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重大政治任务如何在四川扎实推进——我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综述

  • 2017年12月04日 08时0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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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1日,一个令人欣喜的消息传来:当天,《四川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正式审议通过。

      同日,成都市2000余名纪检干部共同聆听了一场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为适应即将挂牌的该市监察委员会履职新需要,开展能力素质再“充电”。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四川,从省到市再到县,这个热词在蜀中大地传播、涌动。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九大作出全面部署,决定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后,省委立即响应、迅速行动,切实把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中,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目前,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省委勇担改革主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改革试点全过程各方面

      11月13日,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立,标志着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驶上“快车道”、开启“加速度”。

      “坚持党的领导抓试点!”省委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省委书记王东明担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省委对改革试点工作负总责,统筹做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同时,把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贯穿始终。

      11月13日,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从11月13日到23日,短短10天召开2次省试点工作小组会议推动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压紧压实改革主体责任,确保了试点工作扎实、稳妥、有序推进。

      11月以来,王东明先后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两次省委常委会会议和两次工作小组会,研究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思路举措,审定实施方案,确定重大原则,亲自解决重大问题。“省委书记亲力亲为,充分体现出责任与担当。”一位参与改革试点工作的干部说。

      “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我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省委负主责,书记担当‘施工队长’,确保了四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沿着党中央指明的正确方向前进。”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高屋建瓴总体谋划,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明年1月10日前,依法产生市(州)监察委员会并完成挂牌工作;2月10日前,依法产生省、县(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并完成挂牌工作。”这是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的两个重要时间节点。

      “将时间节点具体到天、任务落实到人”是我省改革试点工作的一个亮点。

      中央顶层设计后,四川省委加强改革总体谋划,一系列举措体现出省委高屋建瓴的谋篇布局。

      省委常委会会议上,审议了《四川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及人员组成》。

      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四川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关于市县两级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11月16日,省纪委召开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部署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2月1日,我省实施方案经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审议通过。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全省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实施路径与具体要求。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照既定方案推进工作。

      “目前,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正在严格按照既定部署,理清工作流程、锁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细化安排,一步一步按进度推进试点工作。”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强化指导协调和服务,形成全省“一盘棋”格局

      11月28日,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分4个片区召开市(州)纪委书记座谈会,就改革工作中的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对各地提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分类破解、统一答复。此举成为改革试点工作全省“一盘棋”格局的生动写照。

      改革试点工作一开始,省委就鲜明提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要求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共同努力,多层级共同推进。

      按照改革方案中“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的原则,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机关。省纪委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牵头抓总、细致谋划,扎实抓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突出做好机构组建、人员转隶等重点工作。

      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省人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委编办、财政厅、人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成员单位讲政治、顾大局,主动作为、各尽其责,配合顺畅、推进顺利。

      11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1月,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冯键赴简阳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时,强调检察机关要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厘清认识、统一思想关系到改革试点工作的成败。我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尽可能做到严细深实。11月14日,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到省检察院与相关负责人和涉改人员座谈,就人员转隶、融合以及工作衔接进行了研究沟通。同时,省纪委4名副书记多次赴省检察院开展面对面、一对一全覆盖谈心谈话,增强了认同感、归属感。全省层面上,各市县纪委班子成员主动与涉改人员全覆盖谈心谈话。

      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是形成全省“一盘棋”格局的重要方面。11月17日,省委制定下发《关于市县两级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县两级的实施方案分别由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和办公室严格把关审批。

      11月21日至22日,王雁飞带队到广安等地了解基层改革推进情况,传导压力,加油鼓劲。省纪委建立了联系指导机制,省纪委副书记、常委组成4个指导组,分片联系指导全省21个市(州)的改革工作。

      重担面前,全省上下正怀着使命必达的决心,攻坚克难,奋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前行。 (记者 陈松)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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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政治任务如何在四川扎实推进——我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综述

  • 2017年12月04日 08时0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12月1日,一个令人欣喜的消息传来:当天,《四川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正式审议通过。

      同日,成都市2000余名纪检干部共同聆听了一场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为适应即将挂牌的该市监察委员会履职新需要,开展能力素质再“充电”。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四川,从省到市再到县,这个热词在蜀中大地传播、涌动。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九大作出全面部署,决定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后,省委立即响应、迅速行动,切实把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中,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目前,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省委勇担改革主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改革试点全过程各方面

      11月13日,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立,标志着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驶上“快车道”、开启“加速度”。

      “坚持党的领导抓试点!”省委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省委书记王东明担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省委对改革试点工作负总责,统筹做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同时,把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贯穿始终。

      11月13日,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从11月13日到23日,短短10天召开2次省试点工作小组会议推动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压紧压实改革主体责任,确保了试点工作扎实、稳妥、有序推进。

      11月以来,王东明先后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两次省委常委会会议和两次工作小组会,研究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思路举措,审定实施方案,确定重大原则,亲自解决重大问题。“省委书记亲力亲为,充分体现出责任与担当。”一位参与改革试点工作的干部说。

      “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我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省委负主责,书记担当‘施工队长’,确保了四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沿着党中央指明的正确方向前进。”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高屋建瓴总体谋划,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明年1月10日前,依法产生市(州)监察委员会并完成挂牌工作;2月10日前,依法产生省、县(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并完成挂牌工作。”这是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的两个重要时间节点。

      “将时间节点具体到天、任务落实到人”是我省改革试点工作的一个亮点。

      中央顶层设计后,四川省委加强改革总体谋划,一系列举措体现出省委高屋建瓴的谋篇布局。

      省委常委会会议上,审议了《四川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及人员组成》。

      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四川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关于市县两级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11月16日,省纪委召开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部署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2月1日,我省实施方案经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审议通过。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全省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实施路径与具体要求。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照既定方案推进工作。

      “目前,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正在严格按照既定部署,理清工作流程、锁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细化安排,一步一步按进度推进试点工作。”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强化指导协调和服务,形成全省“一盘棋”格局

      11月28日,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分4个片区召开市(州)纪委书记座谈会,就改革工作中的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对各地提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分类破解、统一答复。此举成为改革试点工作全省“一盘棋”格局的生动写照。

      改革试点工作一开始,省委就鲜明提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要求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共同努力,多层级共同推进。

      按照改革方案中“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的原则,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机关。省纪委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牵头抓总、细致谋划,扎实抓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突出做好机构组建、人员转隶等重点工作。

      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省人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委编办、财政厅、人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成员单位讲政治、顾大局,主动作为、各尽其责,配合顺畅、推进顺利。

      11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1月,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冯键赴简阳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时,强调检察机关要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厘清认识、统一思想关系到改革试点工作的成败。我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尽可能做到严细深实。11月14日,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到省检察院与相关负责人和涉改人员座谈,就人员转隶、融合以及工作衔接进行了研究沟通。同时,省纪委4名副书记多次赴省检察院开展面对面、一对一全覆盖谈心谈话,增强了认同感、归属感。全省层面上,各市县纪委班子成员主动与涉改人员全覆盖谈心谈话。

      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是形成全省“一盘棋”格局的重要方面。11月17日,省委制定下发《关于市县两级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县两级的实施方案分别由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和办公室严格把关审批。

      11月21日至22日,王雁飞带队到广安等地了解基层改革推进情况,传导压力,加油鼓劲。省纪委建立了联系指导机制,省纪委副书记、常委组成4个指导组,分片联系指导全省21个市(州)的改革工作。

      重担面前,全省上下正怀着使命必达的决心,攻坚克难,奋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前行。 (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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