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改善环境质量 推进绿色发展——四川深入推进环境保护

  • 2016年06月03日 09时45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字体:

  • 康虹 制图

      辉煌“十二五”,四川交出了一份成绩斐然的经济社会发展答卷。这其中,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正从根本上改变“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加重”的状况。

      一条绿色发展新路开始呈现。着力创新环境保护治理体系,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元手段力推污染防治取得重大进展。2013年以来,四川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降低,6个出川断面全部达标,环境质量连续两年好转,为推动全省绿色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013年至2015年四川城市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降低

      城市二氧化硫浓度:

      2013年

      34微克/立方米

      2014年

      25微克/立方米

      2015年

      18微克/立方米

      城市二氧化氮浓度:

      2013年

      36微克/立方米

      2014年

      32微克/立方米

      2015年

      30微克/立方米

      PM10

      2013年

      85微克/立方米

      2014年

      80微克/立方米

      2015年

      76微克/立方米

      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十二五”环境保护取得哪些成果?

      指标浓度下降环境质量迎来改善拐点

      谈“霾”色变,成为近年来的一个高频词汇。受各类污染物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四川盆地成为易受灰霾污染重点区域,2013年城市大气污染物浓度曾升至历史高位。

      解决群众的这个“心肺之患”,省委、省政府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引导全省上下强力治理。两年过去,四川版的蓝天绿水正成为各地群众在朋友群圈中晒的最多的题材之一。

      一系列指标浓度的下降,绘出我省空气质量的改善曲线。

      21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连续5年下降,去年降至18微克/立方米,其中16个城市降幅超过50%。这使我省受到酸雨污染的城市持续减少,2015年比2010年酸雨频率下降15%,盆地中部和东北部酸雨污染趋势好转明显。

      城市二氧化氮和PM10年均浓度连续2年下降。去年,全省PM10年均浓度76.1微克/立方米,提前2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到2017年底全省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0%以上”目标任务;21个省控城市空气达标天比例81%,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远航认为,四川空气质量已出现持续改善的势头,一些地区大面积、长时间雾霾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比如,成都市PM2.5年均浓度两年下降33%,重污染天数由2013年的66天减少到2015年的22天。”

      6个出川断面全部达标,水环境质量稳中有进。全省重点流域已成功削减“十二五”国家总量减排考核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2015年,137个省控断面扣除总磷后达标率82.76%。嘉陵江流域水质达标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金沙江和长江干流四川段水质达标率100%。

      5年前,被称为南充市民母亲河的嘉陵江支流西充河污染严重,入江口彩虹桥段水质多个指标均劣于Ⅴ类水质标准。经过综合治理,5年后该河段轻度污染,除化学需氧量外其余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2012年,中央将四川列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我省着力解决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规模以下养殖污染治理等农村环境突出问题。青神县西龙镇江滩村是连片整治村,修建的“PASG地埋式”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解决了3800余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十二五”全省共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617个,涉及21个市(州)、616个建制镇、2464个行政村,受益人口517万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堵住污染源头环评优化经济发展

      全省城镇人口增加700万人、GDP新增加1.3万亿元。在这份四川“十二五”数据里,环保部门充分发挥了环境影响评价在优化经济发展、预防环境污染、防止生态破坏中的源头预防作用,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规划环评是控制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我省严格规划环评,通过对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了更科学合理的战略安排。

      江油龙凤工业园区拟以化工产业为主导,因其选址敏感、环境风险大,省环保厅明确要求其“调整主导产业、控制发展规模”。在内江城市总规环评中,根据市域局部地区资源环境条件,省环保厅对拟设立的隆昌桂花井、威远镇西园区等提出明确取缔要求。

      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环保部门坚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对涉及禁止开发区域或存在重大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存在较大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的项目,深入论证后稳步推进;对于环境影响确实不大的项目,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敢于说“不”。成都金堂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是我省重大能源项目,充分考虑到该项目对成都大气环境的影响,省政府没有同意建设。

      勇于担当。对投资较大、污染较小的神龙汽车、现代汽车等重大产业项目,以及涉及民生福祉的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成都地铁等项目,省环保厅开设绿色通道,积极做好服务,充分发挥了环评在优化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加强风险防控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二五”期间,全省开展了“沿江沿河环境安全检查”“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大检查”等20余次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检查环境风险点5000余个,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省环保厅筛选出“全省十大环境安全隐患”,包括重金属污染控制区、磷石膏堆放点、辐射安全隐患点等,实施重点监控,有效保障了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强化环境应急管理,督促企事业单位规范制定应急预案。2011年以来,全省成功处置70余起突发环境事件。2015年,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参与调度和处置了内江威远煤气冷凝水污染事件、甘肃陇南锑泄漏跨界污染事件等16起突发环境事件,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确保了饮用水源及周边环境安全。“十二五”期间,全省未发生一起极重大破坏性环境安全事故。

      力促污染防治取得实效我省采取了哪些综合性举措?

