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省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销号的公示(第二批)

  • 2018年08月15日 11时14分
  • 来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字体:
  •   2018年5月9日-15日,生态环境部对我省开展了“清废行动2018”专项督查,我厅对56个问题实施省级挂牌督办。经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我厅认为德阳市绵竹市新市镇打鱼院村1组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于石亭江旁(编号:F3AA1A00000M-DYS-MZS-XSZ-Z002)、德阳市绵竹市拱星镇沿新村4组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于沱江旁(编号:F3A00000000L-DYS-MZS-GXZ-Z001)等20个问题已按生态环境部“限期整治、溯源调查、依法查处、严肃问责”要求整改完成(详见附件),达到销号要求。现按规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028-80589061

      传真:028-80589062

      附件:“清废行动2018”省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第二批)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14日

      附件:

    “清废行动2018”省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第二批)

      一、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新市镇打鱼院村1组,问题编号:F3AA1A00000M-DYS-MZS-XSZ-Z002

      主要问题:存在约23万立方米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于石亭江旁。

      清理情况:绵竹市汉兴宏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市镇打鱼院村堆场为停用堆场,占地面积38亩,总堆存量23万立方米,主要堆存磷石膏。该堆场已于2016年6月停止新堆磷石膏并进行封场。2017年7月,绵竹市汉兴宏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绵竹市汉兴宏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打鱼院村磷石膏堆场整治方案》,相关整治工作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并通过了专家核查验收。

      溯源情况:经核实,2004年,为规范企业磷石膏堆放,经绵竹市委市政府同意,绵竹市经济局牵头在新市镇打鱼院村建设渣场。2004年5月17日,绵竹市发展计划局以《关于下达汉兴宏萍化工公司扩建磷酸氢钙生产车间基建计划通知》(竹发计〔2004〕120号)同意项目建设。2004年12月13日,绵竹市建设局以“竹建规(2004)37号”出具规划意见。2005年9月25日,绵竹市环保局以《关于责令汉兴宏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规范修建堆渣场的通知》(竹环建管〔2005〕17号)督促企业规范建设堆场,该堆场于2006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2007年10月16日,德阳市环保局以《关于对绵竹市汉兴宏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kt/a磷酸氢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德环建函〔2007〕133号)对项目及磷石膏堆场予以通过补评。2008年1月22日,德阳市环保局以“德环验〔2008〕04号”予以环保验收。

      处罚情况:该公司堆场已于2016年6月停止新堆磷石膏,并进行封场;公司严格按照省环科院编制的整治方案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目前已按相关要求完成整改。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公司磷石膏堆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故无行政处罚。

      问责情况:2018年,绵竹市编制印发了《绵竹市磷石膏堆场整治攻坚工作方案》,“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领导包干、层层负责、专项督办等工作机制,各镇乡、各部门在2017年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磷石膏堆场开展了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一事一案”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推进整改,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完成。在此期间各镇乡、各部门履职到位,故无追责问责情况。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县区动态2018年7月6日进行信息公开。

      二、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拱星镇沿新村4组,问题编号:F3A00000000L-DYS-MZS-GXZ-Z001

      主要问题:存在约240万立方米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于沱江旁。

      清理情况: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拱星镇沿新村堆场地处绵竹市拱星镇沿新村四组河滩地,位于绵竹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B区)东南侧(绵远河左岸),为在用堆场,占地面积约300亩,总堆存量240万立方米。

      2017年7月,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拱星镇沿新村磷石膏堆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进一步对堆场进行整治。完善了堆场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完成了渗滤液回水管线改造;组织地质监测人员开展磷石膏堆场坝体、堆体稳定性和位移监测工作;完善了堆场道路、堆体防扬尘措施,对运输道路采用定期洒水降尘,对堆体采取整体铺设防尘网和安装喷淋系统抑制扬尘。相关整治工作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并通过了专家核查验收。

      溯源情况:经核实,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拱星镇沿新村堆场为德阳市发改委以《关于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60万吨/年选矿、30万吨/年硫酸、20万吨/年磷铵项目核准的批复》(德市发改行审〔2009〕367号)同意项目建设;2009年10月21日,绵竹市水利局以《关于新市工业园B区德阳昊华清平磷矿20万吨/年磷铵项目(一期)河床高度及泄洪情况说明的函》(竹水利函〔2009〕21号)说明该堆场区域为非地下水源补给区域;2009年12月1日,四川省环保厅以《关于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60万t/a选矿、30万t/a硫酸、20万t/a磷铵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09〕726号)同意项目及渣场建设;2011年1月23日,绵竹市规划局以《关于60万吨/年选矿、30万吨/年硫酸、20万吨/年磷铵项目磷石膏渣场选址调整的函》(竹规函〔2011〕11号)同意堆场选址于现位置(比原位置上移800米);2012年9月4日,绵竹市国土局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竹国用(2012)第03499号);2016年2月3日,四川省环保厅以《关于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60万t/a选矿、30万t/a硫酸、20万t/a磷铵工程配套渣场建设方案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函》(川环审批〔2016〕12号)对堆场建设于现位置予以批复。

      2011年9月,该磷石膏堆场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建成,2013年8月投用。2016年10月13日,四川省环保厅以“川环验〔2016〕133号”对项目和磷石膏堆场予以环保验收。2017年11月1日取得《尾矿库(磷石膏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川)FM安许证字〔2017〕7581)。

      处罚情况:该公司堆场整治工作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并通过专家核查验收。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公司磷石膏堆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故无行政处罚。

