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46号建议的答复
郑东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自贡市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建议》(第246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交通运输厅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回复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自贡市发展现代物流。《四川省“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支持自贡打造区域物流枢纽,将自贡无人机货运物流基地、西南(自贡)国际陆港、自贡高铁货运基地、自贡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重点项目纳入规划。支持自贡市大山铺铁路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富顺县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自贡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公铁联运仓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成功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等资金4.4亿元。
根据《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18〕1886号),自贡市未纳入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将在统筹考虑国家物流枢纽区域和类型分布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动态调整。建议自贡市对照国家方案积极开展枢纽建设的培育工作并适时申建,我委将积极汇报争取。同时,建议自贡市继续着力改善物流基础设施条件,积极培育物流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枢纽经济和通道经济,推动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打造区域物流枢纽。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重视和关注。
(联系人:彭宏虓,联系电话:028-8670582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