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环保督察组向资阳反馈督察意见 7大问题需整改

  • 2017年05月05日 16时3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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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4月28日,省环保督察组向资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指出,资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7方面。

      成绩:

      森林覆盖率39%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资阳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出台了《资阳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资阳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资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夯实了工作基础。

      编制《资阳生态市建设规划(2007-2020)年》和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生态创建有序开展。实施绿化全市行动。截至2016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9.0%,综合治理水土流失553平方公里,修复生态面积1.38万亩,2016年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十二五”期间,资阳市超额完成节能降耗任务。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5.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降幅41.7%、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37%。关闭高污染、高耗能企业32户,淘汰水泥376万吨、机砖9140万匹、钢铁76万吨、皮革11万张、玻璃100万箱。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1830辆,连续三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目标。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三年整治工作方案(2015—2017),全市共投入财政资金8000余万元,推进解决养殖污染突出问题,分别在2015年和2016年完成了23+8和62个重点整治任务,部分区域环境污染严重局面得到一定改善。

      问题:

      1

      部分环境质量指标下降

      资阳市环境质量,特别是水环境质量形势严峻。地表水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资阳市幸福村出境断面水质、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和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2

      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未完全到位

      部分领导干部未厘清各级政府、部门的环境保护具体职责,还存在“环保工作就是环保部门的工作”的惯性意识。行业主管部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情况较为突出。

      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职能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置管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控制、车辆运输扬尘控制、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矿企业迹地环境恢复等工作上主动作为不够,未能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监督管理职责,履职尽责不到位。

      3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2016年底全市城镇常住人口101.8万,测算需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3万吨/日,但现有处理能力仅9.3万吨/日,缺口较大。管网建设不配套、城镇污水收集率低、雨污分流不彻底,海天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雁江城区大量生活污水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排九曲河,沱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因管网问题无法投入运行。

      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普遍偏高,且未对污泥进行统一规范化集中处置。全市115个乡镇仅建成13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0.4万吨。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不佳,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缺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管理人员由村干部兼任。全市8个工业园区,应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均未建成。园区企业生产、生活废水自行处理后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排。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配套设施滞后。资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填埋240万立方,远超160万立方的设计库容,渗滤液处置设施还未建成;安岳县渗滤液处置设施停用,导致大量渗滤液囤积;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超设计能力接收处置垃圾,导致渗滤液处置设施处置能力不足;乡镇生活垃圾处理不规范,普遍存在手续不齐、无防渗措施、未对渗滤液进行处置等问题,环境风险隐患大。资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2012年建设完成,一直闲置,至今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4

      大气污染控制不力

      渣土车抛洒滴漏现象突出、道路积尘严重,2016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仅70.0%。建筑工地无防尘抑尘措施,普遍存在施工出入车辆冲洗设施不完善,工地裸土不覆盖、覆盖不全面、施工场地未降尘湿法作业等问题。

      秸秆综合利用基础差,禁烧落实责任不落实,宣传不到位。2016年5月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出现了较长时间的重污染天气。渣土消纳场、砂石场等普遍没有采取围挡、防风网等抑尘降尘措施,露天堆场灰粉装卸作业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砖瓦厂、小作坊污染问题突出,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5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目前全市仅《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沱江流域资阳段工业发展规划》按要求开展了规划环评,其余均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乐至县中天工业园区、资阳经济开发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所有规划实施超过五年的工业园区均未完成跟踪环评;2011年至2016年,全市345个政府投资项目仅127个履行环评手续。

      截至2016年底,资阳市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进度未达要求。督察发现,城南工业园区及资阳经济开发区内,12家企业未取得环评批复、101个项目未完成环保验收,但均未纳入清理整顿名单,其他工业园区也存在类似情况。

      部分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法开发活动,安岳恐龙化石群自然保护区内有2家机砖厂,并存在采矿等开发活动;乐至县龙门报国寺自然保护区内仍有工业企业,核心区内存在旅游开发活动。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滞后,安岳恐龙化石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无人员、设施设备。

