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民政厅公布电话 欢迎举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 2018年09月13日 08时13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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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9月从省民政厅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民政厅聚焦三个重点方面,下发两个通知,对民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同时,公布了省厅和21个市州民政部门扫黑除恶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基层政权建设、改善民生等领域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民政部门承担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职责使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民政厅指导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组织、政法、公安等部门及时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在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全覆盖从严审查,依法打击操纵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居)民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特别是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27件村(社区)自治组织人员涉黑恶犯罪问题(其中,省委组织部与省公安厅核实认定的村(社区)两委涉黑人员为11人)进行全面跟踪督导,确保村(居)扫黑除恶无死角、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直接派出工作人员796人次,对信访问题多、脱贫攻坚任务重、社会治理难度大的1369个村(社区)进行了实地走访和工作督导,指导相关村(社区)加强班子建设,完善村规民约等制度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对“软弱涣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进行全面整顿。省民政厅指导成都、自贡、泸州、内江、南充、乐山、宜宾、雅安、巴中、凉山等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针对已摸排出的27件村(社区)自治组织人员涉黑恶犯罪问题,及时联动组织、纪委等部门,指导有关乡镇(街道)有针对性地逐个对相关村(社区)自治组织制定整顿方案,对涉案人员坚决依法罢免,防止其继续“占位”而消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在保障民生上,各级民政部门履行低保兜底保障的重大政治责任,对胆敢向低保资金“打歪主意、下黑手”、“人情保、关系保”、“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制度不规范、程序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与此同时,各级民政部门以治理有效为目标,围绕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全面提升村(社区)治理水平。在全省第十届村(居)换届后,目前,全省5.3万个村(社区)均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夯实了“以约治村(社区)”的制度基础。积极拓展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严格实施《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大力推行阳光村(居)务,确保村级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进一步铲除了村霸”等黑恶势力和“微腐败”滋生的土壤。 (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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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政厅公布电话 欢迎举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 2018年09月13日 08时13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   记者9月从省民政厅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民政厅聚焦三个重点方面,下发两个通知,对民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同时,公布了省厅和21个市州民政部门扫黑除恶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基层政权建设、改善民生等领域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民政部门承担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职责使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民政厅指导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组织、政法、公安等部门及时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在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全覆盖从严审查,依法打击操纵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居)民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特别是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27件村(社区)自治组织人员涉黑恶犯罪问题(其中,省委组织部与省公安厅核实认定的村(社区)两委涉黑人员为11人)进行全面跟踪督导,确保村(居)扫黑除恶无死角、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直接派出工作人员796人次,对信访问题多、脱贫攻坚任务重、社会治理难度大的1369个村(社区)进行了实地走访和工作督导,指导相关村(社区)加强班子建设,完善村规民约等制度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对“软弱涣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进行全面整顿。省民政厅指导成都、自贡、泸州、内江、南充、乐山、宜宾、雅安、巴中、凉山等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针对已摸排出的27件村(社区)自治组织人员涉黑恶犯罪问题,及时联动组织、纪委等部门,指导有关乡镇(街道)有针对性地逐个对相关村(社区)自治组织制定整顿方案,对涉案人员坚决依法罢免,防止其继续“占位”而消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在保障民生上,各级民政部门履行低保兜底保障的重大政治责任,对胆敢向低保资金“打歪主意、下黑手”、“人情保、关系保”、“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制度不规范、程序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与此同时,各级民政部门以治理有效为目标,围绕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全面提升村(社区)治理水平。在全省第十届村(居)换届后,目前,全省5.3万个村(社区)均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夯实了“以约治村(社区)”的制度基础。积极拓展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严格实施《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大力推行阳光村(居)务,确保村级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进一步铲除了村霸”等黑恶势力和“微腐败”滋生的土壤。 (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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