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开启新时代城乡基层治理新征程——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出台记

  • 2019年12月14日 08时55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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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6日,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

    事关全省5800余万农村人口的美好未来,事关每位“社区人”的幸福生活,全会《决定》注定将浓墨重彩地写入治蜀兴川的时代篇章。

    这是掷地有声的政治宣示——《决定》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作为主线贯穿和统领全篇,充分彰显了省委坚决对标对表、切实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品格;

    这是路径明晰的行动纲领——《决定》以改革的勇气、创新的精神,生动勾画出推进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蓝图,对于更好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高举伟大旗帜的坚定政治对标

    ——《决定》出台的过程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其转化为四川具体实践的过程,《决定》与省委《意见》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省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总体部署

    时间指针回拨。金秋十月的北京,释放出“中国之治”的最强信号——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深刻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根本保证。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励精图治的历史担当。

    使命引领未来。省委书记彭清华多次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定推动四中全会各项部署落实。”

    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省委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周密谋划安排: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举行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交流讨论,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宣传宣讲,研究制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作出全面部署……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在巴蜀大地淬火升温、蔚然成风。

    答好考题,更要注重四川实际。“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党中央的殷殷嘱托犹在耳畔。

    对于四川,现实意义突出。四川是全国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农业大省,既有类型多样、发展差异明显的广袤乡村,又有超大城市和快速成长的大中小城市,还有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这些省情实际,决定了四川基层治理任务十分繁重。

    紧密结合四川省情,省委立足长远、深思熟虑,将推进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重心聚焦于城乡基层治理。省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召开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专门研究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并作出《决定》。省委的战略考量十分清晰:《决定》聚焦城乡基层治理,与对标中央《决定》各项决策部署的省委《意见》,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一个是专项文件,一个是管总的贯彻文件,两者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共同构成四川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总体部署。

    “准确的着力点抓住了‘牛鼻子’。”四川大学党委书记王建国表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紧紧依靠基层、聚力建强基层。

    “以城乡基层治理为切入点,这是四川创造性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决定》起草组同志认为,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演进趋势的系统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举措,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凝聚集体智慧的科学民主决策

    ——《决定》出台的过程,是进一步深化学习、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发扬民主、凝聚共识,把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相统一的过程

    为起草好全会《决定》,省委成立起草组,在省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省委书记彭清华对《决定》的起草倾注大量心血,把方向、定原则、划重点,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全会的召开作了充分准备。

    对于起草组而言,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闭幕到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召开,仅不到40天时间。如何能完成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高质量《决定》?这是摆在所有起草组成员面前的一道难题。“从一接到任务,每个人都全心投入。”起草组成员回忆。

    起草好一份文件,离不开思想理论素养的提升。起草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基层治理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城乡基层治理文件政策,读原著、悟原理,力求吃透中央精神,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在《决定》中充分体现出来。

    起草好一份文件,离不开调查研究的扎实开展。向外,起草组马不停蹄奔赴5省市,学习发达地区城乡基层治理经验做法。“调研地点的选择都是靶向精准,比如在上海、深圳学习超大城市街道社区的治理,在浙江、广西学习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经验,在江苏学习当地社区治理的做法。”起草组成员介绍。向内,起草组调研成都、绵阳等地,对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村级建制等重点改革储备摸底,对省内城乡基层治理经验总结提炼。“内外的结合,确保《决定》既体现中央精神高度,又把中央精神与省内外经验创造性结合。”起草组成员表示。

    起草好一份文件,离不开民主的发扬,离不开集思广益。省内外的深入调研后,《决定》初稿形成。11月22日,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研究,之后按照规定范围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省委专门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全会《决定》听取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意见建议。

    城乡基层治理,这是时代性的课题。如何做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起草组组织专家座谈,倾听来自省内外专家学者的声音。

    城乡基层治理,面向的是基层。如何在《决定》中更好反映基层需求、群众期盼?起草组分片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市、区)委书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意见建议。“把基层的声音体现在全会文件中,《决定》将会更接地气、更解渴。”内江市威远县界牌镇党委书记倪雪梅认为。

    10多天里,700余条来自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汇集到起草组。起草组认真对待、充分吸收、做出修改。

    12月6日,凝聚着集体智慧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讨论稿)》摆放在了出席全会各位同志面前。

    大会上,受省委常委会委托,彭清华就《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说明。会议期间,彭清华和与会同志紧扣会议主题深入讨论,认真研究、字斟句酌,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又提出部分修改意见,最大限度凝聚了各方智慧,凝聚了各方力量。

    既有政治的高度,又有理论的深度,还有实践的广度。全会《决定》让与会同志倍感振奋、倍增信心。大家一致认为,全会《决定》展现了省委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标志着四川开启新时代城乡基层治理新征程,是夯实治蜀兴川基层基础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

