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

关于2013年1-9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 2013年10月17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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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3年1-9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川安办〔2013〕11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3年1-9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体情况

      1-9月,全省各地上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14.5万家,占应排查企业数的99.8%;排查一般事故隐患23.8万项,整改率99.6%;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53项,已整改151项,整改率98.7%;重大隐患挂牌督办97项,挂牌督办率63.4%;累计落实治理资金约5.6亿元。

      二、各市(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9月,全省21个市(州)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的有10个市(州),分别是自贡、攀枝花、绵阳、广元、乐山、眉山、宜宾、广安、甘孜、凉山。

      排查重大隐患数量最多的市(州)是内江(30项),自贡、攀枝花、德阳、阿坝、甘孜五个市(州)没有排查出重大隐患。

      21个市(州)中,重大隐患整改率最高的达到100%,最低为86.7%(绵阳),多数市(州)的重大隐患已按期整改完成,全省前三季度重大隐患整改率比上半年大幅上升58.3个百分点。

      累计落实治理资金较多的市(州)有绵阳市(12234.1万元)、广元市(12000万元)、泸州市(8845.6万元)、雅安市(4227.8万元),四市合计占全省总数的67.1%(详见表1)。

      三、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9月,全省22个行业(领域)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有:铁路运输、航空、机场和油料行业(领域)。排查一般隐患数量较多的五个行业(领域)是:道路运输(32714项)、建筑施工(26037项)、其他工矿行业(指由各级政府牵头挂牌督办的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隐患,23858项)、学校(23541项)、煤矿(22259项),合计占全省总数的53.9%。

      除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有色、铁路运输、航空、机场和油料、农机、渔业、民爆器材生产八个行业(领域)外,其余行业(领域)均不同程度的排查出重大隐患。

      排查重大隐患数量较多的六个行业(领域)是:其他重点行业领域(34项)、道路运输(23项)、公路养护施工(18项)、其他工矿行业(14项)、金属非金属矿山(12项)、建筑施工(12项),合计占全省总数的73.9%。

      隐患排查累计落实治理资金较多的五个行业(领域)是:其他重点行业领域(18194.9万元)、煤矿(7742.7万元)、公路养护施工(7189.5万元)、道路运输4160.9万元)、其他工矿行业(3306.5万元),合计占全省总数的73%。

      目前,公路养护施工和其他工矿行业类等整改期限较长的安全隐患未销号,均已列入治理计划并达到“五到位”要求,正在治理进程中,其余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已全部整改销号(详见表2、3)。

      四、主要特点及存在问题

      (一)一般隐患排查数量和一般隐患整改率明显上升。1-9月,全省排查一般隐患约23.8万项,同比增加2.6万项,上升12.4%,一般隐患整改率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

      21个市(州)中,除雅安、资阳一般隐患整改率同比下降1.0和0.4个百分点外,其余地区一般隐患整改率均同比提高,其中,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9)的有:乐山(3.3)、南充(6.2)、宜宾(2.2)、广安(2.3)、达州(5.7)、凉山(6.6)。

      22个行业(领域)的一般隐患整改率均同比提高,其中,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9)的有:金属非金属矿山(3.8)、石油天然气开采(2.8)、冶金有色(2.2)、道路运输(2.0)、公路养护施工(2.2)、水上运输(4.0)、铁路运输(2.1)、航空(9.6)、机场和油料(2.1)、水库(2.9)、电力(2.3)、农机(6.2)、民爆器材生产(2.2)。

      (二)重大隐患数量减少,整改率和挂牌督办率上升。1-9月,全省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53项,同比减少259项,降幅达62.9%;重大隐患整改率98.7%,同比提高13.7个百分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97项,挂牌督办率63.4%,同比提高10.5个百分点。

      21个市(州)中,重大隐患整改率均同比提高,其中,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3.7)的市(州)有:绵阳(16.1)、广元(21.4)、遂宁(14.3)、内江(15.4)、乐山(16.7)、南充(21.1)、宜宾(18.5)、广安(14.3)、达州(15.4)、巴中(28.6)、资阳(42.9);全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率同比提高10.5个百分点。

      22个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整改率均同比提高,其中,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有:煤矿(12.5)、金属非金属矿山(22.3)、道路运输(26.9)、水上运输(18.2)、建筑施工(16.7)、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4.3)、其他重点行业领域(17.4)。

      (三)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同比减少。1-9月,全省累计落实治理资金约5.6亿元,同比减少1.9亿元,降低25.8%。21个市(州)中,资金投入同比降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5.8)的有:广元(-36.2)、南充(-49.2)、眉山(-31.8)、宜宾(-80.9)、广安(-52.5)、达州(-75.2)、巴中(-96.1)、阿坝(-75.5)、凉山(-92.0)。

      22个行业(领域)中,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同比降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5.8)的有:金属非金属矿山(-40.2)、烟花爆竹(-49.8)、冶金有色(-49.2)、道路运输(-33.9)、水上运输(-26.3)、铁路运输(-95.9)、航空(-85.4)、学校(-86.2)、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46.3)、水库(-73.2)、电力(-29.5)民爆器材生产(-37.0)。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厌倦情绪,针对个别地区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排查隐患不全面、不彻底,害怕承担责任,不愿如实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现象,要加强监管。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督查、检查和抽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川办发〔2013〕54号),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规定,督促各类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信息台账,强化隐患排查到整改销号全过程监控。强化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及统计上报工作,督促企业做到重大隐患“当月排查,当月整改,季度完成”,避免重大隐患整改出现超期跨季甚至跨年的现象。加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力度,加大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隐患资金投入,确保各类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及时销号,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 an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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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年1-9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 2013年10月17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安全监管局
  •   关于2013年1-9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川安办〔2013〕11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3年1-9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体情况

