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责任:公示告知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的依据,收费标准、征收方式、免缴及减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条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2.审核责任:审核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核查频率使用者的无线电系统技术体系等情况,确定频率占用费的征收金额,审查免缴、减缴频率占用费的理由,确定减缴幅度及金额等。
3.决定责任:做出审核决定,填写频率占用费计征表,确定频率使用者频率占用费收费明细和应征数额,制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通知书,开具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发票。
4.事后监管责任:督促频率使用者按照时限和确定的数额及时缴纳频率占用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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