    鲜明实践特色的改革创新之魂

    ——立足实践、坚持问题导向,《决定》通篇贯穿着鲜明的改革基调,件件关乎改革,项项都是改革,蕴含的创新精神闪烁着时代光芒,必将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2019年12月12日,《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全文公布。

    《决定》全文由5个部分构成,共29条,分为三大板块。如果说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决定》的一大特色,那么通篇贯穿的改革基调便是《决定》的一大亮点。

    改革的基因一直蕴藏于四川的血脉。有评论人士认为,《决定》围绕破解我省城乡基层治理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问题,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突破性的改革思路和举措,“件件关乎改革,项项都是改革,改革新风扑面而来”。

    ——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地位,理顺基层党组织与其他各类组织的关系,《决定》提出采取通过法定程序“一肩挑”、交叉任职等办法,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以及社区党组织对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

    ——注重减量与提质相结合,优化乡镇区划设置和村级建制,《决定》提出统筹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前后篇”文章,顺势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提升乡村治理和服务效能;

    ——推动赋权扩能、减负增效,优化街道管理体制,《决定》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赋予街道对派驻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等权力,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和社区工作准入备案制度;

    ——聚力搭平台、建机制,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决定》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网络对接平台,大力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巾帼志愿服务和职工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

    ……改革直面深层问题。《决定》深入我省城乡基层治理结构的内在肌理去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把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比如围绕解决“代表谁”和“谁来代表”的问题,《决定》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建立村民集体所有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赋予市场主体资格。

    改革回应群众诉求。起草组成员记得一个细节,在市(州)调研时,不少基层群众反映电梯维保单位存在缺乏监督的现象,《决定》提出指导成立电梯维保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群众有所呼,《决定》有所应,这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旨归。

    改革吸纳基层经验。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平台,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些来自基层创新经验被吸纳写进《决定》,鼓励基层大胆打破思想的禁锢和利益的藩篱。

    改革预留创新空间。有细心人发现,在《决定》中,多处出现类似“提倡”“探索”“试点”“有条件的地方”“符合条件的”等不确定或限定性的表述,起草组成员解释,四川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基层治理的顶层设计在于指方向、抓关键,具体操作应当因地制宜,杜绝一刀切,“这样的设计为各地创新实践、深化细化留足了空间,更好激发积极性”。

    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进向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又是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决定》勾画的蓝图激荡着信心。大家坚信,全省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四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就一定能够显著提升,就一定能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记者 林凌 )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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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启新时代城乡基层治理新征程——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出台记

  • 2019年12月14日 08时55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12月6日,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

    事关全省5800余万农村人口的美好未来,事关每位“社区人”的幸福生活,全会《决定》注定将浓墨重彩地写入治蜀兴川的时代篇章。

    这是掷地有声的政治宣示——《决定》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作为主线贯穿和统领全篇,充分彰显了省委坚决对标对表、切实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品格;

    这是路径明晰的行动纲领——《决定》以改革的勇气、创新的精神,生动勾画出推进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蓝图,对于更好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高举伟大旗帜的坚定政治对标

    ——《决定》出台的过程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其转化为四川具体实践的过程,《决定》与省委《意见》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省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总体部署

    时间指针回拨。金秋十月的北京,释放出“中国之治”的最强信号——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深刻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根本保证。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励精图治的历史担当。

    使命引领未来。省委书记彭清华多次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定推动四中全会各项部署落实。”

    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省委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周密谋划安排: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举行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交流讨论,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宣传宣讲,研究制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作出全面部署……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在巴蜀大地淬火升温、蔚然成风。

    答好考题,更要注重四川实际。“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党中央的殷殷嘱托犹在耳畔。

    对于四川,现实意义突出。四川是全国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农业大省,既有类型多样、发展差异明显的广袤乡村,又有超大城市和快速成长的大中小城市,还有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这些省情实际,决定了四川基层治理任务十分繁重。

    紧密结合四川省情,省委立足长远、深思熟虑,将推进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重心聚焦于城乡基层治理。省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召开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专门研究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并作出《决定》。省委的战略考量十分清晰:《决定》聚焦城乡基层治理,与对标中央《决定》各项决策部署的省委《意见》,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一个是专项文件,一个是管总的贯彻文件,两者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共同构成四川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总体部署。

    “准确的着力点抓住了‘牛鼻子’。”四川大学党委书记王建国表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紧紧依靠基层、聚力建强基层。

    “以城乡基层治理为切入点,这是四川创造性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决定》起草组同志认为,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演进趋势的系统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举措,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凝聚集体智慧的科学民主决策

    ——《决定》出台的过程,是进一步深化学习、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发扬民主、凝聚共识,把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相统一的过程

    为起草好全会《决定》,省委成立起草组,在省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省委书记彭清华对《决定》的起草倾注大量心血,把方向、定原则、划重点,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全会的召开作了充分准备。

