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0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1年09月13日 14时26分
  •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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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农业办理函〔2021〕52号

    李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培育我省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议》(第46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以“10+3”产业体系建设为引领,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对标龙头企业培育标准,梯度培育国家、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开展了第九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第十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并在其基础上启动了第九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目前,全省已经形成了以75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90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骨干,近3000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发展格局,涵盖了我省“10+3”产业体系中的十大优势特色产业和三大先导性产业支撑,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数量居西部第一,全国第四。目前,正在开展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

    (二)以产业化联合体培育为抓手,充分发展龙头企业带动作用。2019年和2020年,共安排中央财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2.7亿元,围绕全省10大优势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90个,按照补短板、强链条的原则,以先建后补的方式,每个联合体补贴资金300万元。目前,全省已建立全省已培育创建联合体共207个,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64家,专业合作社1106个,家庭农场2305个,实现销售额2640亿元,联合体内成员农户户均增收2806元,带动农户77万户,实现了县域优势产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全覆盖。

    (三)以深度贫困县产业发展为重点,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开展龙头企业带动深度贫困县特色产业发展对接活动,对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供给和需求摸底,组织龙头企业根据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科技扶贫万里行”行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种养、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2020年,全省共有744家企业被评为省级扶贫龙头产业。组织深度贫困县的农业企业120余人次,赴上海、浙江、云南、广东等地学习交流和开展产销对接,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企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营销能力。

    (四)以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为方向,加强龙头企业指导和培训。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厅及时开展专题调查,会同有关部门,从金融、税收、经营、防疫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向金融机构推荐重点保障企业2872家,申报专项再贷款资金获得贷款31亿元,省级财政发放贷款贴息资金8000余万元。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了龙头企业创新型企业家培训班,共有70家龙头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结合第十批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对新增170家龙头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加强对龙头企业的培育。摸清全省新型经营主体在产业化经营中基地建设、科技研发、生产经营情况,围绕10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力争到2022年培育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000家;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农业创新型企业家培训和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开展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产销,引导企业走出去,组织龙头企业开展产业脱贫。

    (二)加强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培育。引导龙头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联手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联合体,重点扶持引导围绕十大特色产业和农业园区建设组建联合体,确保每个省级示范农业园区都有联合体带动园区产业发展,每个县(市、区)至少组建3个以上联合体,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产-加-销”全产业链,提升产业价值链,促进产业增值增效,充分发挥联合体辐射带动作用。

    (三)加强品牌培育创建。推动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在龙头企业中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农产品加工等龙头企业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四川省天府质量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高端质量品牌自愿性认证,打造“天府名品”高端质量品牌,着力提升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竞争力。开发建设全省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打造质量基础“一站式”线上综合服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围绕重点产业、品牌、龙头企业等涉农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依法开展驰名商标认定保护。

    (四)促进农产品流通。加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和冷链设施建设,推动传统农批市场转型升级,探索现代生鲜农产品共赢模式,整合上游种养殖资源,发展农批、农超、农企、农校、农餐等各类产销对接形式,实现规模集采集运,提高农产品流通整体效益。建立指挥乡村运营体系,通过数据驱动,创新线上零售、线上旅游、生鲜电商、线上直播等运营模式,升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拓宽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创新电商培训,组织远程在线培训,通过电商技能、创业孵化、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加快培养电商实操人才。

    (五)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四川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农业产业化政策,并完善我省监测和认定办法,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调查,龙头企业监测等工作的网上直报系统,提升管理效率和质量;在第十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中,“10+3”产业每个产业遴选5家产业龙头,引领推进“10+3”产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人:许轲 联系电话:028-85505523)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3日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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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0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1年09月13日 14时26分
  •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川农业办理函〔2021〕52号

    李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培育我省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议》(第46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以“10+3”产业体系建设为引领,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对标龙头企业培育标准,梯度培育国家、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开展了第九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第十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并在其基础上启动了第九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目前,全省已经形成了以75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90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骨干,近3000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发展格局,涵盖了我省“10+3”产业体系中的十大优势特色产业和三大先导性产业支撑,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数量居西部第一,全国第四。目前,正在开展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

    (二)以产业化联合体培育为抓手,充分发展龙头企业带动作用。2019年和2020年,共安排中央财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2.7亿元,围绕全省10大优势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90个,按照补短板、强链条的原则,以先建后补的方式,每个联合体补贴资金300万元。目前,全省已建立全省已培育创建联合体共207个,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64家,专业合作社1106个,家庭农场2305个,实现销售额2640亿元,联合体内成员农户户均增收2806元,带动农户77万户,实现了县域优势产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全覆盖。

    (三)以深度贫困县产业发展为重点,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开展龙头企业带动深度贫困县特色产业发展对接活动,对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供给和需求摸底,组织龙头企业根据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科技扶贫万里行”行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种养、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2020年,全省共有744家企业被评为省级扶贫龙头产业。组织深度贫困县的农业企业120余人次,赴上海、浙江、云南、广东等地学习交流和开展产销对接,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企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营销能力。

    (四)以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为方向,加强龙头企业指导和培训。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厅及时开展专题调查,会同有关部门,从金融、税收、经营、防疫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向金融机构推荐重点保障企业2872家,申报专项再贷款资金获得贷款31亿元,省级财政发放贷款贴息资金8000余万元。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了龙头企业创新型企业家培训班,共有70家龙头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结合第十批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对新增170家龙头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加强对龙头企业的培育。摸清全省新型经营主体在产业化经营中基地建设、科技研发、生产经营情况,围绕10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力争到2022年培育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000家;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农业创新型企业家培训和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开展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产销,引导企业走出去,组织龙头企业开展产业脱贫。

    (二)加强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培育。引导龙头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联手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联合体,重点扶持引导围绕十大特色产业和农业园区建设组建联合体,确保每个省级示范农业园区都有联合体带动园区产业发展,每个县(市、区)至少组建3个以上联合体,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产-加-销”全产业链,提升产业价值链,促进产业增值增效,充分发挥联合体辐射带动作用。

    (三)加强品牌培育创建。推动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在龙头企业中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农产品加工等龙头企业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四川省天府质量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高端质量品牌自愿性认证,打造“天府名品”高端质量品牌,着力提升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竞争力。开发建设全省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打造质量基础“一站式”线上综合服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围绕重点产业、品牌、龙头企业等涉农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依法开展驰名商标认定保护。

    (四)促进农产品流通。加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和冷链设施建设,推动传统农批市场转型升级,探索现代生鲜农产品共赢模式,整合上游种养殖资源,发展农批、农超、农企、农校、农餐等各类产销对接形式,实现规模集采集运,提高农产品流通整体效益。建立指挥乡村运营体系,通过数据驱动,创新线上零售、线上旅游、生鲜电商、线上直播等运营模式,升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拓宽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创新电商培训,组织远程在线培训,通过电商技能、创业孵化、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加快培养电商实操人才。

    (五)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四川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农业产业化政策,并完善我省监测和认定办法,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调查,龙头企业监测等工作的网上直报系统,提升管理效率和质量;在第十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中,“10+3”产业每个产业遴选5家产业龙头,引领推进“10+3”产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人:许轲 联系电话:028-85505523)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3日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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