      落实行政手段环境管理督企督政并举

      削减污染物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必由之路,也为绿色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十二五”期间,我省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通过层层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月调度”、约谈等行政手段,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快推进减排重点工程。全省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为推动全省绿色发展注入新活力。

      通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了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十二五”期间,我省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等产能过剩行业发展,关停小火电机组74个总装机容量235万千瓦,关停小煤矿、小钢铁、小造纸、小水泥、小酒厂、违规生猪屠宰场等共计600多家。2013年,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首次出现下降趋势。

      2015年,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脱困转型,主动关停该企业烧结、高炉等高耗能、高污染设施,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1万吨,为改善成都空气质量作出重要贡献。截至2015年底,全省燃煤电厂脱硫装机比例达95%以上,脱硫烧结机面积占总面积的98%以上;全省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配套建设脱硝设施。

      过去5年,全省还建成投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838座,日处理能力353万吨,为全省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任务发挥了关键作用。结合环境管理转型“总量加质量”双目标要求,我省还以督企、督政并举的方式,督促地方政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十二五”我省每年制定市(州)空气质量改善政府年度目标,并作为政府“一把手”工程逗硬考核。针对空气改善进度滞后或水环境污染突出的城市,我省多次启动环保约谈机制,仅2015年就有达州、广安市长及22个区(县)环保局长被省环保厅约谈。去年9月,两市政府“一把手”被约谈后,当地采取了有力的整改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下降明显。

      强化法律手段依法守护碧水蓝天

      全面依法治省进程中,全省协力为环境保护强化法制保障。

      针对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十二五”期间省人大、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环保法规、规章,使环境执法进一步有法可依、更具操作性。

      2011年,省人大修订出台《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细化了饮用水源保护的具体要求,明确划定各级政府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职能职责;首次针对丢弃、掩埋动物尸体等环境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罚则。

      省人大2013年制定出台《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使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走上法制化轨道。并首次明确,危险废物根据现有处置设施和能力就近集中处置,减少运输中环境风险。

      以立法推进治霾,我省2012年出台《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2015年,《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出台,这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的治理灰霾的专门规章,对造成我省灰霾污染的各类污染源及治理措施作了明确规定,新《环保法》要求建立的污染联防联控、跨区域协作制度等也在规章中落地。

      针对电磁辐射污染投诉大幅增加等新情况,2015年省人大制定《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3月出台。该条例将电力、移动通信、广播电视等关系百姓切身环境利益的行业纳入调控范围,强化了规划在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中的作用。

      环境立法的完善,为强化环境执法提供了依据。“十二五”以来,全省环境监察执法系统依法行政,尤其是2015年充分运用了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新手段,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与金额大幅上升。

      2015年,全省环境保护立案2523件,作出处罚决定2203件。其中,运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139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7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者,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和全省环境安全。内江市威远县的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停运烧结脱硫设施且拒不整改,被按日连续计罚共处罚金180万元。

      创新经济手段力促主动治污多元共治

      环境保护不能只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斗,需要多元共治、社会参与,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市场主体治污积极性,是环保新路径之一。

      “十二五”期间,我省实施了多项奖罚分明的环境经济政策,明显强化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责任,经济手段用于环境监管的内在动力凸显。

      2011年9月起,我省连续4年实施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省本级4年共扣缴15160万元,倒逼各地政府治污。成都、自贡、德阳开展跨县(区)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2012年成都治理陡沟河等9条黑臭小流域;自贡取缔釜溪河等重要河段及饮用水源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德阳扣缴水质超标保证金500万元。

      2015年,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设计,探索起草针对岷江、沱江和嘉陵江的《四川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通过污染扣缴、改善补偿的双向联动,我省将建立起流域上下游各市(州)、扩权县(市)之间的横向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支持各地“治气”,2015年起我省对市(州)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制度。年初各发放500万元治霾激励资金,未完成全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扣收激励资金;二氧化硫或二氧化氮同比改善的,奖励改善资金。2015年,有4个市共被扣收900万元,18市(州)获空气质量改善资金。

