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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 2013年08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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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二)累计缴费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三)累计缴费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四)累计缴费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五)累计缴费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六)累计缴费10年以上为24个月。

      农民工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期限是:在原单位累计缴费时间内每1年工龄发放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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