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4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1年10月22日 11时01分
  • 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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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林规函〔2021〕483号 

    郑雷、刘陈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的建议》(第4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流域生态横向补偿机制

    自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以来,我省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已纳入天保工程补偿范围,2017年起我省天然商品林也纳入了补偿范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相关部委已到我省开展完善天保工程相关支持政策调研,我省建议国家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起源商品林比照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安排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15年起,我省在阿坝州和甘孜州启动了省级湿地补偿试点。2019年,经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省出台了《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统筹中、省资金对各市(州)共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予以奖励,已在沱江、岷江、嘉陵江、安宁河建立了覆盖21市(州)省内横向补偿机制,在赤水河(川滇黔)、长江(川渝)、黄河(川甘)等流域建立了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的原则采用共同筹集、分配和第二年进行资金清算的模式,搭建起一条流域一个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流域上下游各市(州)政府共保共治的合作平台。下步我局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和研究进一步健全流域生态横向补偿机制相关事宜。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沙化、荒漠化治理力度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定期组织开展沙化监测。目前,省级财政已连续12年专项支持川西北沙化土地治理工作,累计投入省级资金3.27亿元,完成沙化土地治理22000公顷、成果巩固15300公顷、禁封保护试点1333公顷;争取国家中央预算投资6.25亿元,完成治理53400公顷。我省是全国南方沙区的重点治理地区,全省尚有沙化总面积863080公顷,沙化、荒漠化防治任务依然繁重。“十四五”期,我们将以国家实施“双重”规划、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为契机,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对沙化和荒漠化土地实施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三、关于提高造林种草补助标准

    今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营造林项目投入标准进行了调整,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退化林修复提高到600元/亩,人工造乔木林已提高到800元/亩,人工造灌木林已提高到350元/亩,草原围栏提高到18元/米,人工种草提高到300元/亩,退化草原改良提高到90元/亩。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造林补助调整到500元/亩,森林抚育提高到200元/亩。下步,我局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继续抓好政策衔接,积极争取适时提高项目投入(补助)标准。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支持力度

    长期以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十三五”期间,全省以高危区、高风险区为重点实施了一系列森林防火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5.4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4.42亿元,地方投资21.07亿元。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明显加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逐步趋向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得到加强,全省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率得到下降,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维护了林牧区社会稳定,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全省启动森林草原方防灭火专项整治后,我局落实专项整治资金2.6亿元,进一步夯实了甘孜、阿坝、凉山等民族地区的防灭火基础设施。

    民族地区一直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下步我们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继续抓好政策衔接,积极支持森林草原高危区、高风险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民族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

    五、关于提高干旱河谷综合治理标准

    2017年,省政府启动了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主要在干旱河谷地区宜林宜绿土地开展防护林带、生态隔离带、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构建稳定的沿江、沿河森林生态系统。省级按照4000元/亩的标准安排投资。下步,我们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相关各行业相关专家,研究论证干旱河谷治理措施和标准。

    感谢您对生态建设的关心和对林草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李翔 联系电话:18828230951)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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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4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1年10月22日 11时01分
  • 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 川林规函〔2021〕483号 

    郑雷、刘陈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的建议》(第4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流域生态横向补偿机制

    自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以来,我省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已纳入天保工程补偿范围,2017年起我省天然商品林也纳入了补偿范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相关部委已到我省开展完善天保工程相关支持政策调研,我省建议国家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起源商品林比照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安排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15年起,我省在阿坝州和甘孜州启动了省级湿地补偿试点。2019年,经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省出台了《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统筹中、省资金对各市(州)共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予以奖励,已在沱江、岷江、嘉陵江、安宁河建立了覆盖21市(州)省内横向补偿机制,在赤水河(川滇黔)、长江(川渝)、黄河(川甘)等流域建立了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的原则采用共同筹集、分配和第二年进行资金清算的模式,搭建起一条流域一个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流域上下游各市(州)政府共保共治的合作平台。下步我局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和研究进一步健全流域生态横向补偿机制相关事宜。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沙化、荒漠化治理力度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定期组织开展沙化监测。目前,省级财政已连续12年专项支持川西北沙化土地治理工作,累计投入省级资金3.27亿元,完成沙化土地治理22000公顷、成果巩固15300公顷、禁封保护试点1333公顷;争取国家中央预算投资6.25亿元,完成治理53400公顷。我省是全国南方沙区的重点治理地区,全省尚有沙化总面积863080公顷,沙化、荒漠化防治任务依然繁重。“十四五”期,我们将以国家实施“双重”规划、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为契机,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对沙化和荒漠化土地实施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三、关于提高造林种草补助标准

    今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营造林项目投入标准进行了调整,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退化林修复提高到600元/亩,人工造乔木林已提高到800元/亩,人工造灌木林已提高到350元/亩,草原围栏提高到18元/米,人工种草提高到300元/亩,退化草原改良提高到90元/亩。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造林补助调整到500元/亩,森林抚育提高到200元/亩。下步,我局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继续抓好政策衔接,积极争取适时提高项目投入(补助)标准。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支持力度

    长期以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十三五”期间,全省以高危区、高风险区为重点实施了一系列森林防火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5.4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4.42亿元,地方投资21.07亿元。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明显加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逐步趋向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得到加强,全省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率得到下降,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维护了林牧区社会稳定,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全省启动森林草原方防灭火专项整治后,我局落实专项整治资金2.6亿元,进一步夯实了甘孜、阿坝、凉山等民族地区的防灭火基础设施。

    民族地区一直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下步我们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继续抓好政策衔接,积极支持森林草原高危区、高风险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民族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

    五、关于提高干旱河谷综合治理标准

    2017年,省政府启动了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主要在干旱河谷地区宜林宜绿土地开展防护林带、生态隔离带、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构建稳定的沿江、沿河森林生态系统。省级按照4000元/亩的标准安排投资。下步,我们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相关各行业相关专家,研究论证干旱河谷治理措施和标准。

    感谢您对生态建设的关心和对林草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李翔 联系电话:18828230951)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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