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试点工作会议召开

  • 2017年10月10日 14时21分
  • 来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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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9月28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在乐山市召开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试点工作会议。环境保护厅辐射源安全监管处、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及各县(市)区环保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计70人参加会议。

      会议详细传达了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厅分别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环境保护厅辐射源安全监管处处长杨有仪在会上强调,四川省是伴生放射性矿开采、选矿和冶炼大省,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源普查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省厅对此高度重视,省厅专门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并组织了试点培训工作,具体指导各市(州)辐射监测站相关工作。此次首批试点工作选择在乐山市进行,既是对乐山市辐射安全管理监测工作的信任,也是对乐山市辐射环境监测部门的考验,相关地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全力推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副站长陈立重点解读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四川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普查试点工作人员分工、技术要求及工作方法、完成时间等作了详细部署。他同时强调,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将从成都、绵阳、宜宾、乐山、广元、西昌市等6个市(州)抽调辐射监测技术骨干全程参与此项工作。

      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茜表示,乐山市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试点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要求,组织落实好县(市)区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加强与试点企业的沟通,切实做好协调配合,强化学习与交流,借此提高监管业务水平,圆满完成试点工作。

      会后,由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和市、县辐射环境监测站相关人员组成的普查工作组,分别赶赴五通桥区和峨边彝族自治县等地开展污染源采样和现场监测工作。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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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试点工作会议召开

  • 2017年10月10日 14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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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9月28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在乐山市召开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试点工作会议。环境保护厅辐射源安全监管处、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及各县(市)区环保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计70人参加会议。

      会议详细传达了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厅分别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环境保护厅辐射源安全监管处处长杨有仪在会上强调,四川省是伴生放射性矿开采、选矿和冶炼大省,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源普查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省厅对此高度重视,省厅专门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并组织了试点培训工作,具体指导各市(州)辐射监测站相关工作。此次首批试点工作选择在乐山市进行,既是对乐山市辐射安全管理监测工作的信任,也是对乐山市辐射环境监测部门的考验,相关地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全力推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副站长陈立重点解读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四川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普查试点工作人员分工、技术要求及工作方法、完成时间等作了详细部署。他同时强调,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将从成都、绵阳、宜宾、乐山、广元、西昌市等6个市(州)抽调辐射监测技术骨干全程参与此项工作。

      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茜表示,乐山市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试点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要求,组织落实好县(市)区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加强与试点企业的沟通,切实做好协调配合,强化学习与交流,借此提高监管业务水平,圆满完成试点工作。

      会后,由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和市、县辐射环境监测站相关人员组成的普查工作组,分别赶赴五通桥区和峨边彝族自治县等地开展污染源采样和现场监测工作。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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