      问责情况:2018年,绵竹市编制印发了《绵竹市磷石膏堆场整治攻坚工作方案》,“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领导包干、层层负责、专项督办等工作机制,各镇乡、各部门在2017年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磷石膏堆场开展了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一事一案”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推进整改,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完成。在此期间各镇乡、各部门履职到位,故无追责问责情况。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县区动态2018年7月6日进行信息公开。

      三、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新市镇白庙村10组,问题编号:F3AA1A00000M-DYS-MZS-XSZ-Z005

      主要问题:距离绵远河300米内存在约980万立方米磷石膏渣场。

      清理情况:四川龙蟒集团有限公司新市镇白庙村堆场位于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A区)内,为在用堆场,该堆场占地面积1300亩,总堆存量980万立方米,使用土地为新市镇白庙村、火石村、红豆村河滩地。该堆场由龙蟒钛业公司部分和龙蟒磷化工公司部分组成,由钛业公司管理,主要堆存钛石膏、磷石膏。

      2017年7月,四川龙蟒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四川龙蟒磷化工(新市基地)新市镇白庙村磷石膏渣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进一步完善了堆场“三防”措施,实施深度治理,包括新建和完善堆场档墙;新建渗滤液收集沟、收集池、铺设土工布和防渗膜、覆土绿化等措施,进一步消除磷石膏堆存的污染隐患。相关整治工作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并通过了专家核查验收。

      溯源情况:经核实,2011年2月21日,钛业公司部分堆场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竹国用(2011)第00261号);2011年3月16日,以“新增渣场技术改造工程”在绵竹市经济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068311071902)0044号);2011年3月22日,绵竹市规划局同意选址;2012年1月10日绵竹市水务局出具了《关于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渣场技术改造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竹水务函〔2012〕5号);2011年5月25日,绵竹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对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渣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竹环建管函〔2011〕54号)同意建设。堆场由武汶科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设计,2011年6月开始建设投入试使用;绵竹市环保局于2012年1月23日予以环保验收(竹环验〔2012〕07号)。

      2011年2月21日,磷化工公司部分堆场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竹国用(2011)第00262号);堆场属于“灾后异地重建50万吨/年磷酸盐基地技术改造项目”附属工程,2010年6月11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关于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灾后异地重建50万吨/年磷酸盐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川经信审批〔2010〕267号)同意核准建设;2009年6月8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德阳龙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灾后异地重建50万吨/年磷酸盐基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09〕330号)同意建设。2010年1月,该堆场与磷化工公司灾后异地重建50万吨/年磷酸盐基地技术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同期建设,2012年6月投入试运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1月8日进行了环保验收(川环验〔2013〕301号)。

      处罚情况:2017年至今,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共对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达处罚决定4起。2017年2月6日,因热电锅炉废气排放口自动监控设施上传数据氮氧化物浓度超过排放标准,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2017年6月1日,因在线监控设备采用泵电源松动导致接触不良,造成进气量不畅,气室内气体淤积,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2018年2月22日,因其“年产2万吨金红石型钛白粉技术改造项目”配套的15万吨硫酸装置检修,使用柴油做燃料对焚硫炉进行烘炉升温作业,燃烧产生的烟气通过临时设置在焚硫炉尾部的排气筒外排,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2018年2月22日因其绵竹市新市镇红豆村3组堆场渗滤液收集池在2017年8月15日上午11时突降暴雨后,出现废水通过收集池东侧围堰洞口外排至堆场东侧挡墙外水沟;龙蟒钛业对恶劣天气状况下发生的堆场渗滤液收集池废水外溢问题应急处置不力,依法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2017年至今,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共对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下达处罚决定1起。2018年4月13日,在未办理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通过验收的50万吨/年磷酸盐生产项目和6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分别扩产至80万吨/年和10万吨/年,市环保局对其处以90万元罚款。

      问责情况:针对四川龙蟒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由市纪委监委对相关部门、干部履职情况进行问责,2017年以来共问责领导干部12人,包括:梁忠旭,绵竹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正科级,问责方式诫勉;胡敏,绵竹市环保局局长,正科级,问责方式通报;刘家平,绵竹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科级,问责方式诫勉;廖明静,原绵竹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科级,问责方式通报;王明金,新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委副书记,副科级,问责方式诫勉;梁银,原新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副科级,问责方式通报;严勇,孝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副科级,问责方式通报;李继华,原绵竹市经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科级,问责方式党内警告;杨德毅,绵竹市经科局行政审批股股长,科员,问责方式诫勉;任良波,绵竹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科员,问责方式通报;张超,经科局技改环资股股长,科员,问责方式行政记过;刘永坤,绵竹市经开区管委会环安部部长(事业人员),其他,问责方式行政警告。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县区动态2018年7月6日进行信息公开。

      四、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拱星镇沿新村4组,问题编号:F3A00000000L-DYS-MZS-GXZ-Z002

      主要问题:存在约220万立方米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于沱江旁。

      清理情况:四川绵竹市盘龙矿物质有限责任公司拱星镇沿新村堆场地处绵竹市拱星镇沿新村四组河滩地,位于绵竹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B区)东南侧(绵远河左岸),为在用堆场,占地面积约200亩,总堆存量220万立方米。

      2017年7月,四川绵竹市盘龙矿物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磷石膏堆场进行全面调研和指导,并编制了磷石膏堆场整治方案,对堆场进行了进一步整治。主要对堆体削坡整形,对非作业区进行覆膜、部分边坡覆土绿化,完善场区截洪和雨污分流措施,渗滤液用泵提方式回抽至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综合处理。相关整治工作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并通过了专家核查验收。