    对于起草组而言,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闭幕到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召开,仅不到40天时间。如何能完成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高质量《决定》?这是摆在所有起草组成员面前的一道难题。“从一接到任务,每个人都全心投入。”起草组成员回忆。

    起草好一份文件,离不开思想理论素养的提升。起草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基层治理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城乡基层治理文件政策,读原著、悟原理,力求吃透中央精神,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在《决定》中充分体现出来。

    起草好一份文件,离不开调查研究的扎实开展。向外,起草组马不停蹄奔赴5省市,学习发达地区城乡基层治理经验做法。“调研地点的选择都是靶向精准,比如在上海、深圳学习超大城市街道社区的治理,在浙江、广西学习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经验,在江苏学习当地社区治理的做法。”起草组成员介绍。向内,起草组调研成都、绵阳等地,对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村级建制等重点改革储备摸底,对省内城乡基层治理经验总结提炼。“内外的结合,确保《决定》既体现中央精神高度,又把中央精神与省内外经验创造性结合。”起草组成员表示。

    起草好一份文件,离不开民主的发扬,离不开集思广益。省内外的深入调研后,《决定》初稿形成。11月22日,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研究,之后按照规定范围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省委专门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全会《决定》听取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意见建议。

    城乡基层治理,这是时代性的课题。如何做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起草组组织专家座谈,倾听来自省内外专家学者的声音。

    城乡基层治理,面向的是基层。如何在《决定》中更好反映基层需求、群众期盼?起草组分片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市、区)委书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意见建议。“把基层的声音体现在全会文件中,《决定》将会更接地气、更解渴。”内江市威远县界牌镇党委书记倪雪梅认为。

    10多天里,700余条来自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汇集到起草组。起草组认真对待、充分吸收、做出修改。

    12月6日,凝聚着集体智慧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讨论稿)》摆放在了出席全会各位同志面前。

    大会上,受省委常委会委托,彭清华就《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说明。会议期间,彭清华和与会同志紧扣会议主题深入讨论,认真研究、字斟句酌,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又提出部分修改意见,最大限度凝聚了各方智慧,凝聚了各方力量。

    既有政治的高度,又有理论的深度,还有实践的广度。全会《决定》让与会同志倍感振奋、倍增信心。大家一致认为,全会《决定》展现了省委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标志着四川开启新时代城乡基层治理新征程,是夯实治蜀兴川基层基础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

    鲜明实践特色的改革创新之魂

    ——立足实践、坚持问题导向,《决定》通篇贯穿着鲜明的改革基调,件件关乎改革,项项都是改革,蕴含的创新精神闪烁着时代光芒,必将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2019年12月12日,《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全文公布。

    《决定》全文由5个部分构成,共29条,分为三大板块。如果说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决定》的一大特色,那么通篇贯穿的改革基调便是《决定》的一大亮点。

    改革的基因一直蕴藏于四川的血脉。有评论人士认为,《决定》围绕破解我省城乡基层治理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问题,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突破性的改革思路和举措,“件件关乎改革,项项都是改革,改革新风扑面而来”。

    ——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地位,理顺基层党组织与其他各类组织的关系,《决定》提出采取通过法定程序“一肩挑”、交叉任职等办法,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以及社区党组织对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

    ——注重减量与提质相结合,优化乡镇区划设置和村级建制,《决定》提出统筹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前后篇”文章,顺势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提升乡村治理和服务效能;

    ——推动赋权扩能、减负增效,优化街道管理体制,《决定》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赋予街道对派驻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等权力,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和社区工作准入备案制度;

    ——聚力搭平台、建机制,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决定》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网络对接平台,大力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巾帼志愿服务和职工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

    ……改革直面深层问题。《决定》深入我省城乡基层治理结构的内在肌理去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把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比如围绕解决“代表谁”和“谁来代表”的问题,《决定》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建立村民集体所有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赋予市场主体资格。

    改革回应群众诉求。起草组成员记得一个细节,在市(州)调研时,不少基层群众反映电梯维保单位存在缺乏监督的现象,《决定》提出指导成立电梯维保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群众有所呼,《决定》有所应,这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旨归。

    改革吸纳基层经验。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平台,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些来自基层创新经验被吸纳写进《决定》,鼓励基层大胆打破思想的禁锢和利益的藩篱。

    改革预留创新空间。有细心人发现,在《决定》中,多处出现类似“提倡”“探索”“试点”“有条件的地方”“符合条件的”等不确定或限定性的表述,起草组成员解释,四川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基层治理的顶层设计在于指方向、抓关键,具体操作应当因地制宜,杜绝一刀切,“这样的设计为各地创新实践、深化细化留足了空间,更好激发积极性”。

    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进向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又是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决定》勾画的蓝图激荡着信心。大家坚信,全省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四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就一定能够显著提升,就一定能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记者 林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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