      实施以上环境经济政策,均以可靠的监测数据和环境信息公开为基础。“十二五”期间,我省环境监测能力得到明显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以空气质量为例,从过去的季报、月报、日报到目前每小时一次的实时报,方便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充分体现了环境监测服务民生、服务环境监管的作用。

      2013年,自贡一化工企业二氧化硫泄漏,致周边农作物受损、部分农民身体不适,保险公司赔付青苗补偿费、村民医疗检查和住院费用共23万元——这是我省环境保险案例获赔付的典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既使污染受害者及时得到赔偿,也能减轻责任企业的经济负担。2011年起,省环保厅每年公布参保企业名单,主要在化工、危废处置等重污染高风险行业,并对参保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为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2015年,省环保厅选择60家企业试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9家企业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8家企业评为“环保警示企业”,其余42家企业评为“环保良好企业”。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机构等有关部门,可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信贷融资、绿色保险、有关财政补贴方面,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当前环保还有哪些难点 “十三五”如何攻坚破难?

      “尽管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环境形势仍然严峻。”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表示,目前我省水环境总磷污染上升为主要问题,大气环境考核目标要求更高,要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绿色发展,“十三五”须加大力度治理。

      据了解,目前总磷污染已成为长江中上游地区普遍面临的水污染主要问题,特别是长江的一级支流普遍存在总磷超标的压力,四川也不例外。由于国家实行单因子考核,尽管我省沱江流域其他20项指标全部达标,也因总磷一项超标,使水质达标率受到影响。

      造成总磷超标的原因,省环科院水环境研究所所长田庆华分析认为,除了岷江、沱江流域集中了全省60%以上的人口和经济总量,污染负荷重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水量减少。据水利部门数据,2014年、2015年,沱江上中下游的水量都在连续大幅减少。2015年年径流量比多年平均值下降31.2%,比2011年减少约20亿立方米。同时,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和武汉大学的相关课题研究也表明,沱江水量2015年比2013年减少39%,2014年比2013年减少29%。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岷江。水量减少造成水环境容量减少,使总磷达标比例明显下降。

      为彻底解决总磷污染问题,我省已将“控磷”列为“十三五”治水主攻方向。将提高总磷排放标准,引导企业改造升级;单独在沱江、岷江增加实施总磷的总量减排;强化沱江、岷江流域新建项目总磷控制;对总磷污染控制重点地区实行总磷单项质量考核,建立总磷控制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今年还将组织沱江、岷江流域工业企业实施“总磷达标行动”。

      此外,我省列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的项目完成率为56%。据分析,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慢,原因是申报项目多、实得资金少,一些项目无法实施。前期我省为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编制了大量水污染治理项目并纳入《规划》,但国家资金有限,最后实际到位资金只占总投入的18.25%,很多项目没有国家资金保障执行不了。加上我省是“吃饭财政”,“十二五”期间有限的资金保了“减排”这个环保重点,其他相关部门又都各自执行自身规划,所以项目完成率不高。尽管如此,我省项目完成率在长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5省市中仍居于前列,并达到考核要求。

      大气方面,“十三五”期间,国家对大气环境重点考核PM2.5和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PM10不再是考核重点。省环保厅大气处负责人说:“这是更高要求,和PM10主要由一次污染直接生成不同,PM2.5很大部分由二次污染转化生成,控制难度更大。”

      空气达标天数比例,是更贴近老百姓直观感受的指标,但受臭氧污染影响明显。省环保厅分析,臭氧污染伴随复杂的化学反应,受二次污染影响明显,川西、川南部分城市已出现臭氧超标趋势。“目前还有尚不明确的转化规律,臭氧控制难度比PM2.5更大。”

      针对大气治理一系列新挑战,“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突出综合减排,继续强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实施燃煤和扬尘控制、淘汰黄标车等举措外,还将加强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我省已在石化、炼焦等11个重点行业启动VOCs综合整治,还将出台挥发性有机物地方排放标准,倒逼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下一步,我省还将对大气治理重点区域及重点城市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通过考核、约谈、环保综合督察等行政手段加大落实力度。

      我省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015年,四川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18.64万吨、13.14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10.42%、9.73%,完成国家目标任务的1.48倍、1.13倍。

      2015年,四川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71.76万吨和53.43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22.59%、13.87%,完成国家目标任务的2.51倍、2.01倍。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改善环境质量 推进绿色发展——四川深入推进环境保护

