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省环保督察组向成都、绵阳、宜宾反馈意见,快看哪些方面需努力?

  • 2017年04月13日 20时27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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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

      关键词:4个肯定,5大问题


      4月12日,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向成都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对成都市在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绿色低碳发展、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等四方面取得的成绩“点赞”,同时也指出成都市存在大气污染防治仍有差距、生态和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亟待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环境质量总体较差等五方面问题。

      表扬: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9%

      督察认为,成都市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肯定: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成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出台《成都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成都市湿地保护条例》《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等11部法规和规章,积极构建地方环保法规体系。

      实施成都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开展主要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五年共扣缴资金1.169亿元。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设立每年6000万元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

      肯定: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

      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提升至31%、43%。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多规合一”试点,落实《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着力发挥主体功能区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基础性作用。

      编制《成都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2017年1月,成都市获批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

      肯定: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编制《成都市生态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划定占市域总面积43.1%的生态红线。建成锦城湖等多处湿地景观,新增公园绿地13万平方米,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9%。

      投资131.11亿元,实施龙泉山脉生态提升、天然林资源保护、东山片区森林植被恢复等生态工程。大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恢复面积约342.79平方公里。14个区(市、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市、县)。

      肯定: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打响

      出台成都市“大气十条”及年度实施方案,建立成都经济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合作机制。综合采取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措施,管控大气污染源。

      建立河长制管理体系,全面完成中小河流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成都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开展了20个涉重金属企业搬迁迹地污染调查评估,完成30个工业企业和8个工业园区周边土壤风险点位布设。

      2016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58.5%

      督察指出,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问题:环境质量总体较差

      2013年以来,成都市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均在56位以后,排名靠后。2016年,成都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58.5%,在全省21个市(州)中排最后一名,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

      14个区(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14个省控以上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标准的仅有4个,占28.6%,比全省平均值低34.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5个,占35.7%,比全省平均值高24.8个百分点。

      问题: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纳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四川省实施方案》《沱江流域“德阳成都控制单元”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1-2015年)》《成都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多个项目未完成。新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

      金堂县淮口镇临时垃圾堆放点无任何审批手续、无任何渗滤液收集、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全市禁养区内尚有1300余家需关停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问题突出。市区范围内部分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站渗滤液通过雨水管外排。部分4S店、机动车维修企业未将产生的废漆渣、废有机溶剂、废铅酸蓄电池纳入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管理。

      问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

      成都市37个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19个处理量超过设计处理能力。污水产生量与收集管网矛盾突出,雨污管网错接时有发生,污水管网普遍带压运行,导致部分生活污水直排。郫都区合作、团结污水处理厂污水溢流。

      简阳市绝大部分乡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所有工业园区中,有8个工业园区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现有配套设施已超负荷运行。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成都市新都物流中心配套的工业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大量工业废水通过溢流口直排。

      问题:大气污染防治仍有差距

      重型柴油车和大量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缺乏有效监管;成都市现有机动车保有量高达460余万辆,尾气排放量急剧上升,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贡献较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缓慢。全市还有850余台燃煤锅炉、200余台生物质锅炉尚未淘汰。

      二三圈层工地未完全落实《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的防尘措施。秸秆、垃圾焚烧时有发生。“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大邑县晋原砖瓦窑一条街的235口非法生产的土窑应于2015年底关停,截至2017年2月20日还有201口未关停。

      问题:生态和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亟待加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范围内违法违规项目较多。如黑水河自然保护区内旅游索道、龙溪-虹口自然保护区内乐途虹口营地、世界遗产地核心区圣兴电站(都江水电站)等。另外,部分饮用水源安全隐患突出,存在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未及时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设置排污口等问题。

      处罚

      已立案查处177起问责91人 

      484起

      立案查处177起 实施行政处罚122起 实施整改484起

      406.41万

      处罚金额 406.41万

      91人

      问责91人

      (备注:数据截至4月7日)

      绵阳

      关键词:6大问题未解决


      4月10日,省环保督察组向绵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指出,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主要存在6方面的问题。

      问题:环境保护工作部分履职没有到位

      部分领导干部和部门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够,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

      安州区在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存量磷石膏限期综合利用消耗工作,三台县在“十二五”总量减排工作、污水处理收费调整,江油市在碳酸钙企业清理整顿等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上,存在不到位问题。

