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15年02月02日 10时05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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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1月26日在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杨兴平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请各位委员审议,请同志们提出意见。

      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中的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和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全年共提出提案1200件,其中大会提案856件,平时提案344件。经审查,立案1180件,其中委员提案1022件,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提案133件,界别、联组提案8件,专门委员会提案17件。对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审查立案的提案,及时召开交办会,交85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对闭会期间收到的提案,也及时审查和交办;对20件未立案提案,及时通知提案者并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或参考。

      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同志亲自领办、督办提案;省政府将办理工作纳入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对提案办理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出台文件规范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把提案办理作为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解决提案提出的相关问题。截至2014年12月31日,提案已办复1148件,办复率达97.29%,所提意见和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 257件,占22.39%;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拟解决的586件,占51.04%;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采纳落实的305件,占26.57%。32件提交较晚的平时提案正在办理中。

      (一)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657件,占立案总数的55.68%。内容涉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科技创新等方面。对“加快川南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提案,省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建议,切实加大支持力度。2014年安排川南四市促发展资金12.1亿元、下达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18.9亿元,总量达94.7亿元。对“进一步提升我省产业园区竞争力”、“拓宽高新技术工业行业投融资渠道”等提案,省经信委2014年安排2.5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并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向省内7家城市商业银行发放首批21亿元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扩大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对“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提案,农业厅积极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明确各市(州)综合利用年度目标任务,计划到201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对“大件路跨机场路半幅桥梁工程加快修建完善”的提案,成都市政府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将该工程纳入建设计划,2014年完成施工图设计,力争2015年完工。

      (二)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85件,占7.2%。内容涉及加强社会治理和廉政建设、加强法制建设等内容。对“‘三公’经费公开应迈出更大步子”的提案,财政厅加强“三公”经费使用效益研究,逗硬执行相关规定,多措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提案,司法厅、财政厅认真研究,加快出台《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对“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防控”的提案,住建厅加快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网的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对“优化流动人口离婚诉讼程序”的提案,省法院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规范流动人口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通知》,对该类案件受理和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三)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40件,占3.39%。内容涉及文化体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地方剧种保护等方面。对“扶持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提案,文化厅加大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力度,委托中央、省、市高校加紧我省基层文化服务紧缺人才、业务骨干和文化志愿者的培养。对“加强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提案,成都市政府积极着手制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在工作机构健全、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保障、激励机制建立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对“加强我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双语出版志书”的提案,省志编委认真开展调研,会同省委宣传部、财政厅等单位商定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项目经费,争取5年内完成双语志书的出版。

      (四)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371件,占31.44%。提案者格外关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对“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的提案,教育厅会同人社厅等6部门联合研究制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于2014年9月15日正式出台。对“稳定‘三区’教师队伍”的提案,教育厅、财政厅持续关注,2014年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资金1亿元,2015年拟安排资金1.6亿元用于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对“加强我省农民工住房保障”的提案,住建厅切实加大公租房供给,将公租房定向供应农民工的比例由20%增加到30%。对“推进社会保险实现城乡、地区间转移接续”的提案,人社厅积极推进提案建议落实,于2014年9月正式建成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10月1日上线运行。对“建立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2014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的意见》,对养老补助资金和标准、养老服务建设用地等作出具体安排,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各地执行。对“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提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安排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5亿元,对创业的在校大学生给予1万元创业基金,并可申请2年期最高额度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

      (五)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27件,占2.29%。提案者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治理雾霾力度、解决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等方面提出提案。对“进一步加大力度治理雾霾”的提案,省政府将《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列入立法计划,加快该办法立法进程。对“加快建立长江上游地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的提案,水利厅积极向中央争取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保持工作的支持力度,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筹集专项经费投入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治理。对“创新农村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加快自贡小井沟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提案,环保厅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纳入县域经济考核,切实加大农村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组织协调自贡、内江、眉山三市建立共同治污联动机制、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办理实施方案,分年度确定了8个方面39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年来,省政协常委会认真落实省政协总体部署,高度重视发挥提案工作在政协履职中的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以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主题,从“提、立、办、督”等环节入手,求真务实,守正出新,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抓好征集引导。坚持向党政部门征集提案选题、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的做法,筛选整理出150条参考题目供提案者全会前调查研究和撰写提案时参考;将立案提案目录印发全体委员,告知提案征集、立案情况,方便委员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提案。二是重视集体提案和平时提案征集。引导提案者及时将调研视察成果转化为提案,加强平时提案征集,切实提高提案工作的时效性。2014年专门委员会、界别提案同比增加12件,平时提案同比增加122件。

