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日起 四川省19家省管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调整价格后,一是通过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70%补偿性调整,19家省管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高3.42个百分点,药品占比降低4.89个百分点。二是患者负担总体下降,按照“7:2:1”补偿方案,取消药品加成收入的30%由财政和医院负担,70%作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范围,患者实际支付费用和医保基金支付总体下降。
本次调整,以2015年度19家省管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总额为基数,固化测算取消15%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其中70%作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范围。同时,以定期成本监审报告、医院各类财务报表及成本测算数据,作为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调整重要参考依据。按照总量平衡的原则,重点调增诊查、治疗、护理、病理、手术、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记者 张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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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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