      市县两级有关部门未按照《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制定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和实施方案。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不力,全市未建成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6

      环境安全形势严峻

      2013年至2016年,共发生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9起,其中,涉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3起。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或周边乡镇普遍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低、规范化建设不到位、中心城区无备用水源,城镇饮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

      老鹰水库、杨家桥等4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还存在农户、交通干道穿越和违法建筑等情况;沱江干流雁江段、阳化河流域、雁江区双石桥水库仍有水产养殖;雁江区、乐至县、安岳县没有备用水源,无法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饮用水供应。

      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底数不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不全,部分企业未办理转移审批手续、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标牌、未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抽查发现,四川双龙实业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蜀南气矿安岳作业区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未申报,四川相信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未将废活性炭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安岳县人民医院未申报药物性废物。

      资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闲置,医疗废物均转移至泸州市处置,转运距离较长,环境风险隐患较大。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超设计库容运行、渗滤液处置设施不完善、乡镇垃圾处置配套设施缺乏,环境风险隐患较为突出。全市破产、倒闭、搬迁、转型等企业遗留场地再利用基本情况不清,尚未启动工业企业遗留场地调查评估工作。

      7

      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偏软

      2016年,资阳市及各区县政府先后出台了贯彻网格化环境监管的通知,但未落实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五定”要求。城南工业集中区至今未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运用力度不够,环境执法偏软,存在应处未处、量罚幅度偏低的情况,如对监督性监测超标企业未依法处罚,对四川现代岱摩斯汽车系统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未实施处罚。全市至今未使用过按日计罚等手段,大部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未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

      截止4月13日,资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期间的信访投诉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办结51件,其中,立即整改26起,下达责令改正13起,立案查处13起,实施行政处罚4起,处罚金额3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起,限产停产1起,查封扣押1起,行政问责2人。 (记者 殷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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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环保督察组向资阳反馈督察意见 7大问题需整改

  • 2017年05月05日 16时3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4月28日,省环保督察组向资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指出,资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7方面。

      成绩:

      森林覆盖率39%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资阳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出台了《资阳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资阳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资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夯实了工作基础。

      编制《资阳生态市建设规划(2007-2020)年》和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生态创建有序开展。实施绿化全市行动。截至2016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9.0%,综合治理水土流失553平方公里,修复生态面积1.38万亩,2016年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十二五”期间,资阳市超额完成节能降耗任务。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5.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降幅41.7%、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37%。关闭高污染、高耗能企业32户,淘汰水泥376万吨、机砖9140万匹、钢铁76万吨、皮革11万张、玻璃100万箱。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1830辆,连续三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目标。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三年整治工作方案(2015—2017),全市共投入财政资金8000余万元,推进解决养殖污染突出问题,分别在2015年和2016年完成了23+8和62个重点整治任务,部分区域环境污染严重局面得到一定改善。

      问题:

      1

      部分环境质量指标下降

      资阳市环境质量,特别是水环境质量形势严峻。地表水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资阳市幸福村出境断面水质、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和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2

      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未完全到位

      部分领导干部未厘清各级政府、部门的环境保护具体职责,还存在“环保工作就是环保部门的工作”的惯性意识。行业主管部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情况较为突出。

      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职能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置管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控制、车辆运输扬尘控制、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矿企业迹地环境恢复等工作上主动作为不够,未能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监督管理职责,履职尽责不到位。

      3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2016年底全市城镇常住人口101.8万,测算需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3万吨/日,但现有处理能力仅9.3万吨/日,缺口较大。管网建设不配套、城镇污水收集率低、雨污分流不彻底,海天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雁江城区大量生活污水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排九曲河,沱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因管网问题无法投入运行。

