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可续期企业债券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 2015年12月24日
  •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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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同意我省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发行70亿元可续期企业债券,本期债券是我省获批的第一只可续期企业债券,也是截至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的可续期企业债券。可续期企业债券,是指在约定的计息周期(一般3-5年)到期时,发行人可按约定的利率调整机制调整利率后,继续延长一个周期的企业债券,理论上可不断续期永续存在,具有期限超长、主动赎回、可充当资本金等诸多优势。

  成都地铁可续期债券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债券发行后可计入权益,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结构,增大发行人进一步融资的空间;同时,可续期债券所筹资金可作为资本金投入项目,能有效发挥杠杆作用,撬动银行贷款等其它融资;此外,近期债券市场利率持续走低,是企业发债的良好窗口期,本期债券有望以较低利率募集到大规模资金,有力支持成都地铁项目建设。

  本期债券是我省继泸州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和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等全国领先创新债券后,积极探索企业债券创新品种的又一次重大突破,为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低成本、长期限资金开辟了新的渠道。
责任编辑: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