  • 2016年06月03日 09时45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康虹 制图

      辉煌“十二五”,四川交出了一份成绩斐然的经济社会发展答卷。这其中,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正从根本上改变“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加重”的状况。

      一条绿色发展新路开始呈现。着力创新环境保护治理体系,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元手段力推污染防治取得重大进展。2013年以来,四川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降低,6个出川断面全部达标,环境质量连续两年好转,为推动全省绿色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013年至2015年四川城市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降低

      城市二氧化硫浓度:

      2013年

      34微克/立方米

      2014年

      25微克/立方米

      2015年

      18微克/立方米

      城市二氧化氮浓度:

      2013年

      36微克/立方米

      2014年

      32微克/立方米

      2015年

      30微克/立方米

      PM10

      2013年

      85微克/立方米

      2014年

      80微克/立方米

      2015年

      76微克/立方米

      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十二五”环境保护取得哪些成果?

      指标浓度下降环境质量迎来改善拐点

      谈“霾”色变,成为近年来的一个高频词汇。受各类污染物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四川盆地成为易受灰霾污染重点区域,2013年城市大气污染物浓度曾升至历史高位。

      解决群众的这个“心肺之患”,省委、省政府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引导全省上下强力治理。两年过去,四川版的蓝天绿水正成为各地群众在朋友群圈中晒的最多的题材之一。

      一系列指标浓度的下降,绘出我省空气质量的改善曲线。

      21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连续5年下降,去年降至18微克/立方米,其中16个城市降幅超过50%。这使我省受到酸雨污染的城市持续减少,2015年比2010年酸雨频率下降15%,盆地中部和东北部酸雨污染趋势好转明显。

      城市二氧化氮和PM10年均浓度连续2年下降。去年,全省PM10年均浓度76.1微克/立方米,提前2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到2017年底全省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0%以上”目标任务;21个省控城市空气达标天比例81%,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远航认为,四川空气质量已出现持续改善的势头,一些地区大面积、长时间雾霾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比如,成都市PM2.5年均浓度两年下降33%,重污染天数由2013年的66天减少到2015年的22天。”

      6个出川断面全部达标,水环境质量稳中有进。全省重点流域已成功削减“十二五”国家总量减排考核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2015年,137个省控断面扣除总磷后达标率82.76%。嘉陵江流域水质达标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金沙江和长江干流四川段水质达标率100%。

      5年前,被称为南充市民母亲河的嘉陵江支流西充河污染严重,入江口彩虹桥段水质多个指标均劣于Ⅴ类水质标准。经过综合治理,5年后该河段轻度污染,除化学需氧量外其余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2012年,中央将四川列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我省着力解决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规模以下养殖污染治理等农村环境突出问题。青神县西龙镇江滩村是连片整治村,修建的“PASG地埋式”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解决了3800余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十二五”全省共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617个,涉及21个市(州)、616个建制镇、2464个行政村,受益人口517万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堵住污染源头环评优化经济发展

      全省城镇人口增加700万人、GDP新增加1.3万亿元。在这份四川“十二五”数据里,环保部门充分发挥了环境影响评价在优化经济发展、预防环境污染、防止生态破坏中的源头预防作用,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规划环评是控制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我省严格规划环评,通过对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了更科学合理的战略安排。

      江油龙凤工业园区拟以化工产业为主导,因其选址敏感、环境风险大,省环保厅明确要求其“调整主导产业、控制发展规模”。在内江城市总规环评中,根据市域局部地区资源环境条件,省环保厅对拟设立的隆昌桂花井、威远镇西园区等提出明确取缔要求。

      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环保部门坚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对涉及禁止开发区域或存在重大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存在较大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的项目,深入论证后稳步推进;对于环境影响确实不大的项目,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敢于说“不”。成都金堂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是我省重大能源项目,充分考虑到该项目对成都大气环境的影响,省政府没有同意建设。

      勇于担当。对投资较大、污染较小的神龙汽车、现代汽车等重大产业项目,以及涉及民生福祉的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成都地铁等项目,省环保厅开设绿色通道,积极做好服务,充分发挥了环评在优化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加强风险防控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二五”期间,全省开展了“沿江沿河环境安全检查”“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大检查”等20余次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检查环境风险点5000余个,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省环保厅筛选出“全省十大环境安全隐患”,包括重金属污染控制区、磷石膏堆放点、辐射安全隐患点等,实施重点监控,有效保障了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强化环境应急管理,督促企事业单位规范制定应急预案。2011年以来,全省成功处置70余起突发环境事件。2015年,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参与调度和处置了内江威远煤气冷凝水污染事件、甘肃陇南锑泄漏跨界污染事件等16起突发环境事件,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确保了饮用水源及周边环境安全。“十二五”期间,全省未发生一起极重大破坏性环境安全事故。

      力促污染防治取得实效我省采取了哪些综合性举措?