      溯源情况:经核实,四川绵竹市盘龙矿物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kt磷酸氢钙项目”于2002年通过绵竹市经济贸易局立项审批(竹经贸〔2002〕01号);2007年,德阳市环保局对项目及附属堆场予以环评批复(德环建函〔2007〕63号);2008年3月,该堆场完成建设投入使用;2012年8月10日,德阳市环保局对项目及堆场予以环保“三同时”验收(德环验〔2012〕20号)。

      处罚情况:该公司堆场整治工作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并通过专家核查验收。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公司磷石膏堆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故无行政处罚。

      问责情况:2018年,绵竹市编制印发了《绵竹市磷石膏堆场整治攻坚工作方案》,“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领导包干、层层负责、专项督办等工作机制,各镇乡、各部门在2017年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磷石膏堆场开展了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一事一案”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推进整改,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完成。在此期间各镇乡、各部门履职到位,故无追责问责情况。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县区动态2018年7月6日进行信息公开。

      五、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升坪街,问题编号:130-新07

      主要问题:存在约50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沿滩区人民政府已完成该点位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并覆盖打围,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清运车转运至自贡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理。由于该点位即将开工建设新项目,需要大量土方回填,故将建筑垃圾平整后,在上层覆盖回填土,种植绿植。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沿滩区升坪街棚户区改造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升坪街周边居民丢弃的生活垃圾。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自贡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重庆紫光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问责情况:对沿滩区沿滩镇分管副镇长李元财进行了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交办问题清单已经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14日第四版、2018年6月25日第四版进行了信息公开;整治进展情况已经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17日第四版、2018年6月25日第四版进行了信息公开;自贡电视台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了公开报道。

      六、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怀德镇司湾九组砂石厂,问题编号:130-新16

      主要问题:存在约1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富顺县人民政府已完成该点位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并设置了警示牌,生活垃圾统一运往自贡市莲花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当地负责清扫的环卫工人及附近居民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富顺县水务局对富顺县怀德镇怀德社区处以罚款3000元。

      问责情况:责成富顺县怀德镇村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喻松奎作出书面检查,对富顺县怀德镇怀德社区主任钟荣进行了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交办问题清单已经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15日第B4版、2018年6月25日第四版进行了信息公开;整治进展情况已经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17日第四版、2018年6月25日第四版进行了信息公开;自贡电视台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了公开报道。

      七、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怀德镇虎头村一组砂石厂,问题编号:130-新18

      主要问题:存在约1.5吨建筑垃圾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富顺县人民政府已完成该点位水泥废渣的挖掘和清运工作,水泥废渣运往大甘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用于土方回填。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修建怀德镇乡村道路的施工队在撤场时遗漏的水泥。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由富顺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环保、水务、国土、城管等执法部门联合进行研判后认为,没有相应的违法行为,故未立案处罚。

      问责情况:责成富顺县怀德镇村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喻松奎作出书面检查,对富顺县怀德镇虎头村主任李润芳进行了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交办问题清单已经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15日第B4版、2018年6月25日第四版进行了信息公开;整治进展情况已经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17日第四版、2018年6月25日第四版进行了信息公开;自贡电视台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了公开报道。

      八、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银杏乡桃关工业园区内,问题编号:119-新02

      主要问题:存在约10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阿坝州瑞东冶炼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5月9日将废渣清理并运至四川省兆迪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阿坝州瑞东冶炼有限公司在运输途中倾倒。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汶川县环林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收缴罚金2万元。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在www.wenchuan.gov.cn“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专栏、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九、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银杏乡桃关工业园区内,问题编号:119-新03

      主要问题:存在约40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阿坝州瑞东冶炼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5月9日将废渣清理并运至四川省兆迪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阿坝州瑞东冶炼有限公司在运输途中倾倒。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汶川县环林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收缴罚金6万元。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www.wenchuan.gov.cn“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专栏、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漩口镇工业园区内,问题编号:119-新15

      主要问题:存在约2.7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四川省兆迪水泥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5月15日将厂外临时堆放的水泥原料清运回厂堆存。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四川省治权集团紫坪水泥有限公司马腰岗石灰石矿、四川省兆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修建原料库房时转移至该处临时堆放的水泥原料。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汶川县环林局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收缴罚金2万元。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www.wenchuan.gov.cn“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专栏、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漩口镇工业园区内,问题编号:119-新16

      主要问题:存在约3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汶川县环林局已督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垃圾清运并规范处置。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漩口镇古溪村村民罗邦义随意倾倒抛弃。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汶川县环综局已对罗邦义进行处罚,收缴罚金0.02万元。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www.wenchuan.gov.cn“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住房保障”专栏、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二、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镇坪乡解放村,问题编号:119-新06

      主要问题:存在约3000吨弃渣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中铁三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组织施工人员于2018年5月11日完成建筑砂石的清运。

      溯源情况:经核实,中铁三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新民隧道一号渣场堆放的3000吨建筑砂石为解放村二队村民朱洪卫拉碎石加工后堆存。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松潘县农牧水务局依法立案调查,对砂石所有人朱洪卫处罚0.3万元。

      问责情况:对中铁三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王小平进行了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已经在政府门户网、松潘电视台、松潘微信公众号、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三、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岷江乡大姓沟,问题编号:119-新07

      主要问题:存在约20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组织施工人员于2018年5月12日完成沉淀池清理和破损墙体修复。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采石场为成兰铁路中铁二局配置砂场。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松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依法立案调查,对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处罚2.5万元。

      问责情况:对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指挥长杨军进行了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已经在政府门户网、松潘微信公众号、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四、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安宏乡德胜堡村,问题编号:119-新09

      主要问题:存在约1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组织施工人员于2018年5月12日完成废渣清理和坍塌墙体修复。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处废物为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沉淀池淤泥。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松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依法立案调查,对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处罚2万元。

