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打响秋冬“蓝天保卫战”,成都平原等是重点!

  • 2017年10月13日 20时29分
  • 来源: 督院街30号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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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11月底前,我省将关停取缔一批“散乱污”企业,

      ◎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 锅炉“清零”任务

      ◎全省15家重点石化企业在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

      为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减轻污染程度,四川再出“硬招”。

      10月12日,记者从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 我省近日印发《四川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在今年10月至明年3月期间,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减轻污染程度,确保蓝天天数多于去年同期,持续雾霾天数少于去年同期。

      《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四川将对成都平原地区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眉山、雅安、资阳8市;川南地区自贡、泸州、内江、宜宾4市;川东北地区广元、南充、广安、达州、巴中5市开展强化督查。

      具体措施上,《方案》总共列出10大攻坚任务。首先要切实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 地产业布局规划的,未办理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 排放的企业,发现一个依法关停取缔一个,实行挂账销号。

      按照计划,今年11月底前,我省将关停取缔一批“散乱污”企业,今年年底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对通过治理 后可以达标的企业,可按照“先停后治”原则,11月底前全部停产并实施综合治理。

      加强燃煤锅炉整治是改善空气质量的关键。今年11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 锅炉“清零”任务,完成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工作,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全部实施 停产治理。同时,巩固成都、宜宾等市已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成果,推进达州、广安、绵阳、泸州等市 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作。

      在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方面,要严格执行《四川省固定大气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以石油化工、汽车制造、表面涂装等行业和成都市园区为重点,以全省首批100家重点企业治理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治理。全省15家重点石化企业在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成都市66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治理企业在12月31 日前完成治理任务。

      《方案》强调,要督促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错峰生产,尤其是在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时期,要有序压减产能,最大限度实现减排。今年11月至明年2月期间,错峰生产天数不少于50天。

      此外,《方案》还对加强移动源污染控制、农作物秸秆管控、城市面源管理、砖瓦行业企业整治、重污染天气应 对、大气污染执法检查等攻坚任务作出具体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将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对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推进不力的,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空气质量指数持续“爆表”的,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 的相关负责人,将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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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打响秋冬“蓝天保卫战”,成都平原等是重点!

  • 2017年10月13日 20时29分
  • 来源: 督院街30号微信公众平台
  •   ◎今年11月底前,我省将关停取缔一批“散乱污”企业,

      ◎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 锅炉“清零”任务

      ◎全省15家重点石化企业在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

      为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减轻污染程度,四川再出“硬招”。

      10月12日,记者从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 我省近日印发《四川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在今年10月至明年3月期间,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减轻污染程度,确保蓝天天数多于去年同期,持续雾霾天数少于去年同期。

      《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四川将对成都平原地区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眉山、雅安、资阳8市;川南地区自贡、泸州、内江、宜宾4市;川东北地区广元、南充、广安、达州、巴中5市开展强化督查。

      具体措施上,《方案》总共列出10大攻坚任务。首先要切实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 地产业布局规划的,未办理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 排放的企业,发现一个依法关停取缔一个,实行挂账销号。

      按照计划,今年11月底前,我省将关停取缔一批“散乱污”企业,今年年底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对通过治理 后可以达标的企业,可按照“先停后治”原则,11月底前全部停产并实施综合治理。

      加强燃煤锅炉整治是改善空气质量的关键。今年11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 锅炉“清零”任务,完成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工作,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全部实施 停产治理。同时,巩固成都、宜宾等市已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成果,推进达州、广安、绵阳、泸州等市 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作。

      在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方面,要严格执行《四川省固定大气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以石油化工、汽车制造、表面涂装等行业和成都市园区为重点,以全省首批100家重点企业治理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治理。全省15家重点石化企业在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成都市66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治理企业在12月31 日前完成治理任务。

      《方案》强调,要督促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错峰生产,尤其是在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时期,要有序压减产能,最大限度实现减排。今年11月至明年2月期间,错峰生产天数不少于50天。

      此外,《方案》还对加强移动源污染控制、农作物秸秆管控、城市面源管理、砖瓦行业企业整治、重污染天气应 对、大气污染执法检查等攻坚任务作出具体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将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对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推进不力的,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空气质量指数持续“爆表”的,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 的相关负责人,将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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