      落实行政手段环境管理督企督政并举

      削减污染物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必由之路,也为绿色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十二五”期间,我省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通过层层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月调度”、约谈等行政手段,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快推进减排重点工程。全省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为推动全省绿色发展注入新活力。

      通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了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十二五”期间,我省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等产能过剩行业发展,关停小火电机组74个总装机容量235万千瓦,关停小煤矿、小钢铁、小造纸、小水泥、小酒厂、违规生猪屠宰场等共计600多家。2013年,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首次出现下降趋势。

      2015年,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脱困转型,主动关停该企业烧结、高炉等高耗能、高污染设施,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1万吨,为改善成都空气质量作出重要贡献。截至2015年底,全省燃煤电厂脱硫装机比例达95%以上,脱硫烧结机面积占总面积的98%以上;全省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配套建设脱硝设施。

      过去5年,全省还建成投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838座,日处理能力353万吨,为全省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任务发挥了关键作用。结合环境管理转型“总量加质量”双目标要求,我省还以督企、督政并举的方式,督促地方政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十二五”我省每年制定市(州)空气质量改善政府年度目标,并作为政府“一把手”工程逗硬考核。针对空气改善进度滞后或水环境污染突出的城市,我省多次启动环保约谈机制,仅2015年就有达州、广安市长及22个区(县)环保局长被省环保厅约谈。去年9月,两市政府“一把手”被约谈后,当地采取了有力的整改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下降明显。

      强化法律手段依法守护碧水蓝天

      全面依法治省进程中,全省协力为环境保护强化法制保障。

      针对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十二五”期间省人大、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环保法规、规章,使环境执法进一步有法可依、更具操作性。

      2011年,省人大修订出台《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细化了饮用水源保护的具体要求,明确划定各级政府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职能职责;首次针对丢弃、掩埋动物尸体等环境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罚则。

      省人大2013年制定出台《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使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走上法制化轨道。并首次明确,危险废物根据现有处置设施和能力就近集中处置,减少运输中环境风险。

      以立法推进治霾,我省2012年出台《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2015年,《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出台,这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的治理灰霾的专门规章,对造成我省灰霾污染的各类污染源及治理措施作了明确规定,新《环保法》要求建立的污染联防联控、跨区域协作制度等也在规章中落地。

      针对电磁辐射污染投诉大幅增加等新情况,2015年省人大制定《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3月出台。该条例将电力、移动通信、广播电视等关系百姓切身环境利益的行业纳入调控范围,强化了规划在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中的作用。

      环境立法的完善,为强化环境执法提供了依据。“十二五”以来,全省环境监察执法系统依法行政,尤其是2015年充分运用了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新手段,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与金额大幅上升。

      2015年,全省环境保护立案2523件,作出处罚决定2203件。其中,运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139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7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者,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和全省环境安全。内江市威远县的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停运烧结脱硫设施且拒不整改,被按日连续计罚共处罚金180万元。

      创新经济手段力促主动治污多元共治

      环境保护不能只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斗,需要多元共治、社会参与,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市场主体治污积极性,是环保新路径之一。

      “十二五”期间,我省实施了多项奖罚分明的环境经济政策,明显强化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责任,经济手段用于环境监管的内在动力凸显。

      2011年9月起,我省连续4年实施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省本级4年共扣缴15160万元,倒逼各地政府治污。成都、自贡、德阳开展跨县(区)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2012年成都治理陡沟河等9条黑臭小流域;自贡取缔釜溪河等重要河段及饮用水源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德阳扣缴水质超标保证金500万元。

      2015年,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设计,探索起草针对岷江、沱江和嘉陵江的《四川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通过污染扣缴、改善补偿的双向联动,我省将建立起流域上下游各市(州)、扩权县(市)之间的横向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支持各地“治气”,2015年起我省对市(州)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制度。年初各发放500万元治霾激励资金,未完成全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扣收激励资金;二氧化硫或二氧化氮同比改善的,奖励改善资金。2015年,有4个市共被扣收900万元,18市(州)获空气质量改善资金。