      1-9月,全省各地上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14.5万家,占应排查企业数的99.8%;排查一般事故隐患23.8万项,整改率99.6%;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53项,已整改151项,整改率98.7%;重大隐患挂牌督办97项,挂牌督办率63.4%;累计落实治理资金约5.6亿元。

      二、各市(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9月,全省21个市(州)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的有10个市(州),分别是自贡、攀枝花、绵阳、广元、乐山、眉山、宜宾、广安、甘孜、凉山。

      排查重大隐患数量最多的市(州)是内江(30项),自贡、攀枝花、德阳、阿坝、甘孜五个市(州)没有排查出重大隐患。

      21个市(州)中,重大隐患整改率最高的达到100%,最低为86.7%(绵阳),多数市(州)的重大隐患已按期整改完成,全省前三季度重大隐患整改率比上半年大幅上升58.3个百分点。

      累计落实治理资金较多的市(州)有绵阳市(12234.1万元)、广元市(12000万元)、泸州市(8845.6万元)、雅安市(4227.8万元),四市合计占全省总数的67.1%(详见表1)。

      三、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9月,全省22个行业(领域)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有:铁路运输、航空、机场和油料行业(领域)。排查一般隐患数量较多的五个行业(领域)是:道路运输(32714项)、建筑施工(26037项)、其他工矿行业(指由各级政府牵头挂牌督办的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隐患,23858项)、学校(23541项)、煤矿(22259项),合计占全省总数的53.9%。

      除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有色、铁路运输、航空、机场和油料、农机、渔业、民爆器材生产八个行业(领域)外,其余行业(领域)均不同程度的排查出重大隐患。

      排查重大隐患数量较多的六个行业(领域)是:其他重点行业领域(34项)、道路运输(23项)、公路养护施工(18项)、其他工矿行业(14项)、金属非金属矿山(12项)、建筑施工(12项),合计占全省总数的73.9%。

      隐患排查累计落实治理资金较多的五个行业(领域)是:其他重点行业领域(18194.9万元)、煤矿(7742.7万元)、公路养护施工(7189.5万元)、道路运输4160.9万元)、其他工矿行业(3306.5万元),合计占全省总数的73%。

      目前,公路养护施工和其他工矿行业类等整改期限较长的安全隐患未销号,均已列入治理计划并达到“五到位”要求,正在治理进程中,其余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已全部整改销号(详见表2、3)。

      四、主要特点及存在问题

      (一)一般隐患排查数量和一般隐患整改率明显上升。1-9月,全省排查一般隐患约23.8万项,同比增加2.6万项,上升12.4%,一般隐患整改率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

      21个市(州)中,除雅安、资阳一般隐患整改率同比下降1.0和0.4个百分点外,其余地区一般隐患整改率均同比提高,其中,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9)的有:乐山(3.3)、南充(6.2)、宜宾(2.2)、广安(2.3)、达州(5.7)、凉山(6.6)。

      22个行业(领域)的一般隐患整改率均同比提高,其中,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9)的有:金属非金属矿山(3.8)、石油天然气开采(2.8)、冶金有色(2.2)、道路运输(2.0)、公路养护施工(2.2)、水上运输(4.0)、铁路运输(2.1)、航空(9.6)、机场和油料(2.1)、水库(2.9)、电力(2.3)、农机(6.2)、民爆器材生产(2.2)。

      (二)重大隐患数量减少,整改率和挂牌督办率上升。1-9月,全省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53项,同比减少259项,降幅达62.9%;重大隐患整改率98.7%,同比提高13.7个百分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97项,挂牌督办率63.4%,同比提高10.5个百分点。

      21个市(州)中,重大隐患整改率均同比提高,其中,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3.7)的市(州)有:绵阳(16.1)、广元(21.4)、遂宁(14.3)、内江(15.4)、乐山(16.7)、南充(21.1)、宜宾(18.5)、广安(14.3)、达州(15.4)、巴中(28.6)、资阳(42.9);全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率同比提高10.5个百分点。

      22个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整改率均同比提高,其中,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有:煤矿(12.5)、金属非金属矿山(22.3)、道路运输(26.9)、水上运输(18.2)、建筑施工(16.7)、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4.3)、其他重点行业领域(17.4)。

      (三)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同比减少。1-9月,全省累计落实治理资金约5.6亿元,同比减少1.9亿元,降低25.8%。21个市(州)中,资金投入同比降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5.8)的有:广元(-36.2)、南充(-49.2)、眉山(-31.8)、宜宾(-80.9)、广安(-52.5)、达州(-75.2)、巴中(-96.1)、阿坝(-75.5)、凉山(-92.0)。

      22个行业(领域)中,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同比降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5.8)的有:金属非金属矿山(-40.2)、烟花爆竹(-49.8)、冶金有色(-49.2)、道路运输(-33.9)、水上运输(-26.3)、铁路运输(-95.9)、航空(-85.4)、学校(-86.2)、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46.3)、水库(-73.2)、电力(-29.5)民爆器材生产(-37.0)。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厌倦情绪,针对个别地区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排查隐患不全面、不彻底,害怕承担责任,不愿如实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现象,要加强监管。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督查、检查和抽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川办发〔2013〕54号),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规定,督促各类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信息台账,强化隐患排查到整改销号全过程监控。强化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及统计上报工作,督促企业做到重大隐患“当月排查,当月整改,季度完成”,避免重大隐患整改出现超期跨季甚至跨年的现象。加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力度,加大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隐患资金投入,确保各类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及时销号,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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