      问责情况:对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指挥长杨军进行了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已经在政府门户网、松潘微信公众号、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五、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镇宗渠村,问题编号:119-新10

      主要问题:存在约2.2万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茂县城市管理局已完成该点位固废清理、平整和覆土工作,生活垃圾清理后运至茂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建筑垃圾运至安全的地方处置。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茂县垃圾填埋场受损无法进行填埋,周边群众自行倾倒。

      处罚情况:通过走访了解,未能核实倾倒人员,故未进行查处。

      问责情况:对茂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雍茂和凤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国乾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茂县政府网站、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六、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镇荞面沟村岷江河段西岸壳壳寨村,问题编号:119-新13

      主要问题:存在约150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茂县城市管理局已完成该点位固废清理、平整和覆土工作,生活垃圾清理后运至茂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建筑垃圾运至安全的地方处置。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周边群众自行倾倒。

      处罚情况:通过走访了解,未能核实倾倒人员,故未进行查处。

      问责情况:对茂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雍茂和凤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国乾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茂县政府网站、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七、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中土镇大坪污水处理站内,问题编号:134-新01

      主要问题:距离嘉陵江支流东河1200米左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约有400吨危险废物。

      清理情况:苍溪县已委托四川一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1完成危险废物清理转运。

      溯源情况:经核实,大坪污水处理站固废点位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的废物为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的含油污泥。

      处罚情况:通过调查,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故未进行处罚。

      问责情况:大坪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库距离嘉陵江支流东河最近直线距离为1279.33米,符合选址要求;企业危险废物暂存时间未超过一年,企业在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危废贮存、处置过程中无环境违法行为,故未进行问责。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18年6月9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9日、7月8日、7月14日、7月23日在广元日报公开;于2018年6月7日、6月13日、6月20日、6月28日、7月5日、7月13日、7月20日在广元市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公示。

      十八、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YB29污水处理站内,问题编号:FC000000000L-gys-cxx-ljz-y001

      主要问题:距离嘉陵江支流东河5600米左右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约有55吨危险废物。

      清理情况:苍溪县已委托四川一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1完成危险废物清理转运。

      溯源情况:经核实,YB29污水处理站固废点位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的废物为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的含油污泥。

      处罚情况:通过调查,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故未进行处罚。

      问责情况:YB29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库距离嘉陵江支流东河最近直线距离为5597.81米,符合选址要求,企业危险废物暂存时间未超过一年,企业在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危废贮存、处置过程中无环境违法行为,故未进行问责。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18年6月9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9日、7月8日、7月14日、7月23日在广元日报公开,于2018年6月7日、6月13日、6月20日、6月28日、7月5日、7月13日、7月20日在广元市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公示。

      十九、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羊安镇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东侧,问题编号:124-新1263

      主要问题:存在约6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2018年5月19日,邛崃市政府和成都市环保局邀请中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西南交大和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处置专家,到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2号、3号磷石膏堆场实地踏勘,研究应急治理措施和整改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邛崃市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应急治理方案》和《邛崃市磷石膏治理总体方案》。目前,已完成对堆场全面覆膜处理;磷酸一铵生产车间已于5月10日起停产整改,不再新增磷石膏堆放量;进一步完善了雨污分流系统,在堆体引入导流管,收集堆体渗滤液至专用收集池,再转运至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并修建了雨水收集管和监测池;同时,在斜江河磷石膏堆场上下游设置地表水质监测断面,堆场周边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每月开展水质监测,落实网格化监管巡查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等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目前,邛崃市已制定了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计划年内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生产线,形成100万吨/年的综合利用生产能力,力争3年内消纳完成堆存的磷石膏渣。

      溯源情况:2号堆场位于原四川省大庆高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占地面积14.7亩,目前堆放量为18.89万吨,全部为原四川省大庆高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堆放。3号堆场位于四川省高宇建材有限公司对面,占地面积31.25亩,目前堆放量为42.17万吨,全部为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所堆放。

      处罚情况:针对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场未有效落实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三防”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的环境违法行为,邛崃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高宇化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问责情况:邛崃市纪委已于2018年6月14日给予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艺党内警告处分,环保局党组成员、环境监测站站长朱杰警告处分,天邛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彰娅州警告处分;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已于6月25日向中共成都市环保局党组上报关于对邛崃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光辉免职处理的征求意见函,于6月29日对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伯臣诫勉谈话,7月4日对原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光辉诫勉谈话,7月5日对天邛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章少琳诫勉谈话。

      邛崃市环保局已于6月9日对污染防治科科长黄永忠,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龚富明、副大队长兼第一中队中队长臧广辉立案审查,并于7月4日给予龚富民党内警告处分,黄永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于7月13日给予臧光辉党内警告处分。

      天邛产业园区管委会已于6月8日对网格员易奉敏、闵华、胡朋进行了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于2018年5月12日、5月15日、5月16日在《成都日报》和成都市电视台进行信息公开;自2018年5月9日起,每周四在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整改进度信息。

      二十、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溪街道梅树沟村村口西南方向,问题编号:132-新02

      主要问题:存在约1吨建筑垃圾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顺庆区潆溪街道办已于2018年5月11日组织人员将建筑垃圾进行清运至集中处置点,废沥青清运至沥青搅拌站进行回收再利用。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村民罗文洲为铺路临时堆放。

      处罚情况:对村民罗文洲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罚款200元。

      问责情况:顺庆区潆溪街道办纪委对梅树沟村村主任罗兴和予以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5月17日在南充市政府官方网站环保督察专栏进行了公示。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省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销号的公示(第二批)

