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灯使用滥用远光灯将扣1分
“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既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又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内江市交警支队法宣科刘江静介绍,新交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一次记1分,最高可罚200元。
刘江静表示,现在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比较常见,有的车主将车灯改装或者不按规定变换远、近光灯,只为自己方便,甚至故意恶作剧般将灯光直视对方的眼睛。“这些违规用灯的行为,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张贴标志不贴保险标志扣1分
新交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将被记1分。
现在,很多人为了爱车干净整洁,很多机动车车主都不愿意在前挡风玻璃张贴物品,哪怕是应该贴上去的机动车年检标志和强制保险标志。大部分车主甚至并不清楚,没贴“两标”是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应在机动车前挡玻璃上张贴交强险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而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交警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应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的实习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