      (二)积极推进办理协商。深入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一是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理论研究。积极参加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研究课题组”,认真开展提案立案标准研究和修订工作。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经验,研究完善举措,在相互启发中传递方法,在沟通交流中共同提高。制定《推进协商民主改革发展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委员会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专题研究,形成《关于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研究成果,深化了对提案办理协商性质、地位、作用、内涵的认识,在如何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方面达成了共识,为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优化重点督办提案遴选。首次召开重点提案选题协商会,协商提出2014年省政协重点督办提案建议,经主席会议审议,最终确定了《“三公经费”的公开应迈出更大步子》等12件提案为2014年省政协重点督办提案。三是创新提案办理协商实践。各专门委员会采取调研、视察、提案办理协商会等形式,在协商中办理,在督办中协商,大胆创新协商实践。比如,人资环委邀请相关提案者参加“严格控制成都平原PM2.5对口协商会”,将提案办理协商和对口协商有机结合,有力促进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民宗委通过带案调研,深入协商办理“促进四川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提案,形成《加快我省藏医院建设完善藏医药发展体系的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多次批示,促成了“两年内建成省藏医院”项目的立项启动。提案委以提案办理协商会的形式集中办理8件与“川南城市群建设”相关的同类提案,与“加快川南城市群建设”重点调研相结合,形成《着力破解发展障碍加快川南城市群建设的建议》,得到王东明等省领导的重要批示。

      (三)切实加强提案督办。一是加强重点提案督办。坚持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制度,由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分别领衔督办12件重点提案,发挥重点提案办理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坚持走访督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导,积极搭建协商平台,促进“不满意”提案的“二次办理”。比如,对《关于在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办住院分娩孕产妇和婴儿保险》的提案,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我们主动约请承办单位登门走访委员,面对面共商提案办理、增进相互理解。三是开展跟踪督办。采取重点视察的方式对2013年“推进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的重点提案进行督办“回头看”,跟踪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推动省政府支持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实施意见的细化落实。四是争取高层督办。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召开前,及时将全省工作中需要国家(部委)层面支持的重大问题,以及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中需要国家(部委)层面办理解决的提案,转化为46件驻川全国政协委员提案,通过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呼吁、推动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其中《关于制定支持原川陕苏区振兴发展政策的提案》,被全国政协确定为2014年重点督办提案;《加快绵阳科技城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提案,科技部等有关部委认真办理、积极推进,促成了国务院将中关村先行先试的4项政策在绵阳科技城推广实施。

      (四)有效提升信息化水平。以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2013年开发和试运行“四川省政协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加大了“提案管理系统”的应用推广,提案征集、办理、反馈、查询、统计等工作信息化动态管理取得实质进展。一是加强培训。利用委员培训、提案交办等机会现场讲解和演示,让政协委员和承办单位工作人员掌握提案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二是推广使用。动员委员通过提案管理系统提交提案,要求承办单位网上办理提案,及时通过短信告知委员提案办理动态、收集反馈意见。全年通过系统征集提案118件、网上办理提案655件,初步实现了提案征集、办理、反馈动态管理,提案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方便快捷。

      (五)重视提案工作宣传。加强提案工作宣传策划,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协作,利用四川日报、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政协报、四川政协网等阵地,开设“提案抢先看”、委员专访等栏目,搞好全体会议集中宣传;推出“建言议政”、“提案大看台”专版等搞好经常性宣传,及时报道提案工作动态,深度发掘提案办理助推发展的典型案例,展示提案者运用提案履职尽责风采,展现提案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发挥舆论宣传对提案办理的引导、监督作用,搭建提案工作与社会沟通的桥梁,营造提案工作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各位委员、同志们!过去一年省政协提案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实在支持的结果,是省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和承办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协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提案质量参差不齐、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承办单位办理提案不认真,以工作汇报代替办理答复、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还比较突出;提案办理协商理论研究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待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重点研究、着力改进。