      问题:环境保护工作离国、省目标尚有差距

      环境空气质量未完成2016年考核目标,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同比2015年分别上升了9.2%、6%、5.3%,优良天数比例下降6.97%,优良天数比例降幅居全省第三。部分优良水体环境质量有所下降,2016年,涪江百顷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通口河北川通口断面水质由Ⅰ类下降为Ⅱ类,均未达到国家下达的目标责任书划定类别要求。

      鲁班水库水质通过整治虽然得到明显提升,但仍未能达到省政府划定的Ⅱ类水域功能类别要求。翥鹤堰、长滩河、松垭河、草溪河和南湖等5条城市河流水质变差为轻度污染水体。全市需清理整顿的1785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截至2016年底,完成406个,完成率仅23%,违法违规项目整顿进展滞后。

      问题: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推进较慢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缓慢,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还有305家未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12条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三年以来,木龙河、草溪河、魏柳河、鲁班水库、平政河5条小流域水质仍然超标。“小散乱污”企业整顿治理不到位。

      江油市碳酸钙行业清理整顿产业升级工作力度不够,企业入园率低。含增镇片区仍有部分碳酸钙加工企业未搬迁入园,处于生产状态,物料堆放无防尘、抑尘措施,厂区内外、周边道路及林木积尘严重。全市210家砖瓦企业,仅3家有脱硫除尘设备;三台县还存在2014年需取缔的小造纸企业。

      问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问题较多

      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问题较多,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较慢,截止2016年底,建成率仅有23.1%,部分县(市、区)未优先考虑重点保护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部分县(市、区)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滞后,盐亭县、梓潼县、三台县污水处理率较低,盐亭县仅为47.1%;6个国省级工业园区,未按规划环评要求配套建设工业污水处理设施;1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有6个未启动除磷脱氮升级改造,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近半数不能正常运行。

      城乡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处置。城乡生活垃圾处置率偏低,2016年生活垃圾处置率约为64%,玉皇垃圾填埋场、江油市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玉皇垃圾填埋场、三台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梓潼垃圾处理厂、北川县垃圾填埋场均积存大量生活垃圾渗滤液,全市还有258座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州区干河子沿线中小化工企业集中,环境污染风险较高;江油火电、钢铁、水泥、非金属矿加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集中,导致局部大气环境质量较差。

      问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

      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执行较差。城市总规、部门专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不到位,近6年来建设项目环评验收率仅为35.1%,政府投资项目未批先建普遍存在。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法规执行不认真。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矿、探矿等人类活动较为突出,个别保护区存在违规开发建设情况,部分保护区管理机构经费短缺,保护管理工作不到位。

      问题:环境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土壤环境安全存在一定隐患,安州区属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辖区内磷石膏堆存防渗漏、防扬散措施不到位;关闭矿山实施环境恢复治理进度较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推进较慢。

      部分单位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绵阳市环卫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废转运能力不足,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交通部门对汽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汽车维修企业普遍存在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规范问题;部分企业危废贮存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还有差距,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划定工作未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未完成;保护区内存在与保护无关的项目。

      处罚

      处罚42万 问责28人

      立案查处39起,行政处罚11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

      关闭企业11家,责令停产9家,约谈企业15家,查封扣押3起

      处罚金额42.24万元

      党纪立案审查4人,政纪立案审查2人,提醒谈话5人、警示谈话3人,诫勉谈话14人

      (备注:数据截至3月31日)

      宜宾

      关键词:6大问题未解决


      4月12日,省环保督察组向宜宾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指出,宜宾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六个方面。

      问题: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2013年、2014年、2015年市政府未将污染减排、省政府生态环保民生工程等纳入对县(区)、部门考核的“一票否决”范围,仅是考核扣分。同时对县(区)实行差异化考核,最低分值为3分,全市环保考核总体权重较低。

      《宜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宜宾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高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等多个规划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开展环评;部分工业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部分县(区)政府投资项目未开展环评,涉及畜牧、水务、教育、城管、住建、旅游等多个部门。

      问题:环保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建设严重滞后

      杨湾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于2010年审批,直至2016年10月才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基础土建工程;宜宾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未按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要求按时建成;高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获环评批复至今未建成投运,长宁县、筠连县、江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均未建成。

      宜宾市共有168个乡镇,目前已建成生态模式为主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57个,占比达93%。但大部分因管网不配套或配套不完善,导致污水处理设施无法运行或运行不正常。

      宜宾市共建有生活垃圾填埋场10个,5个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其中屏山、南溪、江安、珙县4个城市垃圾填埋场因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住户未搬迁完毕,无法通过环保验收。同时,江安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在改建,珙县、翠屏区渗滤液处理设施处于试运行阶段,兴文县、屏山县垃圾填埋场曾因垃圾渗滤液处理不达标被处罚。

