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责令立即拆除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通知
川环函〔2016〕1528号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辐射安全管理相关问题的复函》(环办辐射函〔2016〕1797号)精神,你公司擅自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涉嫌违反环保法规,现责令你公司在已实际停止使用的基础上立即拆除该设备。我厅将按管辖权指定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对你公司涉嫌违法行为按程序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有关调查工作你公司必须全力配合。
特此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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