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促进市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有关事项征求市人大、市政协意见的工作流程作如下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对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需要征求市人大、市政协意见的有关事项,由市政府办人大政协工作联络科及时同承办单位联系,明确征求事项、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在工作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联系,确定征求意见的时间及相关要求,通知承办单位准备好相关会议资料,协调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及部门人员准时参加市人大、市政协的相关会议。
二、对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需要征求市人大、市政协意见的有关事项,由市政府承办部门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并及时同市政府办人大政协工作联络科联系,明确征求事项、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在工作准备充分的情况下,由市政府办人大政协工作联络科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联系,确定征求意见的时间及相关要求,通知承办单位准备好相关会议资料,协调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及部门人员准时参加市人大、市政协的相关会议。
三、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向市政府建议需要征求市人大、市政协意见的有关事项,必须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并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第二条规定程序操作。
四、对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确定需要征求市人大、市政协意见的有关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及时同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委室进行沟通协调,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沟通协调情况,同时将沟通协调情况报送市政府办人大政协工作联络科。
联 系 人:市政府办人大政协工作联络科 李尚文
联系电话:2024661 13568018252
QQ:1109276052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