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六部门发文:严禁借脱贫攻坚名义擅自扩大一事一议项目范围

  • 2017年10月30日 20时20分
  • 来源: 督院街30号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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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后,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六部门结合四川实际,于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健全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级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监管,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严禁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者要求村级配套。

      同时,要严格监管涉农收费和价格,严格执行川发改价格〔2017〕284号文件,并将已经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纳入当前监管重点。不断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加强宣传教育,严格履行一事一议程序,把控筹资筹劳标准,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建设村内基础设施。

      《通知》特别强调要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民负担问题,加大对贫困地区涉农收费减免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借用脱贫攻坚的名义擅自扩大一事一议项目范围,把贫困地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负担作为监管的重点内容。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坚持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在贫困地区进行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省级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适时进行监管工作抽查,督促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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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六部门发文:严禁借脱贫攻坚名义擅自扩大一事一议项目范围

  • 2017年10月30日 20时20分
  • 来源: 督院街30号微信公众号
  •   继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后,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六部门结合四川实际,于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健全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级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监管,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严禁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者要求村级配套。

      同时,要严格监管涉农收费和价格,严格执行川发改价格〔2017〕284号文件,并将已经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纳入当前监管重点。不断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加强宣传教育,严格履行一事一议程序,把控筹资筹劳标准,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建设村内基础设施。

      《通知》特别强调要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民负担问题,加大对贫困地区涉农收费减免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借用脱贫攻坚的名义擅自扩大一事一议项目范围,把贫困地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负担作为监管的重点内容。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坚持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在贫困地区进行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省级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适时进行监管工作抽查,督促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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