  • 2018年08月15日 11时14分
  • 来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2018年5月9日-15日,生态环境部对我省开展了“清废行动2018”专项督查,我厅对56个问题实施省级挂牌督办。经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我厅认为德阳市绵竹市新市镇打鱼院村1组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于石亭江旁(编号:F3AA1A00000M-DYS-MZS-XSZ-Z002)、德阳市绵竹市拱星镇沿新村4组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于沱江旁(编号:F3A00000000L-DYS-MZS-GXZ-Z001)等20个问题已按生态环境部“限期整治、溯源调查、依法查处、严肃问责”要求整改完成(详见附件),达到销号要求。现按规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028-80589061

      传真:028-80589062

      附件:“清废行动2018”省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第二批)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14日

      附件:

    “清废行动2018”省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第二批)

      一、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新市镇打鱼院村1组,问题编号:F3AA1A00000M-DYS-MZS-XSZ-Z002

      主要问题:存在约23万立方米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于石亭江旁。

      清理情况:绵竹市汉兴宏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市镇打鱼院村堆场为停用堆场,占地面积38亩,总堆存量23万立方米,主要堆存磷石膏。该堆场已于2016年6月停止新堆磷石膏并进行封场。2017年7月,绵竹市汉兴宏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绵竹市汉兴宏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打鱼院村磷石膏堆场整治方案》,相关整治工作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并通过了专家核查验收。

      溯源情况:经核实,2004年,为规范企业磷石膏堆放,经绵竹市委市政府同意,绵竹市经济局牵头在新市镇打鱼院村建设渣场。2004年5月17日,绵竹市发展计划局以《关于下达汉兴宏萍化工公司扩建磷酸氢钙生产车间基建计划通知》(竹发计〔2004〕120号)同意项目建设。2004年12月13日,绵竹市建设局以“竹建规(2004)37号”出具规划意见。2005年9月25日,绵竹市环保局以《关于责令汉兴宏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规范修建堆渣场的通知》(竹环建管〔2005〕17号)督促企业规范建设堆场,该堆场于2006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2007年10月16日,德阳市环保局以《关于对绵竹市汉兴宏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kt/a磷酸氢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德环建函〔2007〕133号)对项目及磷石膏堆场予以通过补评。2008年1月22日,德阳市环保局以“德环验〔2008〕04号”予以环保验收。

      处罚情况:该公司堆场已于2016年6月停止新堆磷石膏,并进行封场;公司严格按照省环科院编制的整治方案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目前已按相关要求完成整改。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公司磷石膏堆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故无行政处罚。

      问责情况:2018年,绵竹市编制印发了《绵竹市磷石膏堆场整治攻坚工作方案》,“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领导包干、层层负责、专项督办等工作机制,各镇乡、各部门在2017年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磷石膏堆场开展了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一事一案”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推进整改,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完成。在此期间各镇乡、各部门履职到位,故无追责问责情况。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县区动态2018年7月6日进行信息公开。

      二、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拱星镇沿新村4组,问题编号:F3A00000000L-DYS-MZS-GXZ-Z001

      主要问题:存在约240万立方米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于沱江旁。

      清理情况: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拱星镇沿新村堆场地处绵竹市拱星镇沿新村四组河滩地,位于绵竹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B区)东南侧(绵远河左岸),为在用堆场,占地面积约300亩,总堆存量240万立方米。

      2017年7月,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拱星镇沿新村磷石膏堆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进一步对堆场进行整治。完善了堆场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完成了渗滤液回水管线改造;组织地质监测人员开展磷石膏堆场坝体、堆体稳定性和位移监测工作;完善了堆场道路、堆体防扬尘措施,对运输道路采用定期洒水降尘,对堆体采取整体铺设防尘网和安装喷淋系统抑制扬尘。相关整治工作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并通过了专家核查验收。

      溯源情况:经核实,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拱星镇沿新村堆场为德阳市发改委以《关于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60万吨/年选矿、30万吨/年硫酸、20万吨/年磷铵项目核准的批复》(德市发改行审〔2009〕367号)同意项目建设;2009年10月21日,绵竹市水利局以《关于新市工业园B区德阳昊华清平磷矿20万吨/年磷铵项目(一期)河床高度及泄洪情况说明的函》(竹水利函〔2009〕21号)说明该堆场区域为非地下水源补给区域;2009年12月1日,四川省环保厅以《关于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60万t/a选矿、30万t/a硫酸、20万t/a磷铵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09〕726号)同意项目及渣场建设;2011年1月23日,绵竹市规划局以《关于60万吨/年选矿、30万吨/年硫酸、20万吨/年磷铵项目磷石膏渣场选址调整的函》(竹规函〔2011〕11号)同意堆场选址于现位置(比原位置上移800米);2012年9月4日,绵竹市国土局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竹国用(2012)第03499号);2016年2月3日,四川省环保厅以《关于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60万t/a选矿、30万t/a硫酸、20万t/a磷铵工程配套渣场建设方案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函》(川环审批〔2016〕12号)对堆场建设于现位置予以批复。

      2011年9月,该磷石膏堆场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建成,2013年8月投用。2016年10月13日,四川省环保厅以“川环验〔2016〕133号”对项目和磷石膏堆场予以环保验收。2017年11月1日取得《尾矿库(磷石膏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川)FM安许证字〔2017〕7581)。

      处罚情况:该公司堆场整治工作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并通过专家核查验收。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公司磷石膏堆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故无行政处罚。

