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简体 繁体 English
四川省政府网站 微博 app客户端
省政府邮箱  
四川省政府网站 四川省政府网站

水利厅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表2-97

序号 4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在水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主体 人事处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按程序报经同意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请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决定,以省政府或以有关部门名义进行表彰。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949829

表2-98

序号 5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主体 人事处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在按程序报经同意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请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决定,以省政府或以有关部门名义进行表彰。

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949829

表2-99

序号 6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在防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主体 人事处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在按程序报经同意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请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决定,以省政府或以有关部门名义进行表彰。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949829

表2-100

序号 7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主体 人事处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在按程序报经同意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请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决定,以省政府或以有关部门名义进行表彰。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949829

表2-101

序号 8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在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主体 人事处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在按程序报经同意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请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决定,以省政府或以有关部门名义进行表彰。

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949829

表2-102

序号 9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在都江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主体 人事处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在按程序报经同意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请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决定,以省政府或以有关部门名义进行表彰。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949829

表2-103

序号 10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保护饮用水水源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主体 人事处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在按程序报经同意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决定,以省政府或以有关部门名义进行表彰。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949829

表2-104

序号 1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
责任主体 建设与管理处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决定责任:对备案材料、招标程序、招标技术方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备案决定。

3.事后监督责任:依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949829

表2-105

序号 2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水文站迁建审批
责任主体 省水文水资源局
责任事项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法定告知(不同意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需要转报或备案的及时办理。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949829

表2-106

序号 3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长江河道采砂许可
备注

目前,水利部对四川境内的长江河道全部禁止采砂。该权力无存在基础,

建议取消。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监督电话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