      2015年,提案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大趋势,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更加注重办理实效,更好发挥提案作用,助推法治四川建设、聚合改革发展动力、反映群众意愿呼声,为推进四川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尽应尽之责。

      (一)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献计出力。引导提案者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把智慧力量凝聚到中共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围绕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等重大课题和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深入研究,积极运用提案出实招、谋良策,发挥提案工作优势,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二)切实提高提案工作质效。一是注重提高提案质量。省政协委员、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努力提高运用提案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努力优化工作环境,强化工作保障,拓宽知情明政渠道,积极探索提高提案质量的有效措施和途径。要坚持质量标准,严把立案审查关、处理好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要加大提案审查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探索改进全体会议提案审查工作,研究完善提案立案标准。二是以点带面推动办理落实。完善遴选协商机制,选准选好重点提案,深入推进省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工作。综合运用专题调研、视察、提案办理协商会等方式督办重点提案,确保督办工作实效。积极推进承办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层面的重点提案办理和督办工作。探索主席会议定期听取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情况汇报的做法,加强重点提案办理的督查督办。

      (三)深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在实践层面落实,用好提案办理协商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成果,加快建立内外衔接、科学配套的提案办理协商制度,服务指导协商实践,提高协商实效。促进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协调互动、共同发展,不断丰富拓展提案办理协商形式、内容和领域。通过提案办理协商推动有序政治参与,积极稳妥地提高协商开放度、扩大协商参与面。

      (四)努力提升提案工作服务水平。

      完善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同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扎实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提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普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提案工作和委员履职更好服务。积极推进提案及复文公开,回应委员和社会关切。强化提案工作宣传,扩大提案工作影响,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位委员,同志们!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程中,提案工作空间广阔、大有可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发展提案工作新局面,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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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15年02月02日 10时05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2015年1月26日在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杨兴平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请各位委员审议,请同志们提出意见。

      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中的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和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全年共提出提案1200件,其中大会提案856件,平时提案344件。经审查,立案1180件,其中委员提案1022件,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提案133件,界别、联组提案8件,专门委员会提案17件。对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审查立案的提案,及时召开交办会,交85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对闭会期间收到的提案,也及时审查和交办;对20件未立案提案,及时通知提案者并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或参考。

      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同志亲自领办、督办提案;省政府将办理工作纳入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对提案办理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出台文件规范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把提案办理作为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解决提案提出的相关问题。截至2014年12月31日,提案已办复1148件,办复率达97.29%,所提意见和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 257件,占22.39%;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拟解决的586件,占51.04%;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采纳落实的305件,占26.57%。32件提交较晚的平时提案正在办理中。

      (一)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657件,占立案总数的55.68%。内容涉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科技创新等方面。对“加快川南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提案,省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建议,切实加大支持力度。2014年安排川南四市促发展资金12.1亿元、下达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18.9亿元,总量达94.7亿元。对“进一步提升我省产业园区竞争力”、“拓宽高新技术工业行业投融资渠道”等提案,省经信委2014年安排2.5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并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向省内7家城市商业银行发放首批21亿元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扩大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对“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提案,农业厅积极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明确各市(州)综合利用年度目标任务,计划到201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对“大件路跨机场路半幅桥梁工程加快修建完善”的提案,成都市政府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将该工程纳入建设计划,2014年完成施工图设计,力争2015年完工。

