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 2019年05月31日 20时06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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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5月31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改善孤儿生活条件,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持续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提标后,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表示,各地根据生活水平和财力情况,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本地保障标准。同时要求各地要落实配套资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到位。     

    据悉,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我省建立了基本生活自然增长机制。自2010年国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省民政厅联合财政厅每两年一次,已连续5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保障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1400元和900元,全省2.2万余名孤儿及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

    同时,对已超过18岁但仍在校读书的成年孤儿,仍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确保教育不受影响。 (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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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 2019年05月31日 20时06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 记者5月31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改善孤儿生活条件,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持续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提标后,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表示,各地根据生活水平和财力情况,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本地保障标准。同时要求各地要落实配套资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到位。     

    据悉,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我省建立了基本生活自然增长机制。自2010年国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省民政厅联合财政厅每两年一次,已连续5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保障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1400元和900元,全省2.2万余名孤儿及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

    同时,对已超过18岁但仍在校读书的成年孤儿,仍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确保教育不受影响。 (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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