      实施以上环境经济政策,均以可靠的监测数据和环境信息公开为基础。“十二五”期间,我省环境监测能力得到明显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以空气质量为例,从过去的季报、月报、日报到目前每小时一次的实时报,方便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充分体现了环境监测服务民生、服务环境监管的作用。

      2013年,自贡一化工企业二氧化硫泄漏,致周边农作物受损、部分农民身体不适,保险公司赔付青苗补偿费、村民医疗检查和住院费用共23万元——这是我省环境保险案例获赔付的典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既使污染受害者及时得到赔偿,也能减轻责任企业的经济负担。2011年起,省环保厅每年公布参保企业名单,主要在化工、危废处置等重污染高风险行业,并对参保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为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2015年,省环保厅选择60家企业试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9家企业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8家企业评为“环保警示企业”,其余42家企业评为“环保良好企业”。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机构等有关部门,可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信贷融资、绿色保险、有关财政补贴方面,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当前环保还有哪些难点 “十三五”如何攻坚破难?

      “尽管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环境形势仍然严峻。”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表示,目前我省水环境总磷污染上升为主要问题,大气环境考核目标要求更高,要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绿色发展,“十三五”须加大力度治理。

      据了解,目前总磷污染已成为长江中上游地区普遍面临的水污染主要问题,特别是长江的一级支流普遍存在总磷超标的压力,四川也不例外。由于国家实行单因子考核,尽管我省沱江流域其他20项指标全部达标,也因总磷一项超标,使水质达标率受到影响。

      造成总磷超标的原因,省环科院水环境研究所所长田庆华分析认为,除了岷江、沱江流域集中了全省60%以上的人口和经济总量,污染负荷重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水量减少。据水利部门数据,2014年、2015年,沱江上中下游的水量都在连续大幅减少。2015年年径流量比多年平均值下降31.2%,比2011年减少约20亿立方米。同时,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和武汉大学的相关课题研究也表明,沱江水量2015年比2013年减少39%,2014年比2013年减少29%。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岷江。水量减少造成水环境容量减少,使总磷达标比例明显下降。

      为彻底解决总磷污染问题,我省已将“控磷”列为“十三五”治水主攻方向。将提高总磷排放标准,引导企业改造升级;单独在沱江、岷江增加实施总磷的总量减排;强化沱江、岷江流域新建项目总磷控制;对总磷污染控制重点地区实行总磷单项质量考核,建立总磷控制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今年还将组织沱江、岷江流域工业企业实施“总磷达标行动”。

      此外,我省列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的项目完成率为56%。据分析,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慢,原因是申报项目多、实得资金少,一些项目无法实施。前期我省为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编制了大量水污染治理项目并纳入《规划》,但国家资金有限,最后实际到位资金只占总投入的18.25%,很多项目没有国家资金保障执行不了。加上我省是“吃饭财政”,“十二五”期间有限的资金保了“减排”这个环保重点,其他相关部门又都各自执行自身规划,所以项目完成率不高。尽管如此,我省项目完成率在长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5省市中仍居于前列,并达到考核要求。

      大气方面,“十三五”期间,国家对大气环境重点考核PM2.5和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PM10不再是考核重点。省环保厅大气处负责人说:“这是更高要求,和PM10主要由一次污染直接生成不同,PM2.5很大部分由二次污染转化生成,控制难度更大。”

      空气达标天数比例,是更贴近老百姓直观感受的指标,但受臭氧污染影响明显。省环保厅分析,臭氧污染伴随复杂的化学反应,受二次污染影响明显,川西、川南部分城市已出现臭氧超标趋势。“目前还有尚不明确的转化规律,臭氧控制难度比PM2.5更大。”

      针对大气治理一系列新挑战,“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突出综合减排,继续强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实施燃煤和扬尘控制、淘汰黄标车等举措外,还将加强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我省已在石化、炼焦等11个重点行业启动VOCs综合整治,还将出台挥发性有机物地方排放标准,倒逼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下一步,我省还将对大气治理重点区域及重点城市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通过考核、约谈、环保综合督察等行政手段加大落实力度。

      我省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015年,四川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18.64万吨、13.14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10.42%、9.73%,完成国家目标任务的1.48倍、1.13倍。

      2015年,四川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71.76万吨和53.43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22.59%、13.87%,完成国家目标任务的2.51倍、2.01倍。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