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9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1年09月06日 15时30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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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的建议》(第60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十三五”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十三五”期间,四川累计完成投资1241.4亿元(中省财政资金共投入653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1.6万公里,占全国总量的十分之一以上,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9.1万公里,规模居全国第一;实现了通乡通村通硬化路“两个100%”的突破,实现了乡镇、建制村通客车“两个100%”的突破,解决了农村居民出行难的问题;农村公路等级以上比例达93.8%,以县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为网点的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形成。在聚力脱贫攻坚的同时,省委省政府统筹考虑非脱贫地区交通发展实际,在实现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的政策支持,启动实施村道窄路加宽、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渡口改桥、农村公路新建桥梁等项目建设。并且在省级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调剂省级补助资金32.3亿元,支持建设2924公里美丽乡村示范路,实现“金通工程”试点县(市、区)全覆盖等,全力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水平。

    “十三五”期,中央和省累计安排眉山市交通建设资金17.28亿元。其中,国省道改造及养护工程9.24亿元,渡改公路桥建设0.4亿元、农村公路建设6.18亿元、运输场站0.04亿元、其他专项0.32亿元、四川交通投资基金第一期财政出资(S401丹蒲快速路丹棱段建设工程和S104线丹棱段改建工程)1.1亿元。特别是丹棱县2个项目属于四川交通投资基金首期落地项目,为全省拓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筹资渠道,试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运营进行了有效的尝试。

    二、“十四五”期交通运输规划情况

    为落实省委政府“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和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十四五”期间我省拟优先启动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2.4万公里,实现撤并建制村到新村委会100%通硬化路;实施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3900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县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和3A级以上景区通四级双车道公路;实施通自然村(组)硬化1万公里,实现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65%以上;实施省道提档升级工程6000公里,实现65%以上乡镇通三级公路;实施农村公路新建桥梁工程,解决好通乡通村公路“有路缺桥”的问题;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消危工程”,全面消除农村地区既存四五类危桥;继续开展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基本实现通客车村道危险路段安保工程覆盖等。“十四五”期,我省将持续加大对眉山市交通运输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财政支持政策考虑

    “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划要求,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支持力度,促进功能提升、路网完善,建设高质量的农村公路网。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分配管理模式,由项目法分配转向因素法分配,大部分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市县,由其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统筹安排到具体项目,进一步增强地方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统筹能力,调动其积极性,省上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和绩效管理。

    根据我们调研情况,我省村道新建造价约为120-180万元/公里,原省级补助标准30-45万元/公里,占比25%左右;村道改建造价约为70-100万元/公里,原省级补助标准12万元/公里,占比15%左右;幸福美丽乡村路三级公路造价约为520-700万元/公里,四级双车道约为320-500万元/公里,原省级补助标准160万元/公里,占比35%左右。为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全省脱贫攻坚成果,我们正会同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创新筹融资模式,尽力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适当减轻市县筹资压力。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1〕13号)精神,农村公路属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一方面,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主体责任,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的投入力度,在加快推进农村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加快建设群众最关注、发展最迫切、支撑最明显的农村公路项目,全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另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等专项资金和政府债券支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推动项目建成,更好服务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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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9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1年09月06日 15时30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
  • 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的建议》(第60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十三五”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十三五”期间,四川累计完成投资1241.4亿元(中省财政资金共投入653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1.6万公里,占全国总量的十分之一以上,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9.1万公里,规模居全国第一;实现了通乡通村通硬化路“两个100%”的突破,实现了乡镇、建制村通客车“两个100%”的突破,解决了农村居民出行难的问题;农村公路等级以上比例达93.8%,以县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为网点的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形成。在聚力脱贫攻坚的同时,省委省政府统筹考虑非脱贫地区交通发展实际,在实现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的政策支持,启动实施村道窄路加宽、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渡口改桥、农村公路新建桥梁等项目建设。并且在省级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调剂省级补助资金32.3亿元,支持建设2924公里美丽乡村示范路,实现“金通工程”试点县(市、区)全覆盖等,全力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水平。

    “十三五”期,中央和省累计安排眉山市交通建设资金17.28亿元。其中,国省道改造及养护工程9.24亿元,渡改公路桥建设0.4亿元、农村公路建设6.18亿元、运输场站0.04亿元、其他专项0.32亿元、四川交通投资基金第一期财政出资(S401丹蒲快速路丹棱段建设工程和S104线丹棱段改建工程)1.1亿元。特别是丹棱县2个项目属于四川交通投资基金首期落地项目,为全省拓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筹资渠道,试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运营进行了有效的尝试。

    二、“十四五”期交通运输规划情况

    为落实省委政府“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和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十四五”期间我省拟优先启动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2.4万公里,实现撤并建制村到新村委会100%通硬化路;实施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3900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县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和3A级以上景区通四级双车道公路;实施通自然村(组)硬化1万公里,实现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65%以上;实施省道提档升级工程6000公里,实现65%以上乡镇通三级公路;实施农村公路新建桥梁工程,解决好通乡通村公路“有路缺桥”的问题;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消危工程”,全面消除农村地区既存四五类危桥;继续开展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基本实现通客车村道危险路段安保工程覆盖等。“十四五”期,我省将持续加大对眉山市交通运输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财政支持政策考虑

    “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划要求,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支持力度,促进功能提升、路网完善,建设高质量的农村公路网。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分配管理模式,由项目法分配转向因素法分配,大部分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市县,由其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统筹安排到具体项目,进一步增强地方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统筹能力,调动其积极性,省上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和绩效管理。

    根据我们调研情况,我省村道新建造价约为120-180万元/公里,原省级补助标准30-45万元/公里,占比25%左右;村道改建造价约为70-100万元/公里,原省级补助标准12万元/公里,占比15%左右;幸福美丽乡村路三级公路造价约为520-700万元/公里,四级双车道约为320-500万元/公里,原省级补助标准160万元/公里,占比35%左右。为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全省脱贫攻坚成果,我们正会同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创新筹融资模式,尽力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适当减轻市县筹资压力。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1〕13号)精神,农村公路属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一方面,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主体责任,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的投入力度,在加快推进农村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加快建设群众最关注、发展最迫切、支撑最明显的农村公路项目,全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另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等专项资金和政府债券支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推动项目建成,更好服务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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