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委会综合督查第十组督查广安市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一行深入广安市人民政府、广安区人民政府、前锋区人民政府及巴广渝高速桥梁建设施工现场、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发电公司、广安玖源化工有限公司等,通过查阅安全生产大检查资料、深入车间实地检查、问卷调查等形式,督查了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企业三级教育、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现场管理等工作。
9月3日上午,督查组在广安市人民政府召开了意见交流会,副市长陈捷书面汇报了广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组组长、省水利厅副巡视员卜冀滨通报了此次督查工作情况,并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要认真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在思想上绷紧安全这根弦;
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要明确政府的管理责任、部门的监督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把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实到监督人员、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身上;
三是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要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要加大监管监察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在人员、经费、装备方面予以保障,要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有效降低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从而有效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陈捷在会上表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立即由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并对督查组提出的要求进行研究落实,促使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广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市安办及市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等陪同督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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