      问责情况:2018年,绵竹市编制印发了《绵竹市磷石膏堆场整治攻坚工作方案》,“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领导包干、层层负责、专项督办等工作机制,各镇乡、各部门在2017年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磷石膏堆场开展了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一事一案”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推进整改,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完成。在此期间各镇乡、各部门履职到位,故无追责问责情况。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县区动态2018年7月6日进行信息公开。

      三、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新市镇白庙村10组,问题编号:F3AA1A00000M-DYS-MZS-XSZ-Z005

      主要问题:距离绵远河300米内存在约980万立方米磷石膏渣场。

      清理情况:四川龙蟒集团有限公司新市镇白庙村堆场位于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A区)内,为在用堆场,该堆场占地面积1300亩,总堆存量980万立方米,使用土地为新市镇白庙村、火石村、红豆村河滩地。该堆场由龙蟒钛业公司部分和龙蟒磷化工公司部分组成,由钛业公司管理,主要堆存钛石膏、磷石膏。

      2017年7月,四川龙蟒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四川龙蟒磷化工(新市基地)新市镇白庙村磷石膏渣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进一步完善了堆场“三防”措施,实施深度治理,包括新建和完善堆场档墙;新建渗滤液收集沟、收集池、铺设土工布和防渗膜、覆土绿化等措施,进一步消除磷石膏堆存的污染隐患。相关整治工作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并通过了专家核查验收。

      溯源情况:经核实,2011年2月21日,钛业公司部分堆场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竹国用(2011)第00261号);2011年3月16日,以“新增渣场技术改造工程”在绵竹市经济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068311071902)0044号);2011年3月22日,绵竹市规划局同意选址;2012年1月10日绵竹市水务局出具了《关于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渣场技术改造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竹水务函〔2012〕5号);2011年5月25日,绵竹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对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渣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竹环建管函〔2011〕54号)同意建设。堆场由武汶科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设计,2011年6月开始建设投入试使用;绵竹市环保局于2012年1月23日予以环保验收(竹环验〔2012〕07号)。

      2011年2月21日,磷化工公司部分堆场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竹国用(2011)第00262号);堆场属于“灾后异地重建50万吨/年磷酸盐基地技术改造项目”附属工程,2010年6月11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关于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灾后异地重建50万吨/年磷酸盐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川经信审批〔2010〕267号)同意核准建设;2009年6月8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德阳龙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灾后异地重建50万吨/年磷酸盐基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09〕330号)同意建设。2010年1月,该堆场与磷化工公司灾后异地重建50万吨/年磷酸盐基地技术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同期建设,2012年6月投入试运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1月8日进行了环保验收(川环验〔2013〕301号)。

      处罚情况:2017年至今,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共对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达处罚决定4起。2017年2月6日,因热电锅炉废气排放口自动监控设施上传数据氮氧化物浓度超过排放标准,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2017年6月1日,因在线监控设备采用泵电源松动导致接触不良,造成进气量不畅,气室内气体淤积,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2018年2月22日,因其“年产2万吨金红石型钛白粉技术改造项目”配套的15万吨硫酸装置检修,使用柴油做燃料对焚硫炉进行烘炉升温作业,燃烧产生的烟气通过临时设置在焚硫炉尾部的排气筒外排,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2018年2月22日因其绵竹市新市镇红豆村3组堆场渗滤液收集池在2017年8月15日上午11时突降暴雨后,出现废水通过收集池东侧围堰洞口外排至堆场东侧挡墙外水沟;龙蟒钛业对恶劣天气状况下发生的堆场渗滤液收集池废水外溢问题应急处置不力,依法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2017年至今,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共对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下达处罚决定1起。2018年4月13日,在未办理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通过验收的50万吨/年磷酸盐生产项目和6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分别扩产至80万吨/年和10万吨/年,市环保局对其处以90万元罚款。

      问责情况:针对四川龙蟒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由市纪委监委对相关部门、干部履职情况进行问责,2017年以来共问责领导干部12人,包括:梁忠旭,绵竹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正科级,问责方式诫勉;胡敏,绵竹市环保局局长,正科级,问责方式通报;刘家平,绵竹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科级,问责方式诫勉;廖明静,原绵竹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科级,问责方式通报;王明金,新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委副书记,副科级,问责方式诫勉;梁银,原新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副科级,问责方式通报;严勇,孝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副科级,问责方式通报;李继华,原绵竹市经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科级,问责方式党内警告;杨德毅,绵竹市经科局行政审批股股长,科员,问责方式诫勉;任良波,绵竹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科员,问责方式通报;张超,经科局技改环资股股长,科员,问责方式行政记过;刘永坤,绵竹市经开区管委会环安部部长(事业人员),其他,问责方式行政警告。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县区动态2018年7月6日进行信息公开。

      四、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拱星镇沿新村4组,问题编号:F3A00000000L-DYS-MZS-GXZ-Z002

      主要问题:存在约220万立方米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于沱江旁。

      清理情况:四川绵竹市盘龙矿物质有限责任公司拱星镇沿新村堆场地处绵竹市拱星镇沿新村四组河滩地,位于绵竹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B区)东南侧(绵远河左岸),为在用堆场,占地面积约200亩,总堆存量220万立方米。

      2017年7月,四川绵竹市盘龙矿物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磷石膏堆场进行全面调研和指导,并编制了磷石膏堆场整治方案,对堆场进行了进一步整治。主要对堆体削坡整形,对非作业区进行覆膜、部分边坡覆土绿化,完善场区截洪和雨污分流措施,渗滤液用泵提方式回抽至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综合处理。相关整治工作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并通过了专家核查验收。

