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06号建议的答复
张育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巴中建设区域物流枢纽城市的建议》(第1006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成都海关等部门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巴中广元达州联合争创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国家示范物流园、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根据《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达州市已是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巴中市和广元市暂未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范围。关于国家示范物流园,经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明确表示国家示范物流园区评选已完成阶段性工作,不再组织各省申报。关于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按照《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将在统筹考虑国家物流区域和类型分布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动态调整,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区域均衡布局。建议巴中市可对照国家方案和要求开展相关培育工作,着力改善物流基础设施条件,积极培育物流市场主体,推动物流提质增效降本。交通运输厅也将积极对接交通运输部,支持巴中市符合条件的多式联运项目纳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二、关于“建设巴城东西两大综合性物流园(巴中经开区公铁综合物流园、恩阳机场空港物流园)”和“建设巴中现代商贸物流港”
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巴中市发展现代物流,2022年支持巴中市城市“菜篮子工程”应急保供能力体系建设、巴中城乡冷链物流建设、巴中粮食现代物流园区等项目成功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2.1亿元,目前项目进展顺利。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巴中市物流业发展,支持巴中经开区公铁综合物流园、恩阳机场空港物流园和巴中现代商贸物流港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资金,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巴中物流基础设施条件。
三、关于“支持在巴中设立海关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
按照党中央关于“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为科学合理设置海关机构,根据《海关法》中关于“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的规定,海关总署对内陆地区设立海关机构设定了一定的标准,比如在海关登记备案的“三资”企业数量和总投资额、加工贸易合同数量和总值、年度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批次、进出口货运量、贸易总值等。2022年2月,中央编办印发《口岸检查检验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中编办发〔2023〕62号),明确在口岸查验机构设置上应当控制总量,同时规定在国家未批准设立口岸的地区原则上不设口岸查验机构。从相关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看,巴中暂不具备设置海关分支机构的条件。下一步,成都海关将依托现有海关机构,积极支持巴中开放型经济发展,同时加强对巴中有关情况的调查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推动在巴中设置海关机构。
最后,感谢您对全省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视和关注,并请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彭宏虓,联系电话:8670582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