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相关案件实行归口审理
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任务是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探索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工作机制,宣传引领环境资源保护法治理念。为有效整合审判资源,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手段,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结合环境资源审判的公益性、复合性、专业性、恢复性特点,环境资源审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主要审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环境监管失职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与自然环境和资源相关的侵权责任纠纷、与资源有关的物权和合同纠纷民事案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行政管理等的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据介绍,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共配备17人,其中庭长一名,副庭长2名,审判人员9人,书记员5名。审判人员均从具有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经历的法官中选配。 (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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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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