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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2016年我省中职招生政策公布 五年制高职7月6日开录

  • 2016年07月09日 11时39分
  • 来源: 四川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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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公布了《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按照安排,五年制高职录取于7月6日至7月15日分两个阶段进行,结束后市州招办赓即组织进行三年制中职的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中职招生主要分为五年制高职录取和三年制中职的录取,具体如下:

      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于7月6日至7月15日分两个阶段进行,五年制师范类参加第一阶段录取,五年制非师范类参加第二阶段录取。五年制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市州招考委拟定,经省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执行。录取时,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出档。

      三年制中职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在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州招办赓即组织进行。三年制中职招生,各市州不再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市州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数,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出档并录取。四川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四川省农业广播学校录取工作均由总校负责统一办理录取手续。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学校自行印制,省招考委或市州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予以确认。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藏区“1+2”招生录取,录取方式为远程网上录取;第二阶段为普通高中中专录取,录取方式为现场局域网录取。

      9月下旬,省教育考试院将统一组织各市州招办集中办理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的补录手续。
    责任编辑: 胥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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