      溯源情况:经核实,四川绵竹市盘龙矿物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kt磷酸氢钙项目”于2002年通过绵竹市经济贸易局立项审批(竹经贸〔2002〕01号);2007年,德阳市环保局对项目及附属堆场予以环评批复(德环建函〔2007〕63号);2008年3月,该堆场完成建设投入使用;2012年8月10日,德阳市环保局对项目及堆场予以环保“三同时”验收(德环验〔2012〕20号)。

      处罚情况:该公司堆场整治工作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并通过专家核查验收。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公司磷石膏堆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故无行政处罚。

      问责情况:2018年,绵竹市编制印发了《绵竹市磷石膏堆场整治攻坚工作方案》,“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领导包干、层层负责、专项督办等工作机制,各镇乡、各部门在2017年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磷石膏堆场开展了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一事一案”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推进整改,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完成。在此期间各镇乡、各部门履职到位,故无追责问责情况。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县区动态2018年7月6日进行信息公开。

      五、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升坪街,问题编号:130-新07

      主要问题:存在约50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沿滩区人民政府已完成该点位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并覆盖打围,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清运车转运至自贡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理。由于该点位即将开工建设新项目,需要大量土方回填,故将建筑垃圾平整后,在上层覆盖回填土,种植绿植。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沿滩区升坪街棚户区改造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升坪街周边居民丢弃的生活垃圾。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自贡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重庆紫光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问责情况:对沿滩区沿滩镇分管副镇长李元财进行了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交办问题清单已经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14日第四版、2018年6月25日第四版进行了信息公开;整治进展情况已经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17日第四版、2018年6月25日第四版进行了信息公开;自贡电视台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了公开报道。

      六、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怀德镇司湾九组砂石厂,问题编号:130-新16

      主要问题:存在约1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富顺县人民政府已完成该点位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并设置了警示牌,生活垃圾统一运往自贡市莲花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当地负责清扫的环卫工人及附近居民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富顺县水务局对富顺县怀德镇怀德社区处以罚款3000元。

      问责情况:责成富顺县怀德镇村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喻松奎作出书面检查,对富顺县怀德镇怀德社区主任钟荣进行了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交办问题清单已经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15日第B4版、2018年6月25日第四版进行了信息公开;整治进展情况已经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17日第四版、2018年6月25日第四版进行了信息公开;自贡电视台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了公开报道。

      七、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怀德镇虎头村一组砂石厂,问题编号:130-新18

      主要问题:存在约1.5吨建筑垃圾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富顺县人民政府已完成该点位水泥废渣的挖掘和清运工作,水泥废渣运往大甘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用于土方回填。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修建怀德镇乡村道路的施工队在撤场时遗漏的水泥。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由富顺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环保、水务、国土、城管等执法部门联合进行研判后认为,没有相应的违法行为,故未立案处罚。

      问责情况:责成富顺县怀德镇村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喻松奎作出书面检查,对富顺县怀德镇虎头村主任李润芳进行了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交办问题清单已经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15日第B4版、2018年6月25日第四版进行了信息公开;整治进展情况已经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17日第四版、2018年6月25日第四版进行了信息公开;自贡电视台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了公开报道。

      八、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银杏乡桃关工业园区内,问题编号:119-新02

      主要问题:存在约10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阿坝州瑞东冶炼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5月9日将废渣清理并运至四川省兆迪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阿坝州瑞东冶炼有限公司在运输途中倾倒。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汶川县环林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收缴罚金2万元。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在www.wenchuan.gov.cn“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专栏、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九、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银杏乡桃关工业园区内,问题编号:119-新03

      主要问题:存在约40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阿坝州瑞东冶炼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5月9日将废渣清理并运至四川省兆迪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阿坝州瑞东冶炼有限公司在运输途中倾倒。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汶川县环林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收缴罚金6万元。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www.wenchuan.gov.cn“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专栏、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漩口镇工业园区内,问题编号:119-新15

      主要问题:存在约2.7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四川省兆迪水泥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5月15日将厂外临时堆放的水泥原料清运回厂堆存。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四川省治权集团紫坪水泥有限公司马腰岗石灰石矿、四川省兆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修建原料库房时转移至该处临时堆放的水泥原料。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汶川县环林局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收缴罚金2万元。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www.wenchuan.gov.cn“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专栏、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漩口镇工业园区内,问题编号:119-新16

      主要问题:存在约3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汶川县环林局已督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垃圾清运并规范处置。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漩口镇古溪村村民罗邦义随意倾倒抛弃。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汶川县环综局已对罗邦义进行处罚,收缴罚金0.02万元。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www.wenchuan.gov.cn“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住房保障”专栏、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二、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镇坪乡解放村,问题编号:119-新06

      主要问题:存在约3000吨弃渣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中铁三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组织施工人员于2018年5月11日完成建筑砂石的清运。

      溯源情况:经核实,中铁三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新民隧道一号渣场堆放的3000吨建筑砂石为解放村二队村民朱洪卫拉碎石加工后堆存。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松潘县农牧水务局依法立案调查,对砂石所有人朱洪卫处罚0.3万元。

      问责情况:对中铁三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王小平进行了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已经在政府门户网、松潘电视台、松潘微信公众号、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三、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岷江乡大姓沟,问题编号:119-新07

      主要问题:存在约20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组织施工人员于2018年5月12日完成沉淀池清理和破损墙体修复。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采石场为成兰铁路中铁二局配置砂场。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松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依法立案调查,对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处罚2.5万元。

      问责情况:对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指挥长杨军进行了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已经在政府门户网、松潘微信公众号、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四、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安宏乡德胜堡村,问题编号:119-新09

      主要问题:存在约1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组织施工人员于2018年5月12日完成废渣清理和坍塌墙体修复。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处废物为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沉淀池淤泥。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松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依法立案调查,对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处罚2万元。

