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70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0年11月25日 10时04分
  •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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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富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建议》(第67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城镇二次供水内容翔实充分、问题分析透彻,对我省推进城镇二次供水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借鉴作用,我厅将认真参考建议内容,结合职能职责全力推动城镇二次供水相关法规落地,全面规范我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满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需求,保障公众饮用水安全。

    一、二次供水管理现状

    为提高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

    31号)文件精神,加强二次供水的日常管理,严把质量关,监督落实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制度等方面入手,对我省二次供水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进行了梳理研究,其中涉及二次供水的地方性法规有:《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性文件有:《四川省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中)、《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标准有:《四川省城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J51005-2012)、《四川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标准》(DBJ51/T081-2017)等;

    规范性文件有:《四川省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中)、《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地方标准《四川省城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J51005-2012)的实施对加强和规范城镇二次供水工程设计、建筑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四川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标准》(DBJ51/T081-2017)从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的基础管理、水质管理、运行管理、二次供水服务、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对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指导、规范了我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过程。

    二、二次供水存在问题

    目前我省二次供水行业管理比较混乱,亟待进一步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二次供水设施更换难。二次供水设施投入运行初期及中期,设备故障率不高,二次供水水质可能存在的问题普通市民难以察觉,存在问题得不到充分暴露,主管部门难以有效监管。一旦设施需要大修、更换时,很可能因为经费得不到落实,二次供水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导致停水或因为水质严重污染引发群体性冲突事件。

    (二)二次供水相关责任单位不明确。国家至今尚未出台统一的二次供水管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二次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实施主体。法理依据不明确,监管体系不健全,住建、卫生、公安、财政、物价、公共供水企业等部门,尚未形成职责明晰、主体清楚、衔接顺畅的日常监管体制度体系,对二次供水产权单位没有约束力且无相关处罚条例,二次供水管理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窘迫状态,使得二次供水工作机制难以落实到位,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另外,二次供水也未能与物联网技术结合,未能建立二次供水远程管理控制网络,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更无从谈起。

    (三)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履职不到位。我省城镇二次供水目前大多由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二次供水管理公司”运营,部分小区甚至是无人管理,由于运营单位对二次供水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经费保障不到位,很多地方二次供水设施虽然名义上有人管理,但平常基本无人巡查、维护、维修,二次供水设施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清洗,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未公示二次供水水质,二次供水服务不到位,二次供水安全没有保障。为此我厅已召开二次供水管理专题会议,就二次供水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的宣贯工作进行了布置,加强了二次供水的管理力度,以保障供水安全。

    (四)二次供水标准执行缺乏强制性。《四川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标准》为推荐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能强制执行。调研工作中发现,很多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特别是物业管理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对标准了解不多,现实中该标准贯彻执行不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健全规章制度。加快推进《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将该修订工作列为2020年重点工作,我厅将对“设施能否统建统管”、“二供费用能否纳入水价”、“二供设施维修费”、“二供设施是否移交城市自来水公司”、“科学规划二次供水设施”等焦点问题召开专家评审会,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出台适用于我省实际情况的办法切实规范我省二次供水行业管理。

    (二)强化标准的宣贯执行。进一步加大《四川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标准》的宣贯,提高管理单位对二次供水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各地执行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二次供水安全。

    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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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70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0年11月25日 10时04分
  •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黄富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建议》(第67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城镇二次供水内容翔实充分、问题分析透彻,对我省推进城镇二次供水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借鉴作用,我厅将认真参考建议内容,结合职能职责全力推动城镇二次供水相关法规落地,全面规范我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满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需求,保障公众饮用水安全。

    一、二次供水管理现状

    为提高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

    31号)文件精神,加强二次供水的日常管理,严把质量关,监督落实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制度等方面入手,对我省二次供水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进行了梳理研究,其中涉及二次供水的地方性法规有:《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性文件有:《四川省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中)、《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标准有:《四川省城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J51005-2012)、《四川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标准》(DBJ51/T081-2017)等;

    规范性文件有:《四川省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中)、《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地方标准《四川省城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J51005-2012)的实施对加强和规范城镇二次供水工程设计、建筑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四川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标准》(DBJ51/T081-2017)从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的基础管理、水质管理、运行管理、二次供水服务、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对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指导、规范了我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过程。

    二、二次供水存在问题

    目前我省二次供水行业管理比较混乱,亟待进一步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二次供水设施更换难。二次供水设施投入运行初期及中期,设备故障率不高,二次供水水质可能存在的问题普通市民难以察觉,存在问题得不到充分暴露,主管部门难以有效监管。一旦设施需要大修、更换时,很可能因为经费得不到落实,二次供水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导致停水或因为水质严重污染引发群体性冲突事件。

    (二)二次供水相关责任单位不明确。国家至今尚未出台统一的二次供水管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二次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实施主体。法理依据不明确,监管体系不健全,住建、卫生、公安、财政、物价、公共供水企业等部门,尚未形成职责明晰、主体清楚、衔接顺畅的日常监管体制度体系,对二次供水产权单位没有约束力且无相关处罚条例,二次供水管理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窘迫状态,使得二次供水工作机制难以落实到位,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另外,二次供水也未能与物联网技术结合,未能建立二次供水远程管理控制网络,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更无从谈起。

    (三)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履职不到位。我省城镇二次供水目前大多由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二次供水管理公司”运营,部分小区甚至是无人管理,由于运营单位对二次供水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经费保障不到位,很多地方二次供水设施虽然名义上有人管理,但平常基本无人巡查、维护、维修,二次供水设施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清洗,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未公示二次供水水质,二次供水服务不到位,二次供水安全没有保障。为此我厅已召开二次供水管理专题会议,就二次供水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的宣贯工作进行了布置,加强了二次供水的管理力度,以保障供水安全。

    (四)二次供水标准执行缺乏强制性。《四川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标准》为推荐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能强制执行。调研工作中发现,很多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特别是物业管理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对标准了解不多,现实中该标准贯彻执行不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健全规章制度。加快推进《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将该修订工作列为2020年重点工作,我厅将对“设施能否统建统管”、“二供费用能否纳入水价”、“二供设施维修费”、“二供设施是否移交城市自来水公司”、“科学规划二次供水设施”等焦点问题召开专家评审会,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出台适用于我省实际情况的办法切实规范我省二次供水行业管理。

    (二)强化标准的宣贯执行。进一步加大《四川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标准》的宣贯,提高管理单位对二次供水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各地执行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二次供水安全。

    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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