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在泸州、达州各揪出6大问题,快看哪些企业被点名?

  • 2017年04月05日 20时05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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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州

      4月5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泸州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指出泸州市存在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差距、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结构性环境问题突出、环境应急防控体系不完善等六大问题。

      空气污染: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5年,泸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高于全省平均浓度,属于全省空气污染较重的城市之一。

      益达煤业有限公司虎头洗煤厂、合江县嘉宏商贸有限公司、泸州市新火炬化工有限公司、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香炉石码头、宏港码头等港口码头和建成区内建筑工地防尘、抑尘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

      2015年以来,泸州市两次启动Ⅲ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有8个部门未按要求采取应急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而不应”。

      水污染:9个工业园区中8个未建污水处理设施

      督察组指出,泸州市9个工业园区中,8个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未建配套管网。

      泸州市虽建成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但由于管网不配套,平均运行负荷仅54%。全市还有19个乡镇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9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中,能正常运行的不足30%。

      泸州市3区4县均未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合江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仍有船只停泊。玉带河综合整治工程虽在积极推进,但现场检查发现仍旧带有刺鼻臭味,水质未得到明显改善。合江县小桥河流域水质泛黄,中流河中桥水质断面为劣V类。

      企业污染:有白酒生产企业未建治污设施

      泸州市白酒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较分散,有的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有的运行管理不规范。

      现场检查的7家白酒企业,泸州八仙液酒业有限公司、江潭窖酒业有限公司、合江县金谷酒业、泸州羽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望龙进兴白酒厂5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纳溪、龙马潭等县(区)已形成产城交错现象,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矛盾日趋突出。

      四川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70%高环境风险企业集中分布在长江沿岸,存在引发长江上游水环境污染和造成跨省水环境污染事故的潜在风险。

      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差、环境容量较小,但沱江流域泸州段仍布局了大量涉水企业。

      督察组强调,泸州市委、市政府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同时,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3月27日,泸州市对督察期间信访投诉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64起,立案查处59起,实施行政处罚44起,处罚金额141.634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4起,查封扣押1起,限产停产7起,诫勉谈话6人。

      达州

      4月1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达州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达州市存在生态环境质量亟待改善、环境保护工作履职不到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不力、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等六大问题。

      空气污染:连续两年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

      督察组督察指出,达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差。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低于80.5%的全省平均水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91微克/立方米,比全省平均浓度高出19.7个百分点,连续两年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

      水污染: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不足10%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严重滞后。达州市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不足10%,渠县无一家建成。4个工业园区未按要求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达州10个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4个没有备用水源,108个乡镇未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已划定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只有少数几个封闭管理到位。

      生活垃圾污染:223个乡镇生活垃圾未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223个乡镇的生活垃圾未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不力,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839家,仅701家完成整治,禁养区内待取缔搬迁的686家。

      达州钢铁集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存在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在线监控设备异常、污染物超标排放、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生活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

      督察组要求,达州市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

      按照边督边改要求,达州市已将督察组交办的159件群众举报案件全部办结。截至3月29日,达州市共对37家排污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已处罚26家,处罚金额265.3万元,其余11家在处罚程序中。另外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责令停产企业3家,关闭企业5家,取缔畜禽养殖场2家。(记者 殷鹏)

      川观辣评

      环保需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对泸州市、达州市的反馈意见,尖锐直接,也许有些当地领导听来会比较刺耳,但实际上是“爱之深、责之切”,是给泸州、达州下一步的环保工作指出了要点。

      我们深知,环保是一件旷日持久的艰巨任务,也是一件大众最关心的工作,迫切需要各级政府直面问题,起到主导作用,把各项措施做细做实做好。

      而企业在环保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政府部门需要多与企业沟通,做好监管,让它们多承担、多尽到一些社会责任,切实减少排污。

      而社会公众对环保的关注,将是最大的动力。我们要倡导大众主动监督、举报污染企业,让破坏环境的企业无处可逃。(东平)

      新闻加点料

      对21市州的全覆盖督察

      已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8300余个

      目前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已完成对全省21市(州)的督察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环保督察全覆盖。

      动真碰硬,是四川环保督察工作的标签。

      这一轮对21个市(州)的全覆盖督察——




      现在,省环保督察办将尽快组织各市(州)的反馈督察意见,督促各市(州)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在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开。保持环保督察高压态势,确保整改成效。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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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在泸州、达州各揪出6大问题,快看哪些企业被点名?