      问责情况:对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指挥长杨军进行了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已经在政府门户网、松潘微信公众号、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五、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镇宗渠村,问题编号:119-新10

      主要问题:存在约2.2万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茂县城市管理局已完成该点位固废清理、平整和覆土工作,生活垃圾清理后运至茂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建筑垃圾运至安全的地方处置。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茂县垃圾填埋场受损无法进行填埋,周边群众自行倾倒。

      处罚情况:通过走访了解,未能核实倾倒人员,故未进行查处。

      问责情况:对茂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雍茂和凤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国乾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茂县政府网站、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六、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镇荞面沟村岷江河段西岸壳壳寨村,问题编号:119-新13

      主要问题:存在约150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茂县城市管理局已完成该点位固废清理、平整和覆土工作,生活垃圾清理后运至茂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建筑垃圾运至安全的地方处置。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周边群众自行倾倒。

      处罚情况:通过走访了解,未能核实倾倒人员,故未进行查处。

      问责情况:对茂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雍茂和凤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国乾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茂县政府网站、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十七、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中土镇大坪污水处理站内,问题编号:134-新01

      主要问题:距离嘉陵江支流东河1200米左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约有400吨危险废物。

      清理情况:苍溪县已委托四川一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1完成危险废物清理转运。

      溯源情况:经核实,大坪污水处理站固废点位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的废物为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的含油污泥。

      处罚情况:通过调查,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故未进行处罚。

      问责情况:大坪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库距离嘉陵江支流东河最近直线距离为1279.33米,符合选址要求;企业危险废物暂存时间未超过一年,企业在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危废贮存、处置过程中无环境违法行为,故未进行问责。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18年6月9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9日、7月8日、7月14日、7月23日在广元日报公开;于2018年6月7日、6月13日、6月20日、6月28日、7月5日、7月13日、7月20日在广元市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公示。

      十八、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YB29污水处理站内,问题编号:FC000000000L-gys-cxx-ljz-y001

      主要问题:距离嘉陵江支流东河5600米左右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约有55吨危险废物。

      清理情况:苍溪县已委托四川一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1完成危险废物清理转运。

      溯源情况:经核实,YB29污水处理站固废点位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的废物为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的含油污泥。

      处罚情况:通过调查,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故未进行处罚。

      问责情况:YB29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库距离嘉陵江支流东河最近直线距离为5597.81米,符合选址要求,企业危险废物暂存时间未超过一年,企业在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危废贮存、处置过程中无环境违法行为,故未进行问责。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18年6月9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9日、7月8日、7月14日、7月23日在广元日报公开,于2018年6月7日、6月13日、6月20日、6月28日、7月5日、7月13日、7月20日在广元市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公示。

      十九、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羊安镇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东侧,问题编号:124-新1263

      主要问题:存在约6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2018年5月19日,邛崃市政府和成都市环保局邀请中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西南交大和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处置专家,到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2号、3号磷石膏堆场实地踏勘,研究应急治理措施和整改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邛崃市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应急治理方案》和《邛崃市磷石膏治理总体方案》。目前,已完成对堆场全面覆膜处理;磷酸一铵生产车间已于5月10日起停产整改,不再新增磷石膏堆放量;进一步完善了雨污分流系统,在堆体引入导流管,收集堆体渗滤液至专用收集池,再转运至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并修建了雨水收集管和监测池;同时,在斜江河磷石膏堆场上下游设置地表水质监测断面,堆场周边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每月开展水质监测,落实网格化监管巡查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等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目前,邛崃市已制定了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计划年内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生产线,形成100万吨/年的综合利用生产能力,力争3年内消纳完成堆存的磷石膏渣。

      溯源情况:2号堆场位于原四川省大庆高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占地面积14.7亩,目前堆放量为18.89万吨,全部为原四川省大庆高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堆放。3号堆场位于四川省高宇建材有限公司对面,占地面积31.25亩,目前堆放量为42.17万吨,全部为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所堆放。

      处罚情况:针对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场未有效落实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三防”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的环境违法行为,邛崃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高宇化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问责情况:邛崃市纪委已于2018年6月14日给予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艺党内警告处分,环保局党组成员、环境监测站站长朱杰警告处分,天邛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彰娅州警告处分;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已于6月25日向中共成都市环保局党组上报关于对邛崃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光辉免职处理的征求意见函,于6月29日对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伯臣诫勉谈话,7月4日对原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光辉诫勉谈话,7月5日对天邛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章少琳诫勉谈话。

      邛崃市环保局已于6月9日对污染防治科科长黄永忠,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龚富明、副大队长兼第一中队中队长臧广辉立案审查,并于7月4日给予龚富民党内警告处分,黄永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于7月13日给予臧光辉党内警告处分。

      天邛产业园区管委会已于6月8日对网格员易奉敏、闵华、胡朋进行了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于2018年5月12日、5月15日、5月16日在《成都日报》和成都市电视台进行信息公开;自2018年5月9日起,每周四在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整改进度信息。

      二十、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溪街道梅树沟村村口西南方向,问题编号:132-新02

      主要问题:存在约1吨建筑垃圾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顺庆区潆溪街道办已于2018年5月11日组织人员将建筑垃圾进行清运至集中处置点,废沥青清运至沥青搅拌站进行回收再利用。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物来源为村民罗文洲为铺路临时堆放。

      处罚情况:对村民罗文洲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罚款200元。

      问责情况:顺庆区潆溪街道办纪委对梅树沟村村主任罗兴和予以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5月17日在南充市政府官方网站环保督察专栏进行了公示。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