      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普遍偏高,且未对污泥进行统一规范化集中处置。全市115个乡镇仅建成13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0.4万吨。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不佳,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缺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管理人员由村干部兼任。全市8个工业园区,应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均未建成。园区企业生产、生活废水自行处理后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排。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配套设施滞后。资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填埋240万立方,远超160万立方的设计库容,渗滤液处置设施还未建成;安岳县渗滤液处置设施停用,导致大量渗滤液囤积;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超设计能力接收处置垃圾,导致渗滤液处置设施处置能力不足;乡镇生活垃圾处理不规范,普遍存在手续不齐、无防渗措施、未对渗滤液进行处置等问题,环境风险隐患大。资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2012年建设完成,一直闲置,至今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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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气污染控制不力

      渣土车抛洒滴漏现象突出、道路积尘严重,2016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仅70.0%。建筑工地无防尘抑尘措施,普遍存在施工出入车辆冲洗设施不完善,工地裸土不覆盖、覆盖不全面、施工场地未降尘湿法作业等问题。

      秸秆综合利用基础差,禁烧落实责任不落实,宣传不到位。2016年5月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出现了较长时间的重污染天气。渣土消纳场、砂石场等普遍没有采取围挡、防风网等抑尘降尘措施,露天堆场灰粉装卸作业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砖瓦厂、小作坊污染问题突出,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5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目前全市仅《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沱江流域资阳段工业发展规划》按要求开展了规划环评,其余均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乐至县中天工业园区、资阳经济开发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所有规划实施超过五年的工业园区均未完成跟踪环评;2011年至2016年,全市345个政府投资项目仅127个履行环评手续。

      截至2016年底,资阳市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进度未达要求。督察发现,城南工业园区及资阳经济开发区内,12家企业未取得环评批复、101个项目未完成环保验收,但均未纳入清理整顿名单,其他工业园区也存在类似情况。

      部分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法开发活动,安岳恐龙化石群自然保护区内有2家机砖厂,并存在采矿等开发活动;乐至县龙门报国寺自然保护区内仍有工业企业,核心区内存在旅游开发活动。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滞后,安岳恐龙化石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无人员、设施设备。

      市县两级有关部门未按照《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制定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和实施方案。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不力,全市未建成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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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安全形势严峻

      2013年至2016年,共发生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9起,其中,涉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3起。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或周边乡镇普遍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低、规范化建设不到位、中心城区无备用水源,城镇饮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

      老鹰水库、杨家桥等4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还存在农户、交通干道穿越和违法建筑等情况;沱江干流雁江段、阳化河流域、雁江区双石桥水库仍有水产养殖;雁江区、乐至县、安岳县没有备用水源,无法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饮用水供应。

      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底数不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不全,部分企业未办理转移审批手续、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标牌、未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抽查发现,四川双龙实业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蜀南气矿安岳作业区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未申报,四川相信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未将废活性炭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安岳县人民医院未申报药物性废物。

      资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闲置,医疗废物均转移至泸州市处置,转运距离较长,环境风险隐患较大。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超设计库容运行、渗滤液处置设施不完善、乡镇垃圾处置配套设施缺乏,环境风险隐患较为突出。全市破产、倒闭、搬迁、转型等企业遗留场地再利用基本情况不清,尚未启动工业企业遗留场地调查评估工作。

      7

      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偏软

      2016年,资阳市及各区县政府先后出台了贯彻网格化环境监管的通知,但未落实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五定”要求。城南工业集中区至今未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运用力度不够,环境执法偏软,存在应处未处、量罚幅度偏低的情况,如对监督性监测超标企业未依法处罚,对四川现代岱摩斯汽车系统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未实施处罚。全市至今未使用过按日计罚等手段,大部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未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

      截止4月13日,资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期间的信访投诉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办结51件,其中,立即整改26起,下达责令改正13起,立案查处13起,实施行政处罚4起,处罚金额3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起,限产停产1起,查封扣押1起,行政问责2人。 (记者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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