年禁渔”和“鱼米之乡”等重点任务,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全力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全年水产品产量达到163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60亿元,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长江“十年禁渔”是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5项重点工作之一,要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这项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强化《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按照《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和《四川省2021年长江禁捕工作意见》要求,紧盯长江“十年禁渔”政治任务,紧扣长江水生生物保护主责,建立健全长江禁捕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紧紧围绕“禁得住、退得出、不反弹”,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发挥联合指挥部作用,构建干支流、左右岸、上下游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斩断“非法利益链”。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隐患排查工作,坚持舆论引导方向,确保长江“十年禁渔”起好步、管得住。

    二、推进“鱼米之乡”建设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聚焦稳粮增收、以促稻目标,实施“鱼米之乡”建设项目,在全省稻田资源丰富的地区全面推进“鱼米之乡”建设。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向“鱼米之乡”建设集中靠拢,大力推进稻渔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粮大县、现代农业园区培育、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工程、产业强镇、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提灌设施建设、宜居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区种植水稻的,都要因地制宜推动稻渔综合种养。要统筹用好发改、文化旅游、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多元长效投入机制,全力推进“鱼米之乡”建设。

    三、持续推进现代农业(水产)园区建设

    深入贯彻“立足园区育水产,发展水产壮园区”理念,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梯次开展省、市、县现代农业(水产)园区建设。已评为省级五星级园区的,按照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夯实基础,持续巩固提升,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已评为省级三、四星级园区的,对标五星、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补齐短板,进一步提档升级;尚未评为省级星级园区的,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组织力量、强力攻坚,力争跨入省级星级园区行列。发挥省级星级园区在种养技术、联农带农等方面的优势,示范带动市、县级园区建设。

    四、推进长江上游生态渔业产业带建设

    紧密结合建设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的新机遇新要求,挖掘长江上游的渔业资源和生态优势,鼓励和引导川渝毗邻县(市、区)加强合作、统筹规划,积极发展休闲渔业、体验渔业,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效双增的现代渔业。鼓励和引导两地水产养殖业主发展鲶鱼、鳜鱼、长吻鮠、中华鳖、大鲵、岩原鲤、鲟鱼等名特优水产养殖,建设一批特色生态渔业养殖基地。依托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渠道优势和技术优势,建立“龙头企业+现代园区”“龙头企业+基地”模式,培育一批长江上游特有生态渔业产品和品牌。

    五、推进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依规开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深入实施省级十部门制定的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大力推广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养殖、流水养殖、设施渔业及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建设大水面生态渔业示范基地,建立多层次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示范体系。持续开展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创建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2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0个,新增稻渔综合种养30万亩。

    六、推进现代水产种业建设

    完善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及复查换证标准,加强对省级原(良)种场的监督管理,做好复查换证工作。积极推进省级现代水产种业园区建设,督导国家种质资源场项目建设。做好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工作,稳步推进水产种质资源登记工作。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和水产原(良)种场为依托,强化原种保种,开展良种选育,为社会提供优质苗种。积极引导开展大宗淡水鱼类和我省特有经济鱼类保种、育种、养殖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选育一批有市场前景的新品种,积极推进新品种认定,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七、推进水产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壮大水产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专业服务组织发展水产品冷链物流和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及社会化服务,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订单购销等方式,与水产养殖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互惠合作,建立标准化和规模化的水产示范基地,带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大鲵、泥鳅、小龙虾全产业链发展,力争鱼子酱和鳗鱼精深加工再上新台阶。与种植业紧密融合,探索稻渔、鱼果、“鱼稻共生”“鱼菜共生”等健康养殖、种养循环发展模式,延伸产业价值链。紧密结合“鱼米之乡”、现代农业(水产)园区建设,积极发展餐饮住宿、观赏垂钓、旅游观光+渔业的多形式休闲渔业业态,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渔业示范乡村。做好重点水产批发市场和全省19个市水产品零售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加强市场信息分析和研判,为养殖户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支撑。

    八、提升水产科技推广服务水平

    搭建渔业科技平台,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技资源优势,发挥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的协作带动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集成,在养殖尾水处理、智能设施渔业、水产良种选育、病害防控、精深加工等方面取得成果。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推进产、学、研、推深度融合,加快水产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托技术推广体系、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相关企业,建立示范推广机制和专家团队,广泛开展科技咨询、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辐射带动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升级,实现提质增效和节水减排。积极组织申报部、省各级科技奖励,举荐、宣传优秀水产科技人才,打造四川水产科技亮点。着力抓好稻渔综合种养、循环水养殖等养殖模式的试点示范。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稳步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有效提升水产企业和养殖户技术水平。

    九、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落实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强化水生动物疫病净化和突发疫情处置。围绕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着力做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渔业官方兽医培训工作,加强渔业官方兽医备案和指导,壮大渔业官方兽医队伍。积极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有效阻断水产养殖重大疫病的发生,落实病死养殖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

    十、完成2020年长江经济带面源污染水产类问题整改

    按照《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指导涉改市(县、区)在2021年底前完成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面源污染水产类问题整改工作。聚焦养殖用药不规范、场区环境卫生差、养殖尾水随意排放三类问题,根据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做到全程监管,注重整改效果,确保年内销号。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强化关联性、衍生性问题自查整改,加快推进我省水产养殖绿色健康高质高效发展。

    十一、继续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品牌培育

    稳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推进质量兴渔、绿色兴渔、品牌强渔。持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1〕36号)要求,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白名单制度》,引导水产养殖者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持续狠抓质量安全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和数量,落实检打联动。持续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加大示范基地建设力度,推动质量安全“产出来”。持续创新品牌培育措施,加大品牌推介宣传力度,让“川鱼”品牌“响起来”“走出去”。抓好宣传培训工作,提升渔业主管部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质量安全内部管理水平。

    十二、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修复

    认真落实禁捕效果评估制度,在我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展禁捕资源监测工作,全面评估禁渔效果。积极实施水生生物资源修复,大力开展增殖放流,做好6月6日“全国放鱼日”活动,力争全年利用中央补助资金放流鱼类苗种5200万尾以上。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维护更新界碑、标志物及有关保护设施,开展水生生物及其生存环境的调查监测、资源养护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做好重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实施长江鲟、川陕哲罗鲑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拯救行动,依法做好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许可管理。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开展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严格开展水下工程涉渔影响评价。依法对水下工程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影响专题评价,指导工程单位严格落实资源补救措施。严格渔业行政许可办证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省本级渔业行政许可的审核、审查,积极配合做好“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便企业、群众办证,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三、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

    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培训,引导养殖渔业船舶船员、水产养殖业主和其他涉渔经营主体自觉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做好灾害天气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防灾减灾技术指南,指导涉渔单位及人员做好应急预案和抗灾减灾物资储备。扎实推进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做好“疾病疫病、自然灾害、水域污染、意外事故、浮头”等五大风险管控工作,为渔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十四、巩固渔业产业扶贫成果

    今年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要继续抓好凉山州喜德县渔业定点扶贫工作,加强技术跟踪服务,巩固提升渔业产业扶贫效果。充分发挥淡水鱼专家团队的“科技扶贫”作用,强化水产技术指导和水产人才的培育。

    责任编辑: 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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