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3月29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拟对5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29日-2015年4月5日。
电话:028-80589021、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辐射源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增使用移动式电子加速器术中放射治疗系统 |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号四川省肿瘤医院院内 |
四川省肿瘤医院 |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
本项目针对四川省肿瘤医院新增移动式电子加速器术中放射治疗系统使用所导致的辐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移动式电子加速器术中放射治疗室:设置在医院第四住院大楼的第3层东北角位置处,建筑面积约为50m2,安装1台移动式电子加速器,设计的电子线治疗模式最大能量为12MeV,无X射线治疗模式。本项目使用的移动式电子加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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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污染途径为电离辐射造成的外照射,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移动式电子加速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子线及其产生的轫致辐射等。医院拟采取以下的辐射防护措施:屏蔽防护(机房、个人防护用品)、距离防护和时间防护等措施。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状态显示、紧急止动装置、对讲装置、操作警示装置、电离辐射标志与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分区管理、个人剂量监测、环境辐射监测等安全措施。 同时,项目单位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放射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移动式电子束术中放疗系统操作规程》;《放射性工作场所监测制度》;《放射治疗科质量控制制度》;《射线装置登记台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经采取上述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后,项目运行期间所致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剂量限值和项目单位提出的管理限值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