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信息统计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14年01月28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安全监管局
  • 【字体:
  •  川安办〔2014〕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3年,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集中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近期,全省城市燃气、道路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相继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深入推进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煤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确保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省政府安委会领导同意,决定启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制,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煤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安委〔2013〕35号)、《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3〕40号)的部署,现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等活动信息统计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

      二、信息统计报送责任部门

      (一)各市(州)的工作材料由市(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按时统计报送;

      (二)省级行业(领域)牵头责任部门负责按时统计报送本行业(领域)的工作材料(牵头责任部门名单见附件1);

      (三)省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报送材料。

      三、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要求

      各市(州)、省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统计汇总并按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等各项数据和工作信息。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将纳入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继续开设《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刊,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进展情况。

      (一)报送内容

      1、总结材料:请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于每月25日前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当月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并于4月10日前报送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总结报告。

      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煤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安委〔2013〕35号)、《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3〕40号)要求报送的材料统一按照本通知合并报送,不再单独报送。 

      2、工作信息:请各市(州)、省级有关部门于每周四报送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工作信息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3、统计报表: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统计活动期间督查检查以及实施处罚等情况,每周四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其中道路交通、煤矿、铁路及民用航空行业(领域)检查数据由行业(领域)负责部门汇总后报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综合汇总后负责按时统一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4、联络员名单:请各市(州)、省级有关部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工作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于1月15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春节假期间的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延后至2月13日报送。

      (二)报送方式

      1、请各市(州)、省级各有关部门将总结材料、每周工作信息和联络员名单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谭仕伟 联系电话:028—86637519(带传真)

      电子邮箱:scszfawb@163.com

      2、请各市(州)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统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调度统计处。

      联 系 人:刘雯 联系电话:028—86931323

      电子邮箱:scaqtj@163.com

      附件:1.省级行业(领域)牵头责任部门名单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统计表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省级行业(领域)牵头责任部门名单.doc
    附件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统计表.doc

    责任编辑: an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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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信息统计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14年01月28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安全监管局
  •  川安办〔2014〕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3年,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集中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近期,全省城市燃气、道路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相继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深入推进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煤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确保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省政府安委会领导同意,决定启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制,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煤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安委〔2013〕35号)、《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3〕40号)的部署,现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等活动信息统计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

      二、信息统计报送责任部门

      (一)各市(州)的工作材料由市(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按时统计报送;

      (二)省级行业(领域)牵头责任部门负责按时统计报送本行业(领域)的工作材料(牵头责任部门名单见附件1);

      (三)省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报送材料。

      三、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要求

      各市(州)、省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统计汇总并按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等各项数据和工作信息。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将纳入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继续开设《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刊,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进展情况。

      (一)报送内容

      1、总结材料:请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于每月25日前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当月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并于4月10日前报送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总结报告。

      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煤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安委〔2013〕35号)、《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3〕40号)要求报送的材料统一按照本通知合并报送,不再单独报送。 

      2、工作信息:请各市(州)、省级有关部门于每周四报送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工作信息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3、统计报表: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统计活动期间督查检查以及实施处罚等情况,每周四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其中道路交通、煤矿、铁路及民用航空行业(领域)检查数据由行业(领域)负责部门汇总后报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综合汇总后负责按时统一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4、联络员名单:请各市(州)、省级有关部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工作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于1月15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春节假期间的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延后至2月13日报送。

      (二)报送方式

      1、请各市(州)、省级各有关部门将总结材料、每周工作信息和联络员名单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谭仕伟 联系电话:028—86637519(带传真)

      电子邮箱:scszfawb@163.com

      2、请各市(州)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统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调度统计处。

      联 系 人:刘雯 联系电话:028—86931323

      电子邮箱:scaqtj@163.com

      附件:1.省级行业(领域)牵头责任部门名单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统计表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省级行业(领域)牵头责任部门名单.doc
    附件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活动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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