      (二)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85件,占7.2%。内容涉及加强社会治理和廉政建设、加强法制建设等内容。对“‘三公’经费公开应迈出更大步子”的提案,财政厅加强“三公”经费使用效益研究,逗硬执行相关规定,多措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提案,司法厅、财政厅认真研究,加快出台《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对“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防控”的提案,住建厅加快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网的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对“优化流动人口离婚诉讼程序”的提案,省法院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规范流动人口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通知》,对该类案件受理和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三)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40件,占3.39%。内容涉及文化体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地方剧种保护等方面。对“扶持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提案,文化厅加大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力度,委托中央、省、市高校加紧我省基层文化服务紧缺人才、业务骨干和文化志愿者的培养。对“加强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提案,成都市政府积极着手制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在工作机构健全、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保障、激励机制建立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对“加强我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双语出版志书”的提案,省志编委认真开展调研,会同省委宣传部、财政厅等单位商定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项目经费,争取5年内完成双语志书的出版。

      (四)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371件,占31.44%。提案者格外关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对“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的提案,教育厅会同人社厅等6部门联合研究制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于2014年9月15日正式出台。对“稳定‘三区’教师队伍”的提案,教育厅、财政厅持续关注,2014年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资金1亿元,2015年拟安排资金1.6亿元用于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对“加强我省农民工住房保障”的提案,住建厅切实加大公租房供给,将公租房定向供应农民工的比例由20%增加到30%。对“推进社会保险实现城乡、地区间转移接续”的提案,人社厅积极推进提案建议落实,于2014年9月正式建成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10月1日上线运行。对“建立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2014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的意见》,对养老补助资金和标准、养老服务建设用地等作出具体安排,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各地执行。对“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提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安排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5亿元,对创业的在校大学生给予1万元创业基金,并可申请2年期最高额度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

      (五)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27件,占2.29%。提案者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治理雾霾力度、解决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等方面提出提案。对“进一步加大力度治理雾霾”的提案,省政府将《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列入立法计划,加快该办法立法进程。对“加快建立长江上游地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的提案,水利厅积极向中央争取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保持工作的支持力度,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筹集专项经费投入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治理。对“创新农村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加快自贡小井沟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提案,环保厅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纳入县域经济考核,切实加大农村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组织协调自贡、内江、眉山三市建立共同治污联动机制、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办理实施方案,分年度确定了8个方面39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年来,省政协常委会认真落实省政协总体部署,高度重视发挥提案工作在政协履职中的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以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主题,从“提、立、办、督”等环节入手,求真务实,守正出新,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抓好征集引导。坚持向党政部门征集提案选题、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的做法,筛选整理出150条参考题目供提案者全会前调查研究和撰写提案时参考;将立案提案目录印发全体委员,告知提案征集、立案情况,方便委员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提案。二是重视集体提案和平时提案征集。引导提案者及时将调研视察成果转化为提案,加强平时提案征集,切实提高提案工作的时效性。2014年专门委员会、界别提案同比增加12件,平时提案同比增加122件。

      (二)积极推进办理协商。深入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一是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理论研究。积极参加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研究课题组”,认真开展提案立案标准研究和修订工作。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经验,研究完善举措,在相互启发中传递方法,在沟通交流中共同提高。制定《推进协商民主改革发展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委员会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专题研究,形成《关于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研究成果,深化了对提案办理协商性质、地位、作用、内涵的认识,在如何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方面达成了共识,为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优化重点督办提案遴选。首次召开重点提案选题协商会,协商提出2014年省政协重点督办提案建议,经主席会议审议,最终确定了《“三公经费”的公开应迈出更大步子》等12件提案为2014年省政协重点督办提案。三是创新提案办理协商实践。各专门委员会采取调研、视察、提案办理协商会等形式,在协商中办理,在督办中协商,大胆创新协商实践。比如,人资环委邀请相关提案者参加“严格控制成都平原PM2.5对口协商会”,将提案办理协商和对口协商有机结合,有力促进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民宗委通过带案调研,深入协商办理“促进四川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提案,形成《加快我省藏医院建设完善藏医药发展体系的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多次批示,促成了“两年内建成省藏医院”项目的立项启动。提案委以提案办理协商会的形式集中办理8件与“川南城市群建设”相关的同类提案,与“加快川南城市群建设”重点调研相结合,形成《着力破解发展障碍加快川南城市群建设的建议》,得到王东明等省领导的重要批示。