      问题: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部分突出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屏山县和宜宾县境内长期大量存在“土造纸”,严重影响水环境。翠屏区凤凰溪已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名单,按要求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6年3月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方案、计划的编制和制定,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目前,此项工作推进缓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尚未出台。

      问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违法现象严重

      经查阅资料,2013年以来,宜宾市水务部门共查处非法采砂案30多起,私挖现象突出。现场督察发现,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宜宾江段核心区和缓冲区存在多处采砂点。在宜宾境内的岷江、金沙江自然保护区实施河道采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经查,长宁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海洞乡风景名胜区、僰王山风景名胜区、兴文世界地质公园、筠连岩溶风景名胜区存在探矿、采矿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逐步出现农户违规建设情况。

      问题: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经核实,部分企业存在申报登记种类有误、缺失,申报登记数量、转移处置量及厂区贮存量不一致。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开展不力。

      目前宜宾市无以上两类医疗废物的处置单位,需转移至宜宾市境外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但宜宾市多数医疗机构将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与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混合处置。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不到位。

      问题:环境监管能力偏弱、行政执法偏软

      市政府及各县(区)政府虽然印发了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但各县(区)乡镇环保机构、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滞后,基层网格责任未真正夯实。目前,宜宾市环境应急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体制,专业技术人员比较缺乏,装备保障无法满足环境执法和应急工作的需要。

      园区环境应急防控体系不完善,未形成多层级的风险防控体系。2013年以来,宜宾市环境行政执法力度逐年加强,立案件数和处罚金额逐年增加,但环保配套办法运用不足,环保执法有待加强。

      督察组对在进驻宜宾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屏山县、宜宾县全力推进“土造纸”作坊取缔工作,市政府已发布了《关于宜宾市境内金沙江、岷江、越溪河、南广河和长宁河部分河(江)段全面禁止采砂的通告》。

      处罚

      立案查处146起 罚款725万

      146起

      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6起,实施行政处罚105起

      725万

      处罚金额725万元

      99份

      发出责令改正行政命令99份,实施按日计罚1件、限产停产8件,查封、扣押3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

      (备注:数据截止3月31日)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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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环保督察组向成都、绵阳、宜宾反馈意见,快看哪些方面需努力?

  • 2017年04月13日 20时27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   成都

      关键词:4个肯定,5大问题


      4月12日,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向成都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对成都市在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绿色低碳发展、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等四方面取得的成绩“点赞”,同时也指出成都市存在大气污染防治仍有差距、生态和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亟待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环境质量总体较差等五方面问题。

      表扬: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9%

      督察认为,成都市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肯定: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成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出台《成都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成都市湿地保护条例》《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等11部法规和规章,积极构建地方环保法规体系。

      实施成都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开展主要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五年共扣缴资金1.169亿元。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设立每年6000万元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

      肯定: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

      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提升至31%、43%。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多规合一”试点,落实《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着力发挥主体功能区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基础性作用。

      编制《成都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2017年1月,成都市获批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

      肯定: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编制《成都市生态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划定占市域总面积43.1%的生态红线。建成锦城湖等多处湿地景观,新增公园绿地13万平方米,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9%。

      投资131.11亿元,实施龙泉山脉生态提升、天然林资源保护、东山片区森林植被恢复等生态工程。大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恢复面积约342.79平方公里。14个区(市、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市、县)。

      肯定: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打响

      出台成都市“大气十条”及年度实施方案,建立成都经济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合作机制。综合采取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措施,管控大气污染源。

      建立河长制管理体系,全面完成中小河流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成都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开展了20个涉重金属企业搬迁迹地污染调查评估,完成30个工业企业和8个工业园区周边土壤风险点位布设。

      2016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58.5%

      督察指出,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问题:环境质量总体较差

      2013年以来,成都市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均在56位以后,排名靠后。2016年,成都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58.5%,在全省21个市(州)中排最后一名,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

      14个区(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14个省控以上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标准的仅有4个,占28.6%,比全省平均值低34.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5个,占35.7%,比全省平均值高24.8个百分点。

      问题: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纳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四川省实施方案》《沱江流域“德阳成都控制单元”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1-2015年)》《成都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多个项目未完成。新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

      金堂县淮口镇临时垃圾堆放点无任何审批手续、无任何渗滤液收集、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全市禁养区内尚有1300余家需关停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问题突出。市区范围内部分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站渗滤液通过雨水管外排。部分4S店、机动车维修企业未将产生的废漆渣、废有机溶剂、废铅酸蓄电池纳入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管理。