  • 2017年04月05日 20时05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   泸州

      4月5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泸州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指出泸州市存在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差距、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结构性环境问题突出、环境应急防控体系不完善等六大问题。

      空气污染: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5年,泸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高于全省平均浓度,属于全省空气污染较重的城市之一。

      益达煤业有限公司虎头洗煤厂、合江县嘉宏商贸有限公司、泸州市新火炬化工有限公司、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香炉石码头、宏港码头等港口码头和建成区内建筑工地防尘、抑尘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

      2015年以来,泸州市两次启动Ⅲ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有8个部门未按要求采取应急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而不应”。

      水污染:9个工业园区中8个未建污水处理设施

      督察组指出,泸州市9个工业园区中,8个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未建配套管网。

      泸州市虽建成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但由于管网不配套,平均运行负荷仅54%。全市还有19个乡镇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9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中,能正常运行的不足30%。

      泸州市3区4县均未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合江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仍有船只停泊。玉带河综合整治工程虽在积极推进,但现场检查发现仍旧带有刺鼻臭味,水质未得到明显改善。合江县小桥河流域水质泛黄,中流河中桥水质断面为劣V类。

      企业污染:有白酒生产企业未建治污设施

      泸州市白酒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较分散,有的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有的运行管理不规范。

      现场检查的7家白酒企业,泸州八仙液酒业有限公司、江潭窖酒业有限公司、合江县金谷酒业、泸州羽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望龙进兴白酒厂5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纳溪、龙马潭等县(区)已形成产城交错现象,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矛盾日趋突出。

      四川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70%高环境风险企业集中分布在长江沿岸,存在引发长江上游水环境污染和造成跨省水环境污染事故的潜在风险。

      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差、环境容量较小,但沱江流域泸州段仍布局了大量涉水企业。

      督察组强调,泸州市委、市政府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同时,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3月27日,泸州市对督察期间信访投诉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64起,立案查处59起,实施行政处罚44起,处罚金额141.634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4起,查封扣押1起,限产停产7起,诫勉谈话6人。

      达州

      4月1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达州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达州市存在生态环境质量亟待改善、环境保护工作履职不到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不力、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等六大问题。

      空气污染:连续两年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

      督察组督察指出,达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差。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低于80.5%的全省平均水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91微克/立方米,比全省平均浓度高出19.7个百分点,连续两年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

      水污染: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不足10%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严重滞后。达州市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不足10%,渠县无一家建成。4个工业园区未按要求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达州10个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4个没有备用水源,108个乡镇未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已划定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只有少数几个封闭管理到位。

      生活垃圾污染:223个乡镇生活垃圾未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223个乡镇的生活垃圾未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不力,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839家,仅701家完成整治,禁养区内待取缔搬迁的686家。

      达州钢铁集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存在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在线监控设备异常、污染物超标排放、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生活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

      督察组要求,达州市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

      按照边督边改要求,达州市已将督察组交办的159件群众举报案件全部办结。截至3月29日,达州市共对37家排污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已处罚26家,处罚金额265.3万元,其余11家在处罚程序中。另外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责令停产企业3家,关闭企业5家,取缔畜禽养殖场2家。(记者 殷鹏)

      川观辣评

      环保需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对泸州市、达州市的反馈意见,尖锐直接,也许有些当地领导听来会比较刺耳,但实际上是“爱之深、责之切”,是给泸州、达州下一步的环保工作指出了要点。

      我们深知,环保是一件旷日持久的艰巨任务,也是一件大众最关心的工作,迫切需要各级政府直面问题,起到主导作用,把各项措施做细做实做好。

      而企业在环保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政府部门需要多与企业沟通,做好监管,让它们多承担、多尽到一些社会责任,切实减少排污。

      而社会公众对环保的关注,将是最大的动力。我们要倡导大众主动监督、举报污染企业,让破坏环境的企业无处可逃。(东平)

      新闻加点料

      对21市州的全覆盖督察

      已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8300余个

      目前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已完成对全省21市(州)的督察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环保督察全覆盖。

      动真碰硬,是四川环保督察工作的标签。

      这一轮对21个市(州)的全覆盖督察——




      现在,省环保督察办将尽快组织各市(州)的反馈督察意见,督促各市(州)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在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开。保持环保督察高压态势,确保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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