      (三)切实加强提案督办。一是加强重点提案督办。坚持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制度,由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分别领衔督办12件重点提案,发挥重点提案办理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坚持走访督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导,积极搭建协商平台,促进“不满意”提案的“二次办理”。比如,对《关于在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办住院分娩孕产妇和婴儿保险》的提案,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我们主动约请承办单位登门走访委员,面对面共商提案办理、增进相互理解。三是开展跟踪督办。采取重点视察的方式对2013年“推进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的重点提案进行督办“回头看”,跟踪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推动省政府支持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实施意见的细化落实。四是争取高层督办。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召开前,及时将全省工作中需要国家(部委)层面支持的重大问题,以及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中需要国家(部委)层面办理解决的提案,转化为46件驻川全国政协委员提案,通过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呼吁、推动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其中《关于制定支持原川陕苏区振兴发展政策的提案》,被全国政协确定为2014年重点督办提案;《加快绵阳科技城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提案,科技部等有关部委认真办理、积极推进,促成了国务院将中关村先行先试的4项政策在绵阳科技城推广实施。

      (四)有效提升信息化水平。以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2013年开发和试运行“四川省政协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加大了“提案管理系统”的应用推广,提案征集、办理、反馈、查询、统计等工作信息化动态管理取得实质进展。一是加强培训。利用委员培训、提案交办等机会现场讲解和演示,让政协委员和承办单位工作人员掌握提案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二是推广使用。动员委员通过提案管理系统提交提案,要求承办单位网上办理提案,及时通过短信告知委员提案办理动态、收集反馈意见。全年通过系统征集提案118件、网上办理提案655件,初步实现了提案征集、办理、反馈动态管理,提案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方便快捷。

      (五)重视提案工作宣传。加强提案工作宣传策划,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协作,利用四川日报、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政协报、四川政协网等阵地,开设“提案抢先看”、委员专访等栏目,搞好全体会议集中宣传;推出“建言议政”、“提案大看台”专版等搞好经常性宣传,及时报道提案工作动态,深度发掘提案办理助推发展的典型案例,展示提案者运用提案履职尽责风采,展现提案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发挥舆论宣传对提案办理的引导、监督作用,搭建提案工作与社会沟通的桥梁,营造提案工作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各位委员、同志们!过去一年省政协提案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实在支持的结果,是省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和承办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协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提案质量参差不齐、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承办单位办理提案不认真,以工作汇报代替办理答复、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还比较突出;提案办理协商理论研究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待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重点研究、着力改进。

      2015年,提案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大趋势,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更加注重办理实效,更好发挥提案作用,助推法治四川建设、聚合改革发展动力、反映群众意愿呼声,为推进四川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尽应尽之责。

      (一)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献计出力。引导提案者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把智慧力量凝聚到中共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围绕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等重大课题和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深入研究,积极运用提案出实招、谋良策,发挥提案工作优势,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二)切实提高提案工作质效。一是注重提高提案质量。省政协委员、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努力提高运用提案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努力优化工作环境,强化工作保障,拓宽知情明政渠道,积极探索提高提案质量的有效措施和途径。要坚持质量标准,严把立案审查关、处理好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要加大提案审查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探索改进全体会议提案审查工作,研究完善提案立案标准。二是以点带面推动办理落实。完善遴选协商机制,选准选好重点提案,深入推进省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工作。综合运用专题调研、视察、提案办理协商会等方式督办重点提案,确保督办工作实效。积极推进承办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层面的重点提案办理和督办工作。探索主席会议定期听取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情况汇报的做法,加强重点提案办理的督查督办。

      (三)深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在实践层面落实,用好提案办理协商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成果,加快建立内外衔接、科学配套的提案办理协商制度,服务指导协商实践,提高协商实效。促进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协调互动、共同发展,不断丰富拓展提案办理协商形式、内容和领域。通过提案办理协商推动有序政治参与,积极稳妥地提高协商开放度、扩大协商参与面。

      (四)努力提升提案工作服务水平。

      完善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同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扎实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提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普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提案工作和委员履职更好服务。积极推进提案及复文公开,回应委员和社会关切。强化提案工作宣传,扩大提案工作影响,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位委员,同志们!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程中,提案工作空间广阔、大有可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发展提案工作新局面,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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