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着力六大举措助力建设区域中心大城市

  • 2017年07月07日 10时16分
  • 来源: 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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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宾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全市“建设区域中心大城市调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加快建成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区域中心大城市”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今年已筹集到位财政资金11.68亿元,安排用于项目前期、项目资本金、新续建等政府投资项目支出,有力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并认真分析全市区城中心城市建设的情况和形势,提前谋划财政支持政策和举措,全力助推建设区域中心大城市。  

      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做好向上对接项目资金工作,加大对公共预算收入、土地出让金、地方政府债券和非税收入等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尽最大努力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重点项目。  

      二是优化资金配置,确保支出重点。市级财政基本建设预算编制坚持“兼顾一般,确保重点”的原则,着力构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预算资金保障机制,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支持城市、交通和社会公共事业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上。  

      三是理顺财政体制,支持协调发展。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按照“市区共建、共担共享、有利大局、有利发展”的原则,加快理顺市区财政体制,适时稳妥调整利益分配,发挥财政的政策杠杆效应,促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市区协调发展。  

      四是转变投入方式,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新型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由财政包揽性投入向财政投资引导与资源置换转变,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拓宽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大力推广PPP模式,创新探索“拨改购”模式,积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有效破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是调整事权划分,明晰支出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理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要求,遵循“责权利统一”和“人随事走、财随事转”的原则,主动对接,以事权划分为基础,合理配置资源,理顺市区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六是强化责任意识,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精神,提前谋划财政政策和工作措施,高效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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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着力六大举措助力建设区域中心大城市

  • 2017年07月07日 10时16分
  • 来源: 财政部网站
  •   宜宾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全市“建设区域中心大城市调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加快建成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区域中心大城市”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今年已筹集到位财政资金11.68亿元,安排用于项目前期、项目资本金、新续建等政府投资项目支出,有力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并认真分析全市区城中心城市建设的情况和形势,提前谋划财政支持政策和举措,全力助推建设区域中心大城市。  

      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做好向上对接项目资金工作,加大对公共预算收入、土地出让金、地方政府债券和非税收入等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尽最大努力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重点项目。  

      二是优化资金配置,确保支出重点。市级财政基本建设预算编制坚持“兼顾一般,确保重点”的原则,着力构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预算资金保障机制,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支持城市、交通和社会公共事业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上。  

      三是理顺财政体制,支持协调发展。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按照“市区共建、共担共享、有利大局、有利发展”的原则,加快理顺市区财政体制,适时稳妥调整利益分配,发挥财政的政策杠杆效应,促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市区协调发展。  

      四是转变投入方式,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新型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由财政包揽性投入向财政投资引导与资源置换转变,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拓宽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大力推广PPP模式,创新探索“拨改购”模式,积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有效破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是调整事权划分,明晰支出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理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要求,遵循“责权利统一”和“人随事走、财随事转”的原则,主动对接,以事权划分为基础,合理配置资源,理顺市区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六是强化责任意识,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精神,提前谋划财政政策和工作措施,高效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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