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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宪法意识健全宪法制度促进宪法实施——对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解读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法学博士,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2018-05-04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至此,我国现行宪法经历了5次修改。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2018年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

宪法修改是在新时代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我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斗争所取得的伟大成果,宪法的修改与发展也体现了党紧跟时代、与时俱进的领导步伐。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反映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随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以及2004年对宪法进行了4次修改。实践证明,这4次修改宪法都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在这样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与国家稳步发展的关键。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宪法修改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事业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宪法修改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依据,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二、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这一次的宪法修正案共21条,内容包括:

第一,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加了一句话“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宪法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角度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二,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同时,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加了“贯彻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将其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一同写入宪法,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把“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有利于从宪法上确认这一重要理论成果,更好发挥其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作用。

第三,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这是保证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更符合全党、全民、全军的共同意志和共同要求。任期制是现代民主制度的标志。此次修改,完善了我国国家元首的任期制度,使之更符合我国国情和长期形成的政治实践,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四,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六节后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行了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再通过宪法确认的改革路径。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建立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设立监察委员会涉及国家机构职权的重大调整和完善,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在宪法中作出规定。宪法修正案为设立监察委员会并为其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提供了宪法依据,也为制定监察法提供了宪法依据。

第五,完善了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一是将宪法序言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一字之变,体现了我党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二是在宪法中增加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修正案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这一规定,有利于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也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三是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修订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此次修宪,在宪法中增加了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规定,是宪法对立法法规定的确认,这一方面为立法法提供了宪法依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增强宪法的权威。四是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将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突出宪法的重要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宪法意识,健全宪法制度,促进宪法实施

提高宪法意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提高宪法意识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人们的法律意识有所提升,但人们对宪法的认识仍显不足,因此必须加强对宪法的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强对全社会进行宪法宣传教育。通过对宪法的宣传教育,要让每一位公民都能够学习宪法知识,形成正确的宪法观,领会宪法的根本精神,增强宪法意识。二是要把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宪法宣传教育的重点。栗战书委员长在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上指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他们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就职前应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宪法,宣誓就职后应严格遵守并合理运用宪法,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健全宪法制度。第一,完善宪法解释制度。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和发展的重要方式,对树立宪法权威有重要作用。依照《宪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的职权。依此,宪法解释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对宪法条文的理解和说明。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否也具有宪法解释权成为学界一直争论的问题。与此同时,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宪法解释实践,宪法解释工作仍在探索阶段。所以,完善宪法解释制度成为宪法实施的重要保证。其中,亟待明确宪法解释主体,解释事由,解释请求的提起、受理,解释案的起草、审议、通过,以及解释案的效力等内容,以便更有效地处理宪法稳定和宪法建设的关系。第二,完善宪法监督制度。首先,要健全宪法监督机制与程序。按照现行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国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但宪法的规定过于简单,需要就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方式、具体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宪法监督工作走向规范。其次,要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监督制度的着力点。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之一。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到2017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778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存在审查范围不够广泛、审查过程不公开等问题。所以,要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使其能更好地为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推进做出准备。最后,建立合宪性审查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合宪性审查”首次写入党的文件,充分体现了党对于合宪性审查工作的重视。合宪性审查是宪法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宪法监督的必然要求和必要方式。较之现有的备案审查制度,合宪性审查是一种真正的全覆盖,包括法律在内的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将纳入审查范围,甚至还可能对一些行为进行合宪性审查。同时,还将建立合宪性咨询机制、事前送审机制、事后审查机制等一系列明确可行的机制,以更好地、切实地加强宪法监督。

促进宪法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栗战书委员长强调,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宪法,让文本上的宪法“活起来”“落下去”,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宪法实施包括宪法遵守、宪法执行和宪法适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权威,都必须在宪法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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