      问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

      成都市37个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19个处理量超过设计处理能力。污水产生量与收集管网矛盾突出,雨污管网错接时有发生,污水管网普遍带压运行,导致部分生活污水直排。郫都区合作、团结污水处理厂污水溢流。

      简阳市绝大部分乡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所有工业园区中,有8个工业园区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现有配套设施已超负荷运行。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成都市新都物流中心配套的工业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大量工业废水通过溢流口直排。

      问题:大气污染防治仍有差距

      重型柴油车和大量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缺乏有效监管;成都市现有机动车保有量高达460余万辆,尾气排放量急剧上升,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贡献较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缓慢。全市还有850余台燃煤锅炉、200余台生物质锅炉尚未淘汰。

      二三圈层工地未完全落实《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的防尘措施。秸秆、垃圾焚烧时有发生。“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大邑县晋原砖瓦窑一条街的235口非法生产的土窑应于2015年底关停,截至2017年2月20日还有201口未关停。

      问题:生态和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亟待加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范围内违法违规项目较多。如黑水河自然保护区内旅游索道、龙溪-虹口自然保护区内乐途虹口营地、世界遗产地核心区圣兴电站(都江水电站)等。另外,部分饮用水源安全隐患突出,存在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未及时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设置排污口等问题。

      处罚

      已立案查处177起问责91人 

      484起

      立案查处177起 实施行政处罚122起 实施整改484起

      406.41万

      处罚金额 406.41万

      91人

      问责91人

      (备注:数据截至4月7日)

      绵阳

      关键词:6大问题未解决


      4月10日,省环保督察组向绵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指出,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主要存在6方面的问题。

      问题:环境保护工作部分履职没有到位

      部分领导干部和部门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够,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

      安州区在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存量磷石膏限期综合利用消耗工作,三台县在“十二五”总量减排工作、污水处理收费调整,江油市在碳酸钙企业清理整顿等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上,存在不到位问题。

      问题:环境保护工作离国、省目标尚有差距

      环境空气质量未完成2016年考核目标,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同比2015年分别上升了9.2%、6%、5.3%,优良天数比例下降6.97%,优良天数比例降幅居全省第三。部分优良水体环境质量有所下降,2016年,涪江百顷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通口河北川通口断面水质由Ⅰ类下降为Ⅱ类,均未达到国家下达的目标责任书划定类别要求。

      鲁班水库水质通过整治虽然得到明显提升,但仍未能达到省政府划定的Ⅱ类水域功能类别要求。翥鹤堰、长滩河、松垭河、草溪河和南湖等5条城市河流水质变差为轻度污染水体。全市需清理整顿的1785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截至2016年底,完成406个,完成率仅23%,违法违规项目整顿进展滞后。

      问题: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推进较慢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缓慢,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还有305家未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12条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三年以来,木龙河、草溪河、魏柳河、鲁班水库、平政河5条小流域水质仍然超标。“小散乱污”企业整顿治理不到位。

      江油市碳酸钙行业清理整顿产业升级工作力度不够,企业入园率低。含增镇片区仍有部分碳酸钙加工企业未搬迁入园,处于生产状态,物料堆放无防尘、抑尘措施,厂区内外、周边道路及林木积尘严重。全市210家砖瓦企业,仅3家有脱硫除尘设备;三台县还存在2014年需取缔的小造纸企业。

      问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问题较多

      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问题较多,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较慢,截止2016年底,建成率仅有23.1%,部分县(市、区)未优先考虑重点保护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部分县(市、区)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滞后,盐亭县、梓潼县、三台县污水处理率较低,盐亭县仅为47.1%;6个国省级工业园区,未按规划环评要求配套建设工业污水处理设施;1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有6个未启动除磷脱氮升级改造,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近半数不能正常运行。

      城乡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处置。城乡生活垃圾处置率偏低,2016年生活垃圾处置率约为64%,玉皇垃圾填埋场、江油市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玉皇垃圾填埋场、三台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梓潼垃圾处理厂、北川县垃圾填埋场均积存大量生活垃圾渗滤液,全市还有258座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州区干河子沿线中小化工企业集中,环境污染风险较高;江油火电、钢铁、水泥、非金属矿加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集中,导致局部大气环境质量较差。

      问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

      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执行较差。城市总规、部门专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不到位,近6年来建设项目环评验收率仅为35.1%,政府投资项目未批先建普遍存在。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法规执行不认真。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矿、探矿等人类活动较为突出,个别保护区存在违规开发建设情况,部分保护区管理机构经费短缺,保护管理工作不到位。

      问题:环境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土壤环境安全存在一定隐患,安州区属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辖区内磷石膏堆存防渗漏、防扬散措施不到位;关闭矿山实施环境恢复治理进度较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推进较慢。

      部分单位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绵阳市环卫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废转运能力不足,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交通部门对汽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汽车维修企业普遍存在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规范问题;部分企业危废贮存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还有差距,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划定工作未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未完成;保护区内存在与保护无关的项目。

      处罚

      处罚42万 问责28人

      立案查处39起,行政处罚11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

      关闭企业11家,责令停产9家,约谈企业15家,查封扣押3起

      处罚金额42.24万元

      党纪立案审查4人,政纪立案审查2人,提醒谈话5人、警示谈话3人,诫勉谈话14人

      (备注:数据截至3月31日)

      宜宾

      关键词:6大问题未解决


      4月12日,省环保督察组向宜宾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指出,宜宾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六个方面。

      问题: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2013年、2014年、2015年市政府未将污染减排、省政府生态环保民生工程等纳入对县(区)、部门考核的“一票否决”范围,仅是考核扣分。同时对县(区)实行差异化考核,最低分值为3分,全市环保考核总体权重较低。

      《宜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宜宾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高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等多个规划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开展环评;部分工业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部分县(区)政府投资项目未开展环评,涉及畜牧、水务、教育、城管、住建、旅游等多个部门。

      问题:环保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建设严重滞后

      杨湾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于2010年审批,直至2016年10月才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基础土建工程;宜宾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未按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要求按时建成;高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获环评批复至今未建成投运,长宁县、筠连县、江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均未建成。

      宜宾市共有168个乡镇,目前已建成生态模式为主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57个,占比达93%。但大部分因管网不配套或配套不完善,导致污水处理设施无法运行或运行不正常。

      宜宾市共建有生活垃圾填埋场10个,5个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其中屏山、南溪、江安、珙县4个城市垃圾填埋场因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住户未搬迁完毕,无法通过环保验收。同时,江安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在改建,珙县、翠屏区渗滤液处理设施处于试运行阶段,兴文县、屏山县垃圾填埋场曾因垃圾渗滤液处理不达标被处罚。

      问题: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部分突出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屏山县和宜宾县境内长期大量存在“土造纸”,严重影响水环境。翠屏区凤凰溪已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名单,按要求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6年3月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方案、计划的编制和制定,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目前,此项工作推进缓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尚未出台。

      问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违法现象严重

      经查阅资料,2013年以来,宜宾市水务部门共查处非法采砂案30多起,私挖现象突出。现场督察发现,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宜宾江段核心区和缓冲区存在多处采砂点。在宜宾境内的岷江、金沙江自然保护区实施河道采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经查,长宁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海洞乡风景名胜区、僰王山风景名胜区、兴文世界地质公园、筠连岩溶风景名胜区存在探矿、采矿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逐步出现农户违规建设情况。

      问题: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经核实,部分企业存在申报登记种类有误、缺失,申报登记数量、转移处置量及厂区贮存量不一致。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开展不力。

      目前宜宾市无以上两类医疗废物的处置单位,需转移至宜宾市境外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但宜宾市多数医疗机构将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与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混合处置。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不到位。

      问题:环境监管能力偏弱、行政执法偏软

      市政府及各县(区)政府虽然印发了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但各县(区)乡镇环保机构、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滞后,基层网格责任未真正夯实。目前,宜宾市环境应急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体制,专业技术人员比较缺乏,装备保障无法满足环境执法和应急工作的需要。

      园区环境应急防控体系不完善,未形成多层级的风险防控体系。2013年以来,宜宾市环境行政执法力度逐年加强,立案件数和处罚金额逐年增加,但环保配套办法运用不足,环保执法有待加强。

      督察组对在进驻宜宾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屏山县、宜宾县全力推进“土造纸”作坊取缔工作,市政府已发布了《关于宜宾市境内金沙江、岷江、越溪河、南广河和长宁河部分河(江)段全面禁止采砂的通告》。

      处罚

      立案查处146起 罚款725万

      146起

      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6起,实施行政处罚105起

      725万

      处罚金额725万元

      99份

      发出责令改正行政命令99份,实施按日计罚1件、限产停产8件,查封、扣押3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

      (备注:数据截止3月31日)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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