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第三季度全省消委组织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47万元

  • 2017年11月06日 09时16分
  • 来源: 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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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日,记者从省消委会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202件,解决7090件,投诉解决率98.4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47.17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92.93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1.99万人次。

      记者了解到,在第三季度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2955件,占总量的41.03%;售后服务问题1112件,占15.44%;合同问题651件,占9.04%;虚假宣传问题362件,占5.03%;价格问题312件,占4.33%;计量问题157件,占2.18%;安全问题144件,占2.00%;假冒问题66件,占0.92%;人格尊严问题8件,占0.11%;其他问题1435件,占19.93%。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主要投诉的方面。与2016年同期相比,售后服务、虚假宣传、计量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大。由此可见,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售后服务水平的要求在不断提高。

      数据显示,从商品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总量看,家用电子电器、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列居前三位。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数量仍居首位,投诉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零部件故障等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及时,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售后维修技术不过硬,商品存在反复维修的现象;经营者在销售时承诺与实际不符。此外,从服务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总量看,生活、社会服务、通信服务、邮政业服务列居前三位。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量居高不下,主要体现在餐饮、住宿、美容、美发、保养和维修行业服务质量问题上。

      省消委会负责人表示,要针对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的情况,进一步推进各部门间深入密切协同配合,完善我省消费维权制度机制,更大力度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推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的创建。 (记者 王雪钰)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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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季度全省消委组织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47万元

  • 2017年11月06日 09时16分
  • 来源: 成都日报
  •   昨日,记者从省消委会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202件,解决7090件,投诉解决率98.4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47.17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92.93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1.99万人次。

      记者了解到,在第三季度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2955件,占总量的41.03%;售后服务问题1112件,占15.44%;合同问题651件,占9.04%;虚假宣传问题362件,占5.03%;价格问题312件,占4.33%;计量问题157件,占2.18%;安全问题144件,占2.00%;假冒问题66件,占0.92%;人格尊严问题8件,占0.11%;其他问题1435件,占19.93%。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主要投诉的方面。与2016年同期相比,售后服务、虚假宣传、计量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大。由此可见,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售后服务水平的要求在不断提高。

      数据显示,从商品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总量看,家用电子电器、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列居前三位。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数量仍居首位,投诉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零部件故障等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及时,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售后维修技术不过硬,商品存在反复维修的现象;经营者在销售时承诺与实际不符。此外,从服务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总量看,生活、社会服务、通信服务、邮政业服务列居前三位。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量居高不下,主要体现在餐饮、住宿、美容、美发、保养和维修行业服务质量问题上。

      省消委会负责人表示,要针对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的情况,进一步推进各部门间深入密切协同配合,完善我省消费维权制度机制,更大力度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推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的创建。 (记者 王雪钰)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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