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切实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相关财政政策

  • 2017年02月07日 10时04分
  • 来源: 财政部网站
  • 【字体:
  •   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努力筹措资金,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必须的资金及时到位。2016年,德阳市财政下达各级补助资金21279.88万元(不含扩权县),用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一是逐步完善了城乡低保为基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配套,其他专项救助与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一方面,会同民政部门制定了2016年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85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2016年,市财政结合市级和非扩权县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财政预算安排和结余资金的使用情况,研究资金的结构调整,最大限度地统筹用好资金,共计下达各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754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394万元。另一方面,会同发改等部门制发《进一步完善德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原有《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着力明确了保障对象,调整优化启动条件,提高了补贴发放的时效性要求,明确了补贴资金来源,健全完善了工作机制。

      二是及时筹集拨付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金。下达各级救灾过冬物资储备和冬令春荒资金501万元。筹集落实和拨付2016年“元旦”“春节”市委、市政府慰问困难企业、改制企业的特困职工、城乡特困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困难党员等“送温暖”慰问资金1440万元,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三是及时下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和孤儿基本生活费。2016年市财政共计下达各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250万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支出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支出。2016年,会同民政部门提高了孤儿供养标准,其中:机构供养孤儿标准提高116元/人.月,达到1246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标准提高70元/人.月,达到748元/人.月。全年共计下达孤儿基本生活费各级补助资金52.87万元,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所需。

      四是建立实施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德阳市户籍低保对象,补贴标准为2016年每人每月60元,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2016年,共计下达各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00.01万元。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德阳市切实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相关财政政策

  • 2017年02月07日 10时04分
  • 来源: 财政部网站
  •   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努力筹措资金,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必须的资金及时到位。2016年,德阳市财政下达各级补助资金21279.88万元(不含扩权县),用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一是逐步完善了城乡低保为基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配套,其他专项救助与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一方面,会同民政部门制定了2016年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85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2016年,市财政结合市级和非扩权县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财政预算安排和结余资金的使用情况,研究资金的结构调整,最大限度地统筹用好资金,共计下达各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754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394万元。另一方面,会同发改等部门制发《进一步完善德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原有《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着力明确了保障对象,调整优化启动条件,提高了补贴发放的时效性要求,明确了补贴资金来源,健全完善了工作机制。

      二是及时筹集拨付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金。下达各级救灾过冬物资储备和冬令春荒资金501万元。筹集落实和拨付2016年“元旦”“春节”市委、市政府慰问困难企业、改制企业的特困职工、城乡特困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困难党员等“送温暖”慰问资金1440万元,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三是及时下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和孤儿基本生活费。2016年市财政共计下达各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250万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支出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支出。2016年,会同民政部门提高了孤儿供养标准,其中:机构供养孤儿标准提高116元/人.月,达到1246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标准提高70元/人.月,达到748元/人.月。全年共计下达孤儿基本生活费各级补助资金52.87万元,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所需。

      四是建立实施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德阳市户籍低保对象,补贴标准为2016年每人每月60元,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2016年,共计下达各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00.01万元。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