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当心!你的这些行为可能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 跟省长学法

  • 2017年05月17日 19时41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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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恐,是近年来国际安全面临的一个复杂形势,越来越多的恐怖事件发生在我们身边。恐怖主义及其破坏活动成为影响世界安全与稳定的一个突出因素,被人们比作“21世纪的政治瘟疫”。

      那么,当前我们面临怎样的反恐形势?四川又该怎么做?5月15日,在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主持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四川大学教授、四川省反恐领导小组法律专家韩旭讲解了反恐怖主义法有关内容。一起来学习吧↓↓

      你了解《反恐怖主义法》吗?

      是不是觉得它离咱们普通群众非常遥远?

      其实不然!

      反恐已经不知不觉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这些行为,一定要看仔细了

      说不定就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要遭处罚↓↓

      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说得通俗点,如果你寄快递、坐火车、住宾馆,那就已经和《反恐怖主义法》发生关系了。

      换句话说,如果你是快递、住宿、客运等行业的从业者,如果未能尽到义务,就有可能每天都处于“违法”的边缘。

      那么,《反恐怖主义法》主要有些什么内容?

      敲黑板!!!

      首部《反恐怖主义法》主要讲了啥?

      近年来,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了全人类的公敌。因此,提高反恐意识,构建反恐“防火墙”显得异常重要。韩旭教授介绍,2016年1月1日,《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该法共10章97条,包括总则、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据悉,这是中国首部反恐法。

      从韩旭教授的讲解中挑几个重点给大家普及:

      ——什么是“恐怖主义”?所谓“恐怖主义”,就是“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国家对反恐立场是什么?法律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领导机构有哪些?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公安、国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等各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依法共同做好反恐工作。

      ——如何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反恐法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基础防范措施,包括宣传教育、网络安全管理、运输寄递货物信息查验、危险物品管理、防范恐怖主义融资、城乡规划和技防物防等。二是禁止极端主义,极端主义是当前我国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防范恐怖主义首先需要铲除其滋生的土壤。三是重点目标的确定和保护,包括重点目标的范围、管理单位的职责、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等。四是国(边)境管控与境外风险防范,主要规定了边防管理职责、出入境监管、境外利益保护、驻外机构安全防范等。

      反恐形势严峻,四川如何构筑“防火墙”?

      当前我省面临怎样的反恐形势?四川如何构筑反恐“防火墙”?韩旭教授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是启动《四川省反恐怖主义条例》制订工作,尽快将其纳入我省的地方立法规划,以此推动反恐法的全面实施。

      ★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开展《反恐怖主义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将组织学习“反恐法”纳入我省“七·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全民反恐”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安全防范措施,通过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确保反恐法规定的部门、行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对我省重点目标(地铁、公交、火车站、天府广场、环球中心、党政军警机构等)的保护,制定防范措施和应对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反恐演练,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

      ★五是完善专群结合工作机制,加强反恐情报侦查专业力量建设,提高成都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在应对小股多路、“独狼式”、核生化袭击的应急响应协同能力。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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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心!你的这些行为可能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 跟省长学法

  • 2017年05月17日 19时41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反恐,是近年来国际安全面临的一个复杂形势,越来越多的恐怖事件发生在我们身边。恐怖主义及其破坏活动成为影响世界安全与稳定的一个突出因素,被人们比作“21世纪的政治瘟疫”。

      那么,当前我们面临怎样的反恐形势?四川又该怎么做?5月15日,在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主持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四川大学教授、四川省反恐领导小组法律专家韩旭讲解了反恐怖主义法有关内容。一起来学习吧↓↓

      你了解《反恐怖主义法》吗?

      是不是觉得它离咱们普通群众非常遥远?

      其实不然!

      反恐已经不知不觉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这些行为,一定要看仔细了

      说不定就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要遭处罚↓↓

      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说得通俗点,如果你寄快递、坐火车、住宾馆,那就已经和《反恐怖主义法》发生关系了。

      换句话说,如果你是快递、住宿、客运等行业的从业者,如果未能尽到义务,就有可能每天都处于“违法”的边缘。

      那么,《反恐怖主义法》主要有些什么内容?

      敲黑板!!!

      首部《反恐怖主义法》主要讲了啥?

      近年来,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了全人类的公敌。因此,提高反恐意识,构建反恐“防火墙”显得异常重要。韩旭教授介绍,2016年1月1日,《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该法共10章97条,包括总则、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据悉,这是中国首部反恐法。

      从韩旭教授的讲解中挑几个重点给大家普及:

      ——什么是“恐怖主义”?所谓“恐怖主义”,就是“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国家对反恐立场是什么?法律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领导机构有哪些?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公安、国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等各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依法共同做好反恐工作。

      ——如何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反恐法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基础防范措施,包括宣传教育、网络安全管理、运输寄递货物信息查验、危险物品管理、防范恐怖主义融资、城乡规划和技防物防等。二是禁止极端主义,极端主义是当前我国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防范恐怖主义首先需要铲除其滋生的土壤。三是重点目标的确定和保护,包括重点目标的范围、管理单位的职责、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等。四是国(边)境管控与境外风险防范,主要规定了边防管理职责、出入境监管、境外利益保护、驻外机构安全防范等。

      反恐形势严峻,四川如何构筑“防火墙”?

      当前我省面临怎样的反恐形势?四川如何构筑反恐“防火墙”?韩旭教授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是启动《四川省反恐怖主义条例》制订工作,尽快将其纳入我省的地方立法规划,以此推动反恐法的全面实施。

      ★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开展《反恐怖主义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将组织学习“反恐法”纳入我省“七·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全民反恐”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安全防范措施,通过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确保反恐法规定的部门、行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对我省重点目标(地铁、公交、火车站、天府广场、环球中心、党政军警机构等)的保护,制定防范措施和应对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反恐演练,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

      ★五是完善专群结合工作机制,加强反恐情报侦查专业力量建设,提高成都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在应对小股多路、“独狼式”、